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装的第一架米格-21(1607 号)

组装的米格-21 飞机装备了当时空军的王牌部队空三师,很快就开始担负作战任务。空三师是中国空军组建最早的航空兵师之一,在朝鲜战争中曾取得过辉煌的战绩,归国后在国土防空作战中又屡立战功,因此也是空军装备最好的部队,每次从苏联引进新型歼击机一般都首先装备该师使用,此前在 1962 年 11 月就已经装备了米格-21Ф-13 型飞机。1964 年 8 月的“北部湾事件”后,美军开始对北越进行轰炸,并派遣“火蜂”高空无人驾驶侦察机侵入中国领空进行刺探侦察。由于这种高空无人侦察机的飞行高度最大为 20,000 米,一般也在 18,000 米左右。大大高于当时空军装备的歼-6 等歼击机的实用升限,因此中国空军虽多次出动飞机拦截都未能将其击落。而米格-21 飞机无外挂导弹时的实用升限可以达到 19,800 米,具备了打击高空无人侦察机的较为有利的条件。当时空三师派出了多个配备米格-21 飞机的作战小分队,分别进驻江西向塘、广东兴宁、广西南宁、云南昆明和云南蒙自等敌机可能人侵的地区,执行对付美军无人侦察机的分点作战任务。1964 年 12 月 15 日,空三师的米格-21 首次用于拦截高空无人机,在 17,700 米高度上向无人机发射了两枚 К-13 型空空导弹,但导弹在敌机的前方爆炸未能击落目标。在一年多时间里空三师的米格-21 飞机共对无人机作战 19 架次,发射了 7 枚空空导弹但没有取得战果,暴露了这种飞机的一些缺陷。尽管米格-21 装备了当时算是很先进的空空导弹,但由于米格-21 与无人机之间的速度差过大,对付无人机这种低速目标难以占到理想的导弹发射位置。而且无人机的机体积很小,发动机推力也小,红外辐射强度较弱,因此导弹不易捕获到目标。另外 К-13 导弹主要是用来攻击轰炸机等大型目标的要求设计的,导弹引信有 10~14 毫秒的延迟起爆时间,以便能够超越发动机喷口这一强红外辐射源而击中轰炸机机身前部的要害部位,而对于无人机的机体比轰炸机小得多,这样长的延迟起爆时间将使导弹超越目标而在前方爆炸,因此很难击中目标,这些原因都导致了空三师几次发射空空导弹均没有能够取得战果。

组装的米格-21 飞机正在滑行
之后部队分析了这些作战失利的原因,决定不使用空空导弹,而改用火箭弹和机炮,并在较近距离上进行快速瞄准射击,同时对飞机起飞后的出航、转弯、跃升接敌的过程也进行了改进。在改进了拦截战术之后,空三师终于在 1966 年 1 月 3 日由飞行员鲁祥考在云南马关地区上空 18,300 米高度上驾驶米格-21 用航空火箭弹首次击落了一架无人机。随后空三师接连取得了多次战果,1966 年 2 月 7 日,大队长冯全民在云南蒙自地区上空 18,300 米高度用机炮击落无人机一架。1967 年 6 月 12 日,飞行员刘光才在广西田阳地区上空击落无人机一架。1968 年 1 月 21 日,飞行员韩永武、周永成在云南蒙自地区上空击落无人机一架。1968 年 3月 7 日,飞行员江文兴、王志耀在云南蒙自地区上空击落无人机一架。1968 年 3 月 16 日,飞行员张恩华、王志信在云南蒙自地区上空击落无人机一架。空三师的米格-21 飞机一共击落了六架美军的无人驾驶高空侦察机,空三师也成为击落这种飞机最多的航空兵师。
老毕 文 恒岳 编辑、绘图 Part10

家族成员
米格-21 和歼-7 飞机装备部队以后,空军认为飞机的稳定性、操纵性、起飞着陆性能良好,对飞机的飞行速度和高度比较满意,无线电及其它机载设备也都比以前装备的歼-6 飞机更为先进,是一种较好的飞机,但在使用的过程中也暴露出飞机的一些设计缺陷和不符合中国国情的问题。如部队飞行员反映强烈的座舱空间设计参数与中国飞行员人体参数不完全相容,弹射救生系统可靠性差而影响飞行安全。飞机机翼下外挂的两枚空空导弹性能落后而且发射使用限制条件太严,在实战上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和威力。飞机只装备了一门 30 毫米口径的航空机炮且备弹量又少,导致近战时火力不足。机体内部燃油量太少,飞机的作战留空时间短等。为了满足部队的需求,三机部于 1968 年指示成都飞机制造厂停止歼-7原型的试制,要尽快开始对歼-7 飞机的改进改型,立足首先解决部队提出的这些迫切要求改进的问题。在此后的三十多年里,成都飞机制造厂不断挖掘歼-7 的潜力,从而发展出数十个不同的型号,不但使之成为中国空军和海军航空兵的主力歼击机,而且成为八、九十年代中国出口创汇最主要的军用飞机。
歼-7 原型是歼-7飞机的第一种生产型,由沈阳飞机制造厂按照米格-21Ф-13 型飞机仿制而成的。飞机结构基本与米格-21Ф-13 型一样,但根据当时工厂生产工艺的要求进行了少量的改动。沈阳飞机制造厂于 1967 年开始歼-7 原型的小批生产,不过生产时间很短,到 1970 年停产为止一共只生产了 23 架,加上用苏制米格-21 散装件组装的 15 架整机以及当初引进的那架样机,一共交付给空军 39 架,其中军援阿尔巴尼亚 12 架。

援助阿尔巴尼亚的歼-7 原型
歼-7 飞机尽管在中空或低空低速时具有足够的动稳定性,但在高空高速飞行时的动稳定性却不足,容易突然出现“低头”现象,这种绕其重心的俯仰振荡周期往往只有几秒钟。此时飞行员仅靠机械操纵系统来不及推拉驾驶杆转动平尾来消除。这种振荡现象不仅在飞机平飞受扰时产生,而且在正常操纵时也可能会产生,这样必然会影响飞行员操纵飞机甚至危及飞行安全,同时也会影响到飞机作战性能,降低武器射击的精度。解决这个问题的最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在机械操纵系统中加装自动增稳系统进行增稳。1964 年西安飞行控制研究所(618 所)根据当时空军的要求,开始研制 631 型纵向阻尼器,尝试用以改善歼-7 飞机的纵向稳定性。这是一种模拟式单轴自动增稳系统,是国内自行研制的第一套用于增强高空高速飞行时纵向动稳定性的歼击机纵向阻尼系统。631 型纵向阻尼器共生产试验样机 5 部,1970 至 1971 年安装在一架歼-7 飞机上进行了验证试飞,试验结果表明飞机加装纵向阻尼器后能显著地增加短周期模态的阻尼比,纵向稳定性得到了一定改善,但还存在力反传问题。限于当时的认识,631 型纵向阻尼器只是简单地在原来的操纵系统基础上来弥补飞机自然阻尼的不足,在助力器前面接入阻尼器的舵机,从而导致严重的力反传而使飞机不可控。后来为了排除力反传问题,又在操纵系统杆系中增加一个摩擦阻尼筒,结果又使驾驶杆力过大造成了严重的人激振荡,这种人激振荡在起飞和着陆过程中发生将很危险,该现象曾经使试验飞机在着陆时冲出跑道前轮受损。由于当时国内技术水平的限制,这些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加装自动增稳系统的试验仅试飞了两个起落后就被迫停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