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阻航空炸弹

200 千克反跑道炸弹

250-3 航空反坦克子母炸弹

PL-8 空空导弹
歼-8II 最大起飞重量 18,850 公斤,最大外挂能力 2,200 公斤,最大速度 2.2 马赫,实用升限 22,000 米,爬升率(1,000 米高度,0.9 M)200 米/秒,最大盘旋负载(1,000 米高度,0.9 M)8 G,水平加速时间(1,000 米高度,0.9 M)24 杪,起飞滑行距离(加力状态)700 米,著陆滑行距离 1,000 米,航程 2,200 公里。从以上数据来看,歼-8II 的总体性能的确优于 歼6/7 或是 F-5E,特别在航程和升限方面达到设计要求。

美机所拍我国歼-8II 拦截照片
——《当代中国的航空工业》
歼-8II“和平典范”
在中美关系的蜜月期间,中国希望能引进美国先进技术改进歼-8II。1986 年与美国政府达成协议,委托前格鲁门公司帮助改进歼-8II,这就是内部代号“八二工程”且对外名为“和平典范”的合作计划。该计划的主要内容是:使用基于 F-16A/B 的 AN/APG-66 改进的雷达和机载电子设备,但保留国产的敌我识别装置和塔康导航系统;新的惯性导航系统、HUD、任务大气资料计算机;并修改飞机的机体结构,加装翼前缘襟翼以提高转弯角速度,使用结构化油箱以增大飞机航程,改进后的飞机能挂载意大利阿斯派德空空导弹。双方还就采用 F404 涡扇发动机装备歼-8II 展开谈判。美方声称,经过美国先进技术整合后的歼-8II,其基本性能与 F-16/79 相当。
在歼-8II 于 1989 年运付美国改进时,歼-8II 刚刚完成设计定型,还未装备部队。美国方面对运送到该国的 2 架歼-8II 进行研究,显示这种飞机的制造工艺存在严重缺陷,结构也很不合理。用美制机载电子设备对飞机进行的整合工作并不顺利,尤其是飞机部件的相容性较低,使许多工作无法顺利进行。1990 年 3 月美方提出增加 2 亿美元的发展经费,用于补充不断增加的额外成本,这使“和平典范”计划的全部发展费用由原先的 5.5 亿美元上涨至 7.5 亿,使中国方面无法接受。1990 年 6 月中国决定从苏联引进高性能的 Su-27 ,并在同年 7 月正式通知美方中止“和平典范”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