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现代隐身技术决定了较大的体积和重量并不是决定雷达反射特征的主导因素,B-2的雷达反射特征就远远小于F-15战斗机。但较大的体积和重量使得轰炸机容易装载远比战斗机更先进、更强大的电子系统,在日益电磁化、信息化的现代战场上,这才是轰炸机的决定性优势。同时,轰炸机相对于战斗机来说造价高、数量少,对复杂高价电子系统的负担能力要高得多,进一步提高轰炸机电子系统的性能提升空间。

B-52的电子对抗能力在越南战争期间得到证明。B-52在1964年就开始在越南战场上使用,直到1972年11月22日才有第一架B-52被越南SA-2防空导弹击落,以后在“后卫II”作战中被集中击落16架。“后卫II”这样在时间和空间上都高度密集的攻击很难做到途径规划,没有任何突然性,损失率增加是自然的。在B-1轰炸机研制时,美国空军对机载电子战系统的要求是能够对任何已知和未知的机载和地基雷达进行识别、定位和压制。这个高得变态的要求超过了现有技术能力,使得AN/ALQ-161最后成为烂尾工程。缩水后的系统没有达到能压制所有已知和未知雷达的要求,但在对敌对雷达的识别和定位能力上依然达到与专用电子战飞机相当的水平。这样的要求不奇怪。现代轰炸机的航程动辄超过1万公里,没有任何战斗机有这样的航程,二战时代P-51那样的全程护航是不可能的,也没有任何电子战飞机有足够的航程实行伴随保障,也不能指望有加油机保障。轰炸机只有依靠机载系统实施自卫电子战,能力要相当于专用电子战飞机才够用。B-2轰炸机的机载电子战系统能力肯定超过B-1,但具体能力现在还是保密的。

电子战技术也在悄悄但飞速地进步中。主动电扫雷达的天线可以同时向多个方向发射不同特征的电磁波,也可以把所有发射能量集中到一个波束,使得主动电扫雷达除了常规的雷达功能外,也成为电子战的利器,不仅适用为自卫电子战,也适用于进攻性电子战,可以对敌人的防空和指挥体系进行电磁压制,包括用强大的定向电磁能量强力向敌方指挥控制网络的薄弱节点注入破坏性信息,扰乱甚至瘫痪敌方的C4ISR,或者瘫痪电网、铁路、水厂、炼油厂、城市交通控制等民用关键设施为后续攻击打开通道。随着高能微波、激光和红外技术的发展,对来袭导弹主动硬杀伤的能力越来越成熟,轰炸机内宽裕的搭载能力有利于首先装备这样的新型手段,自卫和非常规杀伤能力将进一步提高。

因此,以核轰炸为基本任务,但高度适合于常规精确轰炸,强调隐身于电子战能力相结合的突防和生存力,这是轰-20的设计基点。诚然,B-52、B-1和B-2都没有用于核轰炸,但都在历次重大战争中投入过常规轰炸。但是以这些战例来认识未来未来轰炸机,那就误入歧途了。事实上,美国轰炸机的第一任务从来都是核轰炸,首先形成的战斗力必然是核轰炸能力,然后才谈得上常规轰炸能力。B-52用于越南是着眼于大量密集投弹的地毯轰炸的震撼效应。海湾战争中的“死亡公路”是因为萨达姆的军队尽管拥有80年代水平的装备,但只具有50年代水平的战术思想,这样的战例不是常规。B-2轰炸贝尔格莱德中国大使馆并非战术上的必要,意大利阿维亚诺空军基地上和地中海的航母上就有上百架美国战斗机可以对贝尔格莱德做精确攻击,动用B-2如果不是出于刷存在感,就只能是出于作战保密的考虑。入侵阿富汗时动用B-2更加没有必要,塔利班连入侵的塞斯纳都没有能力击落。战后美国轰炸机在常规战争中的使用与其说是雪中送炭,不如说是锦上添花,甚至物尽其用。这些不是轰炸机使用的“正道”。

但在现代常规战争中,轰炸机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不再只是炸弹卡车。在现代战争,大规模毁灭有时依然必要,但对于军事强国来说,不管是高烈度还是中低烈度战场,投放大规模杀伤手段不是难题,难题是在什么时候向哪里投放与任务相称的精确杀伤手段,既达到杀敌目的,又减少不必要的附带杀伤,降低战时政治和战后重建负担。对重要目标实行精确、持续地打击和压制成为未来轰炸机的重要任务,而这个选项是在精确打击手段和情报-监视-侦察(简称ISR)手段高度发展后形成的。

在轰炸机的发展史上,不仅有B-17、B-52那样的重磅空中打手,还有苏霍伊T-4、英国TSR.2那样的所谓侦察轰炸机。侦察轰炸机的概念在二战前就有了,但战时的使用没有获得多少成功。二战后,航空技术和电子技术的发展使得侦察轰炸机重新获得发展的机会,苏霍伊T-4试图用三倍音速突防,TSR.2则试图用自动贴地飞行从低空突防。两者的重点都不是像B-52那样的地毯式轰炸,而是对重点目标的精确攻击,并利用轰炸机的航程、持续高速和自卫电子战能力,深入敌后实施侦察。T-4和TSR.2都生不逢时,夭折了。但B-2可算是侦察轰炸机的一个延伸,具有强大的隐蔽侦察和收集电子情报的能力。随着网络中心战的发展,侦察轰炸机的概念获得了新的生命力,以特别强调ISR为最大的特色。侦察轰炸机不再强调投弹当量,可以缩小尺寸,在保证航程和留空时间的情况下,只需要中型轰炸机就可以了,这将大大降低研发和部署成本。

网络中心战的定义至今不很明确,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通过网络把参加作战的所有成员组成有机的整体,共享信息,共享决策,在平台能力、作战挂载和部署位置上最大程度互补,形成彻底的体系作战。在这样的体系中,个体成员不必具备全面的攻守能力,可以调用其他成员的能力协作实现战术目的。因此,侦察轰炸机主要担当ISR任务,大面积的攻城扒垒的粗活可以交由其他飞机或者导弹去干,甚至精确拔点的任务也可以交由导弹去干,包括高亚音速巡航导弹(包括空射、舰射、潜射)、常规弹道导弹、高超音速导弹等,当然还有远程无人作战飞机。那样的话,轰炸机的主要任务不再是抵近投弹,而是侦察、指挥和目标指引,相当于自带ISR能力的空中前进指挥部。轰炸机较长的留空时间、在抵近目标环境的生存力和多人机组特别适合这样的使命。与此同时,轰炸机固有的自带打击能力可以用于打击需要识别-攻击-核实的特别重要目标,或者打击来不及呼叫远程打击火力、需要立刻压制的突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