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 年 2 月,因调整装备体制而决定停止研制。除一架做破坏性强度试验的原型机外,共生产了 5 架经过试飞的整机。

经过静力破坏试验后的歼-12飞机机身
目前,有两架收藏于我国空军航空博物馆。

航博馆标
歼-12 的技术水平
参加过歼-12 试飞的飞行员都交口称赞它的机动灵活的特点。其出色的机动飞行能力,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歼-12 战斗机在海平面高度上的最大爬升率是 180米/秒。而和歼-12 同年同月首次试飞的美国 F-14 战斗机的这一项指标是 200米/秒;专门针对 米格-21 而设计的 F-5E 是 160米/秒。歼-12 在 5,000 米高度上的最小盘旋半径是 1,140 米。而中低空机动性能突出的 歼-6 是 1,200 米;美国刻意改善盘旋性能的 F-5E 是 1,080 米,为此在该机机翼上安装了新的前后缘襟翼系统。

歼-12 在 5,000 米高度上,从 M0.9 水平加速到 M1.2,所需时间为 65 秒。而 歼-6 是 85 秒;美国的 F-5A 是 140 秒。歼-12 的水平是比较先进的。
再看歼-12 的地面机动性能,也就是它的短距起落性能。其起飞滑跑距离 500 米,着陆滑跑距离是 510 米。与歼-12 重量相当的亚音速战斗机 歼-5 的起飞滑跑距离是 590 米,着陆滑跑距离是 825 米。歼-12 能做到比 歼-5 的滑跑距离还要短是很不容易的,并且具有防尘装置,可在短土跑道上起落。歼-12 的最大平飞速度,在 11,000 米高度上,最大 M 数 1.5,优于 歼-6;实用升限 17,410 米,与 歼-6 相当。歼-12 在高空的巡航速度是 M0.95,虽不能超音速巡航,但以能接近音速巡航。

歼-12 是迄今世界上最轻的超音速战斗机。它的正常起飞重量为 4,450 千克,最大正常起飞重量 5,295 千克,空机重量只有 3,100 千克。它装有一台 涡喷6乙 型喷气发动机,加力推力 39.72千克(4,050公斤力),全机推重比可达 0.91。歼-12 的优越性能主要是靠机体重量轻和大的推重比而得到的。
为了使歼-12 飞机达到先进的性能指标,南昌飞机制造厂大胆地采用了许多新结构、新工艺和新材料,如机身和中翼整体油箱大面积的双曲面金属蜂窝结构碳纤维复合材料壁板,钛合金板和铝合金起落架等,此外还采用了单块式风挡。这些新技术的应用,在国内当时的条件下是富有创造精神的。

右主起落架
歼-12 的不足
歼-12 的不足正是由于追求机体小、重量轻所引起的。它的机内燃油储量为 1,250 千克,可带两个 400 升的副油箱,最大航程可达 1,385 公里,但仍属于短航程类型飞机。
歼-12 的机载武器是 1 门 23 毫米机炮,备弹 120 发;另外,可挂 2 枚红外制导的空对空导弹。就其飞行重量而论,火力不算很弱,但是该机采用了机头进气形式,对增装先进设备不利。若该为两侧进气设计,加装先进的火控系统。则重量和阻力都要增加,其原有的优点也将削弱。

前起落架和航炮
歼-12 战斗机的研制周期很短,不可能做更多的空气动力实验和采取较多的先进气动措施,如最初设计有的机翼前缘开缝和后缘双开缝翼,后来都从简取消了,改为只设后缘富勒襟翼。所以,这种飞机在气动外形方面还是大有潜力可挖的。
歼-12 的不足之处是小型战斗机所固有的,它实现了设计指标,应该视为成功之作。至于能否列入装备,那要受许多非技术性因素的制约,世界上任何一个有影响的飞机设计集团,其全部研制过的型号中,若有半数投入使用,就已经很值得骄傲了。我国的飞机研制部门,所缺乏的正是广泛实践的机会,而歼-12 是一次很有成效的尝试。
英国著名的罗耳斯.罗伊斯发动机公司的一位专家,到我国空军航空博物馆参观时,对歼-12 相当赞赏。他认为:歼-12 是中国设计得最好的飞机,只要给它换上一台先进的涡轮风扇发动机,油耗就可以降低约一半,航程可以增加近一倍。
我国许多飞过歼-12 的老飞行员对它也有留恋之情,希望有朝一日,“空中李向阳”会再返蓝天。
对小型化的思索
制造小型化战斗机的愿望由来以久,最极端的设计,大概要数美国的 XF-85 “恶鬼”式飞机了。它原准备作为护航机挂在 B-36 远程轰炸机的机腹下面,有母机带在空中投放,空战后再返回母机挂架,由母机带回。该机总重只有 2,590 千克,装有 4 挺 12.7 毫米机枪。共生产了两架实验机。在 1948 年和 1949 年的两次试飞中,都因实验机被投放后,无法返回母机挂架而告失败。
和异想天开的“恶鬼”计划相比,我们的“空中李向阳”,“随时能飞,随时能打”的设想,实在是没有什么不现实之处。历史上,1958 年 7 月 29 日我们在南澳岛上空以 3 比 0 获胜的战例和 1965 年 3 月 18 日在汕头附近击落 RF-101 飞机的战斗中,都是从敌方史料不及的机场隐蔽起飞,出奇制胜的。
米格-15 战斗机在朝鲜空战中出色的表现,引起世界对轻型战斗机的重视。英国在 50 年代初期研制的轻型战斗机“蚊纳”式,起飞重量 4,020 千克,空重 3,010 千克,比歼-12 还要轻一些,但最大平飞速度只有 M0.98。英国的国防部门当时对它的呼声很高,然而却没有装备部队。
深究小型战斗机不能顺利发展的原因,是仅凭其轻,作战能力不会有惊人的提高,就以歼-12 为例,它只是装一台 涡喷6乙 发动机,却要求比装有两台 涡喷6 的 歼-6 飞机的性能还要有大幅度地提高,这不是勉为其难吗!
如果要求小型战斗机只突出某一方面的特长,使之作为整体作战力量的一个补充,也许会更有生命力。比如对歼-12 ,若肯于放弃超音速的设计要求,增大它的机翼面积,使之除加速性以外的其它机动性能进一步提高,用这样的飞机作为打武装直升机的机型,就可能会受到欢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