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L-13“佩刀”
北美公司在 F-86E-5-NA 之后生产的是 F-86F。这型飞机的公司编号是 NA-172 ,装备推力 2,680 千克的 J47-GE-27 发动机。1951 年 4 月 11 号军方签订了购买 109 架 F 型的合同,后来在 6 月份又追加到 360 架。由于通用公司的发动机交付延期,前面的 132 架 F 型使用了推力 2,360 千克的 J47-GE-13 发动机。由于这个原因这批 1951 年 9 月至 1952 年 5 月生产的 F 型被改为 F-86E-10-NA。E-10 和早期 E 型不同的地方在于用平面风挡代替了 V 型风挡,而且仪表盘布局也作了改动。大多数 E-10 下线后直接运往朝鲜半岛战场,其他的后来又在国内换装了 J47-GE-27 发动机。

朝鲜战场上的 F-86E-10-NA,注意平板风挡
由于 J47-GE-27 生产出现问题,1952 年 8 月到 12 月生产的最后 93 架 F 型又安装了 J47-GE-13 发动机,所以型号变为 F-86E-15-NA。这批飞机由空军训练司令部和国民警卫队使用,没有派往朝鲜战场。后来有许多E-15型换装了 J47-GE-27 和 F 型上使用的 6-3 “实心前缘”机翼。
各款 E 型共制造 369 架。以下单位接收了 E 型:
第一战斗截击联队、
第四战斗截击联队(334、335、336中队)、
第 33 战斗截击联队(58、59、60中队)、
第 51 战斗截击联队(16、25、39中队)和第 56 战斗截击联队。
许多 E 型退出现役后进入国民警卫队服役,其中有 107, 121, 170, 171, 172, 198 和 199 中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