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图-2 轰炸机群正在轰炸航路上,必须维持一定航向与水平高度,自然不可能以主翼上的 2 门机关炮对地射击;而其他 3 挺由机组人员操作的机枪中,领航员和通信员负责的 2 挺都在机身上段,受限于机身和主翼,也无法对地射击;唯一可朝下对地射击的,只有位于机腹由射击员操作的机枪。但是这挺可朝下射击的机枪,其射向却是朝后下方,最大俯角才 45 度角;以当时 2,000 米的高度计算,该机枪所能指向的最近一点是后下方水平距离 2,000 米外的地面,射击距离长达 2,828 米,这已经超出机枪(炮)的有效射程。
一般地面战斗,机枪有效射程约在 600 米左右,更远一点的距离时,机枪枪手就很难看见子弹落地的尘土而致无法有效修正射击。美国空军使用的固定式 12.7 毫米机枪,虽然在使用先进雷达瞄准具时有效射程可达 900─1,000 米,但仍需使用穿甲燃烧弹(API)才能观察到子弹命中点。
此日有这么长的距离,再加上图-2 轰炸机每秒 100 米的航速,射击员根本不可能看得到子弹落点,还有子弹弹道曲线的问题,不可能适当地修正瞄准,只能盲目射击。
再进一步研究,不但机枪子弹有弹道的问题,轰炸机投弹时也得考虑炸弹的弹道问题。当炸弹投下时,炸弹的始初垂直速度是零,始初水平速度是轰炸机的飞行速度。炸弹离开炸弹架后,两个作用力会施加在炸弹上,一是地心引力,一是空气阻力。地心引力不必多说,而空气阻力的大小跟炸弹的形状、尺寸、以及运动速度有关。在垂直方向上,地心引力让炸弹加速,空气阻力让炸弹减速,最后达到一平衡点为终端速度。在水平方向上,空气阻力会让炸弹减速,如果投弹 高度够高的话,理论上终端水平速度可以是零。

水平轰炸投弹弹道示意图
这也就是说,轰炸机投弹的时机必须是在未到达目标之前就投弹,而且要考虑炸弹下落的时间长度以及在这段时间内的水平移动距离(即前置距离),才能准确地命中目标。投弹前,轰炸员会根据使用弹种的轰炸数据表,将适当参数如飞机速度、飞行高度、地面高度等等输入轰炸瞄准具,再指示飞行员进行微调修正,进入最后的轰炸航路。轰炸瞄准具依参数计算出前置距离,在飞机到达前置距离时,指示轰炸员投下炸弹。
那么,当日投弹的前置量是多少呢?由于没有当时炸弹的详细数据,只能大略推算。以美军 260 磅(118 公斤)AN-M81 破片炸弹为例,时速 360 公里,相当于 223 英里。高度 2,000 米,相当于 6,562 英尺。查其前置量与高度曲线图(注31)可以估算出:在无风状况下,于 2,000 米高度投弹,前置量也差不多接近 2,000 米。

美军 AN-M81 破片炸弹(260 磅/118 公斤)前置量与投弹高度曲线图
根据当日的计划航线图(注 32),韩明阳的图-2 机群接近大和岛的航向按计划是 174 度,但实际上可能有些偏差。大和岛面积不大,轰炸目标大和洞村在东北端,若图-2 从岛的北微西方向进入,在这个方向上大和岛西北海岸线距离大和洞村约 1,000 米,相当于 10 秒钟的飞行时间。如果投弹前置距离取 2,000 米来估算,图-2 轰炸机群开始投弹时,位置还未越过大和岛海岸线,应该还在北边的薄云岛上空。而既然开始投弹时轰炸机群还在外海小岛上空,在这之前机腹的机枪指向机后 2,000 米的地方也应是海,那么所谓在投弹之前对地射击压制地面炮火的情节可以说是完全不可能发生的!

大和、小和岛及第一次轰炸航线示意图
回到正题,由于没有防空炮火的干扰,目标区气象状况也很良好,加上 2,000 米低空投弹,轰炸效果很不错。许多资料都指出有 90% 炸弹命中目标区大和洞村,炸毁房屋 45 栋,炸死炸伤少将作战科长及海军情报队长 60 余人,炸毁粮食 120 吨,弹药 15 万发,木船 2 艘。(注 34)
这里的战果稍有出入。志愿军 50 军登陆大和岛时,空 8 师侦察参谋牛邦振随陆军部队登岛,在第二天马上展开勘查,志愿军空军司令部根据他的勘查结果,在 1951 年 12 月 18 日发布战果通报,称:“大和洞原有房屋计五十一栋,轰炸后仅剩五栋半,其中落中燃烧弹者有八栋,其余全部和大部都炸毁,敌之粮弹库亦被炸中,损失大米一百二十吨,各种弹药十五万发,炸死炸伤敌大队长以下五十余人。在三百公尺直径范围内发现有弹坑七处,坑深一公尺二,直径三公尺。”(注 35)这个经过实地勘查的战果通报应该较为准确。
如前所述,岛上游击队并非正规部队,人员都没有军衔,不可能有少将作战科长。空军战果通报中指出仅是大队长,较为符合实际。更值得注意的是,前述要对大和岛“拔钉子”的原因之一,就是岛上的雷达站、监听站,照理说,它们应该也是这次轰炸的重要目标才对。而且,雷达站与监听站都有高大的天线,目标明显,不太可能被漏掉。但战果通报中提到炸毁了大部分的房舍,却丝毫未提雷达站、监听站等重要设施,也从一个侧面验证了美军资料中岛上没有雷达站或监听站的说法。
轰炸结束后,轰炸机群掉头返航,采取的路线是左转向北经过铁山半岛至铁山附近再转向安东,而非右转经由海面直接飞往安东。主要原因应该是因为志愿军飞行员此时还未接受过海上飞行训练,必须依赖陆地地标。另一原因是飞机若有损伤,需要迫降地面或跳伞时,在陆地飞行,机组员生存率较高。当时是严寒的冬季,如果跳伞落水,在没有随身救生筏的配备和海空搜救队的迅速救援下,几乎可以说是难以活命。返航的终点取安东浪头机场而非返回沈阳于洪屯机场,则是受到季节光线的限制。高纬度地带冬天日落较早,11 月 6 日当天在安东(北纬 40 度,东经 144.4 度附近)日落时刻是16时 37 分,轰炸机群没有足够的光线飞回沈阳,自然得就近降落。事实上,当天 16 时 19 分轰炸机群在安东浪头机场降落之际,视线已经不佳,机场不得不点亮夜航灯光。(注 36)
大和岛遭到空袭后发出警报,白翎岛“猎豹基地”随即请求海军支援。第 95 特遣舰队派出英国海军巡洋舰“贝尔法斯特”号及加拿大海军驱逐舰“阿萨帕斯卡人”号驰援,入夜后抵达大和岛海面巡逻,并把岛上伤者撤回白翎岛医治。(注 37)
注 23:王光斗,“猛炸大和岛”,《志愿军一日》第三篇,第 9-11 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