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D 以 F-16 的舰载型参与竞争,该公司同样没有舰载机的研制经验,于是在 1974 年 9 月 27 日与 LTV(总部同样在达拉斯沃斯堡)组队共同研制 YF-16 的舰载型。两家公司达成协议:如果美国空军和海军都选择了 YF-16,GD 将成为空军型的主承包商,LTV 则是海军型的主承包商。但这只是一厢情愿,因为同一个州的两个承包商同时获得合同的可能性最小。YF-16 舰载型的 LTV 编号是 Model 1600,LTV 研究了安装不同发动机的方案——PW401(Model 1600)、F100 改进型(Model 1601)和 F101(Model 1602)。YF-16 舰载型还可挂载两枚 AIM-7“麻雀”超视距空空导弹,为此需要研制一种可为“麻雀”制导的超视距雷达,而这都是空军型所不具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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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动力/洛克希德•马丁 F-16“战隼”轻型多用途战斗机
Arm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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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16 的胜出
1975 年 1 月 13 日空军部长约翰•麦克卢卡斯宣布 YF-16 成为 ACF 的赢家,空军签订了 15 架全尺寸发展(FSD)飞机的合同,其中包括 F-16A 单座型和 F-16B 双座型。空军部长指出 YF-16 具有更低的运行成本,更大的航程,以及更好的瞬时机动性。此外 YF-16 的发动机与 F-15 通用,有人认为这才是空军购买 F-16 的真正原因。当然还存在政治因素,那就是 GD 的沃斯堡工厂在 F-111 停产后需要 F-16 的订单来维持运转。

同时 F-16 仍在参与 NACF 的竞争,GD/LTV 提交的一个 F-16 单座舰载型方案设计基于 F-16B,后座空间用于装载航电或燃料。1975 年 5 月 2 日海军宣布 YF-17 获胜,该机最终发展成麦道 F/A-18“大黄蜂”。出于海上飞行的安全性考虑,海军还是选择了双发机,LTV 的方案甚至从未达到实体模型阶段,他们对海军的选择很不满意,甚至发起了一场以失败告终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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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动力/洛克希德•马丁 F-16“战隼”轻型多用途战斗机
Arm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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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约 F-16 伙伴国
YF-16 2 号机原定参加 1975 年的巴黎航展,但 1975 年 5 月 8 日试飞员尼尔•安德森在一次航展表演训练中因故障在卡斯韦尔空军基地(AFB)跑道旁的草地上进行了机腹迫降,导致飞机受损而缺席航展。当天尼尔•安德森准备完成一套为航展设计的动作,飞机一离地就一边收起起落架,一边进入 270 度滚转,紧接着拉出一个 9g 的转弯。但当天 2 号机一个主起落架轮胎的动平衡有点问题,加上轮子还在高速转动,导致轮胎直径增加而被卡住。
尼尔别无选择,只能在数千名 GD 雇员和他们的家属面前进行了机腹迫降。尼尔毫发未伤,但手工制造的原型机维修代价高昂,最终被停飞并移至纽约罗马航空发展中心用作地面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