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器和战法演变,从来就是一代更比一代强;预示一种武器或武器平台主导地位的兴衰,原本并不需要像英阿马岛之战这样的战例,甚至不需要“切萨皮克湾轰炸”那样的打靶试验。但是,如果实战战例都不能唤醒战争观念的转变,则将是一代军人的悲哀。观念落后的一方必将在未来战争中惨败,留下青史笑柄。

五、航母使命的分解

  关于航母编队的使命,有专家归纳成五点:1)树立大国形象;2)加大防御纵深;3)维护海洋(含海岛)权益;4)保护海上通道安全;5)履行国际主义(如国际救援)义务。

  尽管这种使命归纳似乎忘记了航母是作为大炮巨舰的克星、并将其取而代之出现的,其使命实际只有一个:控制制海权,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但是我们仍然可以继承这些使命的提法。

  如“引言”中所述,航母主导地位的动摇,并不意味着航母的终结,更不意味着航母使命的终结。

  为推出航母的替代战略,我们需要对上述航母使命做适当梳理:1)“树立大国形象”——可以不予理会,如果和平时期的航母只是一种象征,则这种象征性的摆设是不需要的。一旦发生战争,国家的形象是要靠胜利来树立的,战败的航母大国只能更增添耻辱;2)“加大防御纵深”、3)“维护海洋(含海岛)权益”、4)“保护海上通道安全”等,或更多的使命——可以分解成:“防空作战”、“反潜作战”、“打击航母编队作战”、“登陆作战”、“岛礁攻击战”、“护航作战”、“解救被劫持商船作战”……等一系列作战使命;5)“履行国际主义义务”——即应对大型国际突发事件,如美国航母编队支援日本最近的特大地震救灾等。此使命不一定需要军舰完成,故暂略不研究。

  还有专家认为,航母作为一个战役级的指挥控制平台,或许是不可缺少的。姑且将此也列入航母的使命之一。

  我们可以论证,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深化发展,上述航母的作战使命将可以、也应该由不同的作战单元组合完成。

六、信息化时代的“长尾”特征

  武器、武器平台的发展,是社会生产力的缩影,具有鲜明的历史时代特征。用统计学中的“长尾理论”来表达,颇能说明问题。

  二战之前,大炮巨舰、航空母舰产生的年代是工业化时代。在工业化时代,由于高昂的交易成本,企业的生产者不得不遵从二八法则:让20%的产品种类带来80%的销量(或让20%的资源带来80%的利润等),即不得不追逐生产具有规模效应的“短头”,放弃长尾。

  而信息化时代则不同,由于信息搜索成本的降低,生产者可以逆二八法则而动:追求多品种生产的“长尾”,甚至“头”和“尾”的差别逐渐趋近,极端的情况就是,每个消费者的需求都能得到满足,这是信息网络充分发展的结果。

  引申到军事领域就是,在信息化时代,应放弃昂贵的、风险高的、希望是万能的综合性武器平台发展思路,代之以在功能模块化的基础上,利用信息系统,根据任务需要,进行组合式作战的发展思路。

  人往往有习惯性思维。武器需要依托强大的武器平台,实际也是一种习惯思维。就像人们通常认为的:现代社会,企业(特别是大企业)的存在是天经地义的。而根据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制度经济学鼻祖科斯先生的理论:随着交易成本的降低,企业的边界将趋近于零。即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交易成本趋近于零,未来企业有可能消亡,个人作为独立的生产单位(服务于多个对象)将普遍存在。事实上,从当今网络时代宅男宅女的SOHO工作、生活方式的趋势,已可初见端倪。在军事领域作类比,我们是否应逐步放弃依托大平台的惯性思维,代之以发展专门化、模块化的作战单元?

  有人认为,美国海军正在发展与航母结合的新型兵器,如X-47B无人机等,似乎表明航母不会衰落而会开辟一种空海结合的新局面。即通过空中加油,无人作战飞机可以不受飞行员生理限制的影响,轻易地超过有人作战飞机的航程和留空时间,从而扩大了航母的安全半径。而笔者认为,航母安全半径的逐渐扩大,其本身恰恰证明了:航母的传统作用正在受到信息化作战模式的强大挑战。

有人认为,美国海军正在发展与航母结合的新型兵器,如X-47B无人机等,似乎表明航母不会衰落而会开辟一种空海结合的新局面

  在信息化时代,作战的需求牵引相对于装备的技术驱动,远比工业化时代重要得多。其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作战模式的多样化、非常规化。传统的军人经常说:“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信息化时代,则要更多地说:“仗怎么打,装备就怎么建。”

七、用作战单元的信息化组合取代航母

  所谓用作战单元的信息化组合取代航母的思想就是:1)将航母的作战使命尽可能细分,以便能够使用尽可能少的资源遂行、完成这些使命;2)将作战武器、平台、人员尽可能模块化,形成功能各异的作战单元,以便根据作战使命的需要,选择与组合使用;3)利用信息系统(指挥、控制、通信、计算机、情报、监视与侦察,简称“C4ISR”),充分发挥组合武器系统的效能。该思想简言之就是“作战使命与作战单元两头细分、中间用信息系统组合”,如下图所示。

  上述作战思想,体现了信息战的思想,这是显而易见的;同时,也体现了“超限战”(Wars Beyond Limits)的思想。上述作战思想,似乎也可以用近年来常有述及的非常规战争、非传统战争等概念来描述。但是,后两者似乎更多地表达了“不是什么”,而不是确认“是什么”。因此从逻辑上来说,笔者更愿意运用超限战的概念,本文主要依据超限战的非军事战争行为增加了作战维度的思想。当然,如果说本文同时体现了“非对称战争”的思想的话,那么也许可以说,“非对称战争”是超限战、非常规战争、非传统战争思想的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