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P.42 的内部陈设
机型:民用运输机 引擎: 4* 555 马力布里斯托尔“木星”XFBM 型 9 缸发动机(带增压器) 最大速度: 125 英里/小时 巡航速度: 95-105 英里/小时 航程: 500 英里 空重: 17,740 磅 最大起飞重量: 28,000 磅 翼展: 130 英尺 0 英寸 机身长: 92 英尺 2 英寸 翼面积: 2,989.0 平方英尺 Part2
-待续-

Hampden
H.P.43

英国航空部的 C16/28 技术规范要求设计一种轰炸/运输机,格洛斯特公司和佩季公司分别造出原型机参加竞标,其中前者制造的是四发的 TC33,而后者制造的是三发的 H.P.43,两家公司的设计最终都没能得到定货。H.P.43 与 H.P.42 比较相似,它们都使用了所谓的“一倍半”机翼布局,不过二者在发动机和机翼撑杆等处存在较多差异,H.P.43 用布里斯托尔“飞马”取代了 H.P.42 上的“木星” ,其第三台发动机布置在上翼中间位置。H.P.43 的起落架和 H.P.42 很接近(一根牵拉杆的固定位置不同),H.P.43 是管制机身结构加织物蒙皮(H.P.42 使用的是金属蒙皮),水平安定面只有一块(H.P.42 有两块),使用双尾双舵布局(H.P.42 则是三尾三舵)。汉德利-佩季 H.P.43 可以运载 30 名士兵,自卫武器是安装在机鼻和机尾敞开位置中的刘易斯单联机枪。1932 年 7 月 21 日,空军少校考迪斯(Cordes)在拉德利特(Radlett)机场驾驶 J9833 号 H.P.43 完成了首次飞行,尽管 H.P.43 没有能给佩季公司带来定单,不过这个遗憾后来被它的继承者 H.P.51 所弥补。
翼展: 114 英尺 0 英寸 机身长: 75 英尺 9英寸 机身高: 23 英尺 10 英寸 最大起飞重量: 22,500 磅 最大速度: 118 英里/小时,10,000 英尺高度 H.P.46

这种舰载鱼雷轰炸机是按 Ml/30 技术规范设计的,装备 1 台 825 马力罗-罗“秃鹰”(Buzzard)发动机,线形流畅的引擎罩下有一个大型散热器,上翼直接与机身固定以便为驾驶员和观察员提供良好的视野,上翼前缘安装有缝翼结构,下翼为倒鸥形,其内侧有较大的下反角,为节约空间该机主翼还可以向后折叠,双轮式主起落架装设在两段下翼的结合处(原计划使用单轮式起落架),机尾水平安定面有 V 型支撑。序列号为 S1642 的一架原型机,于 1932 年 10 月 25 日进行了 H.P.46 的首次也可能是最后一次飞行。H.P.46 的相关数据如下:翼展 50 英尺 0 英寸,机身长 39 英尺 5 英寸,机身高 13 英尺 0 英寸,最大起飞重量 10,600 磅。另外两架参加 M1/30 技术规范竞争的飞机是:维克斯 207(序列号 S1641)和布莱克本 M1/30(序列号 S1640),M1/30 技术规范是先前 M5/28 技术规范的替代者。
H.P.47

1931 年 7 月颁布的 G4/31 技术规范要求设计一种实验型多用途飞机(同年 10 月颁布的修正案增加了设计要求),该机能够执行的任务包括:昼间/夜间轰炸、俯冲轰炸、鱼雷攻击、陆地或沿岸侦察、陆军联络和照相侦察、运送伤员等等,毫无疑问,设计 1 架如此广泛用途的飞机简直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没有 1 架样机最后达到该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投产标准,布里斯托尔公司此次没有制造原型机,韦斯特兰和汉德利-佩季公司制造了单翼原型机,布莱克本、霍克、阿姆斯壮-惠特沃斯、费利、帕罗(Parnall)以及维克斯公司则制造了双翼原型机,维克斯公司得到了生产其设计的 253 型双翼机的合同,不过随后被佩季公司的单翼机设计所取代,后者以“韦尔兹利”(Wellesley)的名称被投入批量生产。1933 年 11 月,H.P.47 的原型机(序列号 K2773)由中队长英格兰(T.H.England)驾驶在拉德利特(Radlett)进行首飞,该机采用下单翼布局,动力是 1 台布里斯托尔“飞马”引擎,主翼上装有全翼展前缘缝翼、开缝襟翼以及开缝副翼等。驾驶员的座舱是敞开式的,而射手/观察员则坐在机背炮塔内,以人力操纵一挺刘易斯机枪,该机还可以在座舱左侧额外安装一挺维克斯机枪,驾驶员和射手坐席间留有放置担架的隔间,值得一提的是,机身侧面的排气管上还设置了几个手笼供机组和乘客取暖之用。机身在机背炮塔位置急剧向后收缩并与纤细的尾桁相接,固定式主起落架上装有主轮整流罩,主轮间距较宽以方便该机在机腹挂载鱼雷和炸弹。
机型: 轰炸型 引擎: 1* 665 马力“飞马”III 引擎 最大起飞重量: 7,708 磅 最大速度: 161 英里/小时,6,500 英尺高度 机型: 鱼雷型 引擎:1* 690 马力“飞马”II 引擎 最大起飞重量: 9,232 磅 最大速度: 155 英里/小时 ,6,500 英尺高度 H.P.51

20 世纪 30 年代早期,单翼布局的优越性终于得到普遍的认同,对运输机等大型飞机来说其好处尤为明显。英国航空部颁布的 C26/31 技术规范要求设计一种轰炸/运输机,参加竞争的制造商都提交了单翼机方案,维克斯公司设计的是维克 231(没有制造原型机),阿姆斯壮-惠特沃斯公司制造了 AW23,布里斯托尔公司制造了布里斯托尔 130,该机后来赢得定单并进入皇家空军服役(“孟买”式轰炸机),汉德利-佩季公司制造的是 H.P.51。它是一种上单翼布局的大型飞机,动力装置为两台 700 马力的阿姆斯壮-西德利“虎” ,发动机被包容在外形简洁的发动机短舱里,该机的机身部分取自 1932 年制造的一架 H.P.43(被加长了 31 英寸),采用与 H.P.47 相似的梯形主翼,并装备有前缘缝翼和开缝襟翼,固定式带整流罩的主起落架由连接在机身和发动机短舱间的支柱固定,机尾部分与“黑福德”相类似(和 H.P.43 的机尾也很类似,只不过前者的水平安定面翼展更宽而且垂直安定面更小而已)。H.P.51 原型机沿用了其机身编号 J9833,1935 年 5 月 8 日该机在拉德利特机场首飞,试飞员是空军少校考迪斯。H.P.51 的自卫武器依然是位于机鼻和机尾的刘易斯机枪,其携带的航空炸弹挂在机身下部的挂架上,作为运输机使用的 H.P.51 可以运载 30 名士兵或 10 名重伤员,而作为轰炸机使用时可以携带 4,000 磅重的航空炸弹,该机安装的“虎”式发动机后来被 750 马力的布里斯托尔“飞马”3M3 所取代,而 4 叶螺旋桨也取代了原先的双叶螺旋桨,垂尾和方向舵均被加高(顶端带有弧度),此时的 H.P.51 与 1936 年晚期的 H.P.54 十分相似。1938 年,H.P.51 被交给苏塞克斯郡福特市(Ford)的空中加油公司(Flight Refuelling Ltd),在那里该机将装备为肖特 C 型飞船开发的空中加油系统,该飞船计划在 1939 年用于跨大西洋的邮政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