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 4 月 13 日,歼-10 通过国家设计定型审核,正式定型!

10 号工程从 1982 年开始设计,1986 年正式立项,历经 20 余载最终修成正果。在歼-10 的研制历程,伴随着中国航空工业的成长,也伴随着空军的转变。可以说歼-10 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军事装备发展历程的缩影,悲壮而艰辛。

歼-10B 是歼-10 家族中的最新成员

宋老手持歼-9 模型,感慨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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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空军很早就开始追寻轻巧灵活、重视机动性的战斗机了。新一代战斗机不再单纯地追求速度快,还要有良好的机动能力。当时在越南战争中,美国造价昂贵技术复杂的 有时会在越南空军轻小的 面前束手无策。而飞机的机动性能,主要是加速能力、爬升和盘旋性能。其中前两项指标是和高速飞行的设计要求相一致的,而最后一项指标却是与高速飞行的设计要求相互制约。一般来说强调飞行速度快的飞机,盘旋半径就越大,盘旋一周所需的时间就越长。局部战斗中的空战实践证明,即使在广泛使用空空导弹的情况下,战斗机在近距离时利用机炮进行格斗仍不可避免。格斗中,战斗机常被迫以尽可能小的转弯半径或尽可能快的转弯速率,绕到敌手后方,占据有利的射击位置。这时,速度较低或机体重量较轻的飞机反而处于优势。

1965 年,当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新一代、歼-9 歼击机方案向沿海空、海军作战部队征求意见时,空军航空兵很多部队一再强调希望有机动性好、而且轻到能装在卡车上的小飞机,以便实施全民皆兵的思想。1965 年 9 月,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总体室曾作过一个方案,但性能不能满足要求而中途夭折。

然而,空军机关的一些人并未放弃,后来又提出了“空中李向阳”的想法——要求飞机重量轻,而且机动性好,重量在 4 吨左右——随时能打随地能战,就像空中的游击队员,实现全民战斗机的想法。1969 年,空军航空工业领导小组向南昌飞机制造厂设计室及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下达了研制任务,要求设计这种类型的轻型歼击机。正当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准备派人去部队调研时,南昌飞机制造厂已经完成了这种飞机——的方案设计。飞机装一台涡喷6发动机,重 4.1 吨,最大马赫数 1.8。空军曹里怀副司令员怕歼-12 方案不可靠,要求南昌飞机制造厂到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征求意见。

歼-12 原型机

南昌飞机制造厂以 1 年零 5 个月的时间,完成了“小歼”歼-12 详细设计、主要风洞试验、强度试验和系统模拟试验。原型机于 1969 年 12 月 26 日首次试飞成功。1973 年 9 月 10 日,歼-12 飞机向中央首长做了精彩的汇报表演,被叶剑英元帅赞誉为“空中李向阳”。李向阳是电影《平原游击队》主人公游击队队长的名字,而这一绰号道出了歼-12 飞机机动灵活的特点。

但歼-12 超过声速时遇到了困难,直到 70 年代中才飞到了马赫数 1.6。由于歼-12 追求机体小、重量轻。因此机内燃油贮量为 1,250 千克,可带两个 400 升的副油箱最大航程为 1,385 千米,属于“短腿”的飞机。此外,歼-12 的机载武器是 1 门 30 毫米机炮,备弹80发;1 门 23 毫米机炮,备弹 120 发;另外可挂 2 枚红外制导的空对空导弹,火力比较弱。飞机采用机头进气形式,对增装先进设备不利。但若改为两侧进气设计并加装先进的火控系统,则重量和阻力都要增加,其原有的优点也将削弱。最后,歼-12 虽然也给军委首长做了表演,但最终空军没有要求进行批量生产。

1971 年底,歼-8 白天型歼击机开始进行试飞。而此时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根据美、苏飞机注重中低空机动性和低空突防能力的发展趋势,开始了对下一代以突出中低空、亚跨音速机动性为重点,有良好的起降性能,兼顾高空超音速特性的第三代新型歼击机这一课题研究和方案探索工作,该机研制被称为二号任务,后定名为歼-13。

试飞中的 歼-8 白 72065

在歼-8 飞机研制过程中空军一直对该机不满意,觉得不过是个大个头,仅仅是航程长一些。为此,六院机关召集了 601 所、606 所有关设计人员,主持探讨研究新型歼击机的发展问题。当时根据越南战争的经验,空战多发生在中低空跨声速,还是以目视格斗为主,因此需要有较高的跨声速盘旋、上升和加速能力,高度 5 千米、马赫数 0.9 的稳定盘旋过载达到 6 的飞机——而歼-8 仅为 4.6。武器方面则还是以航炮为主兼用红外短程空空导弹。飞机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 9 吨。由于以近距格斗为主,所以不一定装雷达,以减轻重量、突出机动性。

一九五八年,我国开始了“东风”107 歼击机和“东风”113 高速歼击机的自行设计。这两种飞机后来都遭到了中途夭折的命运。“东风”107 是沈阳飞机设计室设计的超音速全天候歼击机。它的设计指标是:最大速度为音速的 1.8 倍,升限 2 万米;装两台发动机。该机从一九五八年八月开始设计,一九五九年五月投入试制,六月对原设计做重大修改,十一月研制中止,集中力量进行“东风”113 飞机的研制。

东风 107 模型

“东风” 113 是一个军事工程学院设计的高空高速歼击机。设计指标是:最大速度为音速的 2.5 倍,升限 2.5 万米。该机于一九五八年底开始设计,一九六〇年制造出一部分零件。由于设计指标过高,从材料,成品、武器到发动机都是全新研制的,缺乏继承性,脱离了中国当时的工业水平,也脱离了航空工业实际,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搞出来。飞机的设计速度要求过“热障”,而国内当时对气动力热和热应力问题,从理论上和试验手段上还都没有解决,必要的航空科研试验手段也还没有建设起来。当时国内不具备研制这种高指标歼击机的技术基础和物质条件。因此,一九六一年不得不中止研制。

东风 113 三面图

世界航空史表明,任何国家的飞机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在飞机研制历程中出现曲折和反复是难免的。问题在于:能否真正从中吸取教训,为后来的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航空工业通过高指标歼击机研制的失败开始找到了问题的症结:自行设计的根基不牢。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尚未建立专业配套的科研设计机构和科研试验条件;二是设计队伍本身缺乏足够的经验和必要的设计储备。”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在五十年代后期建设跨、超音速风洞和飞行研究所的基础上,一九六一年又组建了航空研究院,陆续建立了一批专业设计研究所,专门进行飞机、发动机、仪表、电器、附件、武器的设计研究;还建立了一批科学研究所,从事空气动力、结构强度、救生、光学机械、自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其中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集中了国内从事飞机设计多方面的技术力量,分设了总体、气动力、强度等 13 个设计室,3 个试验室,1 个实验工厂,为自行设计歼击机做了组织准备和技术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