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评:河套科技园须惠港人 勿只为他人作嫁衣裳
2017年1月4日 星期三 10:0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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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明报社评指出,香港及深圳政府签订合作备忘录,将在占地87公顷的落马洲河套地区,发展“港深创新及科技园”,结束长达廿年的拖拉。协议解决了河套地区长期以来的土地业权问题,深圳政府确认,香港自回归日起拥有河套地区,科技园也将由香港科技园公司方面负责建设营运。从协议内容来看,港方是赢家,现在的关键,是特区政府必须确保项目能互利共赢,带动本地创科业发展,为香港青年和企业家创造优质就业和创业机会,不会只为他人作嫁衣裳。
业权管理权归香港 深圳非“卖大包”
河套区发展最早可追溯至回归前,因治理深圳河,将靠近落马洲的河段“裁弯取直”,导致原属于深圳方面的河套地区,变成位于深圳河以南,落入香港特区范围,国务院在1997年香港回归日颁令,规定“业权归深圳,管理权属香港”。港深讨论河套区合作多年,前特首曾荫权在2007年施政报告,就将河套区发展纳入十大基建工程,由港深双方按“共同开发、共享成果”原则磋商合作,惟因土地业权问题等分歧,一直只闻楼梯响。直至去年,深圳让步,同意河套地区属港方拥有,为双方签订今次备忘录铺平道路。
由“业权归深圳,管理权属香港”,变成无论业权还是管理权皆由港方拥有,难免令人关注深圳为何愿意让步。对此特区政府强调,今次合作不存在任何秘密交易,根据双方达成的“共同开发机制”,河套区将沿用香港特区法律和土地行政制度,虽然港深双方会成立联合专责小组,就科技园发展“提供意见”,但负责建设和营运的香港科技园附属公司,其董事会将由港方委任,话事权仍在港方。特区政府还承诺,有关地区是用作高新科技研究及文化创意,不会有住宅项目,以释除科技园沦为另一地产发展项目、成为内地人“后花园”的疑虑。另外,整个项目会以非牟利原则营运,所有盈利收益将用于河套发展区,不存在港深如何分红的问题。
观乎以上条款,对港方的确相当有利,然而以为深圳方面“卖大包”“大赠送”,恐怕也太天真。过去10多年,深圳创科业腾飞跃进,被国际媒体形容为“中国矽谷”。13年前,总部设于深圳的腾讯才在香港挂牌上市,到现在市值已超过万亿港元,成为全球四大科网公司之一;至于研发生产无人飞行器和飞行影像系统的大疆,11年前成立,现已在全球商用无人机占据领头羊地位。
关键确保港人利益 合作非洪水猛兽
去年,深圳的高新科技公司达到8000家,相比下香港去年的初创公司只有2000家,双方实力存在差距,现阶段深圳企业当有明显优势。就算深圳方面没有要求优先权或配额,相信也有足够本事大举进驻,借助香港在国际营商方面的优势,大展拳脚,反观本港有多少初创企业能利用河套科技园提升实力,开拓内地市场发展,实难预料。倘若项目最终成为内地创科企业走向国际的平台,却未能帮助本地创科企业萌芽发展,那就有失互惠互利的原意。
今时今日,一谈内地与香港融合,社会上很容易出现情绪化反应,然而无必要凡事政治化,也不应视两地合作如洪水猛兽,关键是确保细节安排符合香港利益。香港创科产业落后于人,须急起直追,与深圳合作发展河套科技园,若策略得宜,对港深双方都有好处。未来要看的,是特区政府在具体落实河套科技园发展上,能否保障港方长远利益,落实“为香港青年和企业家创造优质机会”的承诺。
特区政府打算制订措施,方便内地人才来往园区工作,可以理解,但同时亦必须鼓励进驻的内地创科企业,与本地公司合作,多聘本港青年人才;政府还应考虑向有意进驻的本港初创企业,提供税务优惠等方面的支持。特区官员透露,河套科技园具体发展规划、所需资金和时间表,迄今未有定案;惟整个项目由出资兴建基建,到具体营运皆由港方负责,政府有责任确保项目令港人受惠,不会只为他人作嫁衣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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