
和通常所认为的不同,鹞 GR.1 虽然名为“垂直/短距起降飞机”,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少使用其垂直起降功能。由于发动机推力限制,该机在携带全部作战载荷以后无法实现垂直起飞。即使在正常载荷情况下,该机也极少采用垂直起飞方式,因为载油量太少,作战半径极短,没有什么实用价值。返航着陆时,在没有外挂武器的情况下,鹞 GR.1 可以进行垂直着陆。但如非必要,飞行员实际上很少采用这种方式,而是采用短距着陆——在野战条件下,这是避免吸入砂石的有效方法。当飞机着陆后,可以将喷管向下转到 98.5°,产生部分反推力,帮助飞机减速。理论上,飞机可以利用喷管转向实现倒车滑行,但除了表演外,从来没有在操作中实践过。
前面我们曾经提到,P.1127 和茶隼在低速状态下方向稳定性不足,鹞 GR.1 也不例外。而在低速状态下飞行员往往需要用两只手同时操纵 3 个“杆”——油门杆、操纵杆、喷管角度控制杆,从而加重了飞行员的工作负担,也增大了起降时的危险性。事故终于发生,但飞行员却是美国人:1970 年美国空军少校查尔斯•R•罗博格在过渡飞行状态因飞机失控而丧生,成为第一名死于鹞式飞机的飞行员,但决不是最后一位。军方对鹞的事故仍然采取了比较宽容的态度,毕竟这是一种极为独特的飞机。但此后鹞式飞机的飞行员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训练,以适应这种飞机的操纵特性。
鹞 GR.1 总共生产了 61 架(序号 XV738-762,776-810 以及 XW630),而鹞 T.2 生产了 10 架(XW264-272 及 XW925)。此外,霍克还生产了 2 架鹞 T.2 原型机(即前面提到的 HS.1174 XW174 与 XW175.)和 1 架被称作鹞 Mk.52 的双座鹞式飞机(ZA250)。后者在机尾喷有“G-VTOL”字样,被霍克公司用于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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鹞 GR.3/T.4
继飞马 10 之后,飞马 11 Mk103 问世。这种发动机推力进一步增大(军用推力 9,750㎏),其前风扇、燃烧室、燃油控制系统均进行了改进,可以在更高的气温下工作。围绕这台发动机,霍克推出了鹞 GR.3/T.4,其关系和鹞 GR.1/T.2 一样,前者是单座攻击/侦察型,后者是前者的双座教练型。和 GR.1A/T.2A 不同的是,除了改进发动机外,鹞 GR.3/T.4 还对一部分航电设备进行了升级改进。
在外观上,鹞 GR.3 相对于 GR.1 最大的差别是机头。鹞 GR.3 的机头向前延伸,形成独特的“猪嘴”状(皇家空军称之为“史努比鼻子”)。这项改动不会影响飞机的飞行品质,因此没有对鹞 GR.3 进行其它气动方面的改进。“猪嘴”内部用于加装费伦第公司研制的“激光测距/目标指示传感器(LRMTS)”。利用激光雷达,可以连续提供目标位置和接近率,并将结果显示在平显上。飞行员利用这套设备还可以锁定已经被友军激光目标指示器连续照射的目标。由于 LRMTS 效果不错,且改装工作量不大,因此后来皇家空军仍然在役的鹞 GR.1A 也全部加装了这套设备。

鹞 GR.3 在机身左侧加装了一台侦察相机,使得飞机无需携带侦察吊舱也具有基本的侦察能力。此外,该机首次加装了马可尼的 ARI-18223 雷达告警接收机。其前向接收天线位于垂尾翼尖附近,后向接收天线则位于尾锥。为了给新增加的航电设备供电,在鹞 GR.3 上用一台新的 12 千瓦交流发动机取代了原来的两台 4 千瓦交流发动机。

这两种改型产量不高,鹞 GR.3 制造了 40 架(XZ128-139,963-973,987-999,ZD667-670),鹞 T.4 制造了 11 架(XZ145-147、445,ZB600-603,ZD990-993)。不过后来所有鹞 GR.1/1A 共 61 架全部升级到 GR.3 标准,鹞 T.2/2A 共 13 架也升级到 T.4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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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8A/TAV-8A/AV-8C
我们在历史篇中曾经提到,在英国、西德和美国成立 TES、对茶隼进行评估的时候,美国海军陆战队并未参与——尽管他们对这种飞机也有着强烈兴趣。TES 解散后,6 架茶隼被美国获得。海军陆战队因此获得了实际操作这种独特飞机的机会。1966 年 4 月,海军陆战队飞行员驾驶一架茶隼在“罗利”号两栖攻击舰上进行了起降试验,茶隼的表现给海军陆战队官员留下了深刻印象。不过,如我们所知,茶隼的主要目的不是验证其作战能力,自始至终没有配备武器,因此海军陆战队的兴趣也只能到此为止。
1968 年英国范保罗航展之后,两名陆战队上校飞行员汤姆•米勒和巴德•巴克尔悄然前往霍克公司,对鹞式飞机各自进行了 10 次试飞。试飞结果令两位上校非常满意,他们认为这就是他们想要的飞机!海军陆战队航空兵对作战飞机的要求与海军航空兵不同,他们需要的是一种可以快速反应、为地面部队提供空中支援的攻击机。舰队航空兵的攻击机可以完成任务,但反应速度不够快(因为航母为了自身安全不能太过靠近海岸),指挥不够灵活(舰队航空兵隶属海军,需要跨军种支援)。而鹞可以从停泊在海滨的两栖攻击舰甚至简易滩头起降场起飞进行快速支援,虽然载弹量不够大,航程不够远,但恰好可以满足海军陆战队的需要。

通过向麦•道公司颁发鹞式飞机的生产许可证,解决了美国军队必须装备“国产”武器的问题。作为鹞式飞机的核心——飞马发动机,其“国产”问题同样通过许可证来解决。罗•罗公司与美国普拉特•惠特尼公司达成协议,由后者许可生产飞马发动机,并赋予美国军用发动机牌号 F402-R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