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俊华13岁时随家人移民美国,在美国完成大学教育、结婚,31岁才回港成为公务员,回归前两年曾出任末任港督彭定康的私人秘书,2007、2012年两度获提名为财政司司长。 |
曾經常提起當年為美國白人歧視中國人而大打出手的經歷,更重要是他明確支持23條立法和831框架下的政改,這點比林太强多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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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沒有退吧,一直也是這樣說,泛民支持他也只是因為他民望高同時和林鄭比曾俊華看起來"不那麼梁振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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