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苏联排除了经过仔细挑选的优秀人员来华,与美国志愿队部分受金钱利益驱使不同,苏联飞行员完全是凭着意识形态热情和国际主义精神来中国同中国人民并肩作战的。与后来美国志愿队与中国空军在组织和指挥方面的摩擦不断相比,中苏当时虽然有比较大意识形态差异,语言文化也互不相通,却是在一种比较融洽的气氛中进行合作。无论是解决语言问题,还是防止通过出具证明保证落地飞行员的安全,乃至志愿飞行队与驻地附近中国居民的亲密关系,都让人感到了中苏在共同敌人日本的威胁下形成的战斗感情。当然,与后来飞虎队飞行员普遍技术高超相比,苏联飞行员虽然经过精挑细选但平均战术水平确实和日军有些差距,初期加上指挥失误,缺乏经验,损失比较惨重。但在一批经历过西班牙内战的有经验军官的指挥下,志愿航空队的战术水平和战果都迅速提高。由于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更好,苏联志愿人员逐步担任了要求比较高的对地攻击和远程奔袭任务中的大部分。
中苏三期贷款共计 2.5 亿美元,至于三期贷款的中国的实际动用额,目前我国史学界一般认为是 173,176,000 美元。就当时购买军火的费用来说,这一数字是对的。但如从中国偿还贷款数额来看,还应加上年 3% 的利息,计 28,603,000 美元。本金加利息总计 201,779,000 美元。此应为中国偿还苏联的债务。
此外,我国对抗战初期苏联援款还有 4.5 亿美元的说法,苏联新近也有此说(苏方另有 5 亿美元的说法),但都缺乏详实的根据,难以令人信服。除公认的 2.5 亿美元贷款,究竟是否还有 2 亿美元贷款,有待今后历史材料的发掘。
第一期贷款协定于 1938 年 3 月 1 日在莫斯科签订,数额为 5,000 万美元,年利率为 3%。贷款偿还日期自 1937 年 10 月 31 日起(中国此时已收到苏联提供的军火援助)分 5 年均等进行,偿还时包括已提供商品额的利息。这一协定是分三笔合同来实现的:
第一笔合同在 1938 年 3 月 3 日签订,自 3 月 5 日至 6 月 10 日履行。苏联提供军火总价值为 29,726,631 美元。中方所得军火为:
飞机 CB 62 架(单价 110,000 美元,总价为 6820,000 美元) 飞机 И-16 94 架(单价 40,000 美元,3,760,000 美元) 飞机 И-15 62 架(单价 35,000 美元,总价 2,170,000 美元) 飞机 YTИ-4 8 架(单价 40,000 美元,320,000 美元) 飞机 TB-3 6 架(单价 240,000 美元,总价 1,440,000 美元) 预备发动机零件 6,530,000 美元(含备用发动机、飞机及发动机之附件及零件暨特种器材,中方资料为 653,079 美元) 特种汽车 421,000 美元(原文为特种汽车,应为译文有误,中方资料为汽车运输起动装置器、汽油机器等) 预备武器及全副弹药 6,960,437 美元(中文称为备用武器及飞机上战斗设备 40 套,但亦为 6,960,437 美元) 坦克 T-26 82 辆(连同无线电设备,坦克单价为 21,302 美元,总价 1,746,764 美元) 预备发动机、零件及修理车 374,076 美元(中方资料称为修理厂,应为修理车) 高射炮及电引车及连接器材与各种高射仪器 374,076 美元 高射炮 76mm 20 门(中方称为 76 公厘 1931 式高射炮,单价 20,000 美元,总价 400,000 美元,中方资料另有备用炮膛 40 副,单价 1,500 美元,总价 60,000 美元,苏方资料中缺) 反坦克炮 45mm 50 门 (单价 7,000 美元,总价 350,000 美元) 反坦克炮弹药箱 100 个 (单价 1,425 美元,总价 142,500 美元) 马具 182 副 (单价 198 美元,总价 36,036 美元) 军用仪器 311,800 美元 大炮及坦克弹药 3,178,810 美元 中方资料中有另有 T26 坦克牵引机及 3A、3ИИ 两种挂车 582,387 美元,苏方资料中没有。 如外加上述器材组织费(各项器材组织使用费用,为总值 2%)594,533 美元,合计为 30,321,164 美元。
第二笔合同于 1938 年 3 月 11 日签订,自 3 月 15 日至 6 月 20 日履行,苏方提供军火总价值为 7,976,700 美元。中方所得军火为:
第三笔合同于 1938 年 3 月 22 日签订,自 3 月 25 日至 6 月 27 日履行。苏方提供军火总价值 6,287,969 美元。中方所得军火为:
飞机 И-15 60 架(单价 35,000 美元,总价 2,100,000 美元) 飞机 YT-1 5 架(单价 19,500 美元,总价 97,500 美元) 飞机全副配件、预备发动机及各种零件 3642,469 美元 汽车 3ИC-5 400 辆(单价 1,120 美元,总价 448,000 美元) 外加铁路运费、轮船装载费、包装费、修理工程队派遣费计 3,443,251 美元(中方资料更为具体,原文如下 248 架飞机之航运 953,724 美元计、232 架飞机整套武装设备及特种汽车运输工具与飞机发动附件等之铁路运输,共用货车 1,198 辆计 233,247 美元,汽车运送 И-15 式飞机特种包装费及由铁路运输其他飞机之包装费计 749,676 美元、И-15 式 122 架与零件及十大飞机上武装设备用汽车运输之运费 1,195,489 美元、400 辆汽车开运费 10,416 美元、129 节火车运送坦克车之运费 27,967 美元、炮兵财产由铁路运费计 244 节火车之运费计 87,932 美元、飞机武装设备 30 套、坦克车及炮类各装两轮之搬运费 40,253 美元,修理队派遣费 54,547 美元,可以看出这是包括前二笔贷款的相当费用),组织费 125,759 美元,合计 9,856,979 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