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方回应“男子追小偷致其倒地身亡被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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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社会风气中负能量的集聚的原因,1是被媒体错误导向,2是被法院判决错误导向所致。法律应该作为严厉的高压线,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而现在法律成了讨价还价的价目表,根据后果来量刑甚至无需负责 | |
涉及到人命,即使是小偷,也是大事,所以检方要求每个事实环节都要清楚,正是对生命的负责。况且,当事人被取保候审,没有被关押。 | |
![]() 他们的思路是:追赶小偷至侵害终止为原则,小偷已经跑出被盗者家园了,被盗者就不应该继续追赶了。特么的典型的恶法思路! | |
侦查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蓝某(现取保候审中)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这里侦查机关应该是警察。一般警察懒得管这种事,小偷应该是警察局里有人,或者当地很有势力,闹事 | |
![]() 逃跑绝对不是犯罪中止,而是犯罪的一部分,罪犯没有放弃逃跑投降,就是继续犯罪。被害人、其他人就有权追击---针对在逃犯进行追击是正当防卫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讼棍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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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6-10-20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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