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一批)的公告
第 404 号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的有关规定,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国藏南地区部分地名进行了标准化处理。现正式公布第一批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共 6 个)。
民政部
2017 年 4 月 13 日
增补藏南地区公开使用地名(第一批)
序号 标准地名 藏文名称 罗马字母拼写 经度 纬度
1 乌间岭 Wo’gyainling 91°52′25″ 27°34′54″
2 米拉日 Mila Ri 93°52′25″ 28°03′06″
3 曲登嘎布日 Qoidêngarbo Ri 93°45′57″ 28°16′50″
4 梅楚卡 Mainquka 94°08′04″ 28°36′03″
5 白明拉山口 Bümo La 96°46′25″ 28°06′55″
6 纳姆卡姆 Namkapub Ri 95°06′05″ 28°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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