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老普 于 2016-9-3 13:42 编辑
我在微信上有过两次发言,第一次全力支持军嫂,认为考试院不对;第二次在仔细研究后则认为理不在军嫂方,考试院没有大错。军孩没有投档到北大,与平行录取无关,因此也与优先政策无关,从军嫂方公布的信息分析,关键在于军孩的第一志愿不是北京大学。关于军孩志愿的描述,海军政治部给考试院的公函描述:“填报的志愿北京大学靠前”,军嫂发布的“道歉信”中说法是“孩子的志愿肯定是北大在前的”。为什么用“靠前”“在前”而不说“孩子的第一志愿是北京大学”。军孩的第一志愿不是北大,那么在同样达到北大投档线的情况下,考试院不可能拿下第一志愿是北大的另一名考生而换上军孩,这样做对第一志愿是北大且达到投档线的考生同样不公。军孩的考试成绩相当不错,肯定是投档了,但投到哪所学校,军嫂方始终不说。但可以推断,军孩肯定投档到他所报考的第一志愿学校(如第一志愿是清华例外),从考试院来说,这样投档同样没错。按正常人的理解,第一志愿应该是考生最心仪的学校,也是考生志愿的充分表达。设想如果考试院不按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而转投另外一所高校,但转投的学校又没有录取,退档到考试院,那时考生第一志愿学校已经录完,是个什么结果大家都清楚。以上是根据海军政治部公函和军嫂道歉信中关于志愿的描述分析。如果任何方面,考试院和军嫂方能确实证明考生第一志愿是北京大学,则本文作废。最后一个问题,报北大又不是第一志愿这种情况可能吗?中国很大,什么人都有,什么情况度可能发生。本穷老矣,今天的考生得叫本穷爷爷。1965年本穷参考高考时,第一表(相当于现在的一本)第三志愿报南京大学,猜猜本穷第一二志愿报什么?估计非宇宙联合国大学不可。不开玩笑第三志愿报南京大学这事首先被班主任数落痛骂一顿,但我就是不改,至今报名表还保留着呢,黄纸黑字天地良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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