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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十大怪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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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6-12 16: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警察!警察!
转两个有关警察的帖子。

一、警察的十大怪像
中国警察总体来说,不能算的上真正意义上的警察,充其量只能算的上西方发达国家的某种保安,除了有一点软弱的执法权。

怪象一:赤手空拳求自保,下跪执法盼民安。在中国,警察日常执法往往都是赤手空拳上阵,至于携带武器更是少之又少。近于苛刻的用枪制度,使一线民警不敢用枪,不敢配枪,更不敢开枪。中国警察的威慑力越来越降低,百姓对于警察的口头警告常常表现为置若罔闻。一起简单的执法行为都可能会耗上数小时而不能处理,对于阻碍执法行为人警察往往束手无策,因为一旦采取强制措施将极可能被炒作而被上级处分。长此以往,警察便产生了自保的心态,往往执法过程畏手畏脚,跟违法行为人讨价还价,甚至出现下跪式执法、求救式执法的闹剧。

怪象二:挨打挨骂很正常,个人权益无保障。50年代:中国人靠警察,60年代:中国人敬重警察,70年代:中国人崇拜警察,80年代:中国人敢骂警察,90年代:警察?警察算个屁!......到现在:“昨天我又把一个傻X警察打了一顿。”领导片面强调亲民,许多不符合一线实际的规定的出台,让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束缚颇多。加之相应保护一线民警的制度不完善,使得民警权益受到侵害时,更多的要求只能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因为就算你去还手,打赢了:你暴力执法,打输了:你这还当什么警察啊!打个平手:你丫连个女人都打不过吗?!

怪象三:是否上访将问责,执法频频遭恐吓。中国警察在执法中,往往都会将执法对象是否上访、是否复议、是否诉讼放在一定的位置,在一些地方的考核评比中竟然出现不管警察有无过错,只要执法对象上访、复议、诉讼的情况时都要对执法警察进行问责。这种处理方法本质上就是在一味的迎合被执法对象、削弱警察执法尊严和法律严肃性的体现。甚至有的地方出现了“讨好”执法对象一说。试想,一个因违法被警察处理的人,还要让他们对处罚自己的警察百分百满意如何做到?因此百姓报警,还没等警察处理时,先冒出一句,“你们给我好好处理,处理不好我就投诉你们。”其中意思大家心知肚明。

怪象四:公知美粉会炒作,执法尊严已沦落。当前,由于个别警察的执法素质不高,加上由于公知美粉的恶意炒作、故意放大某些警察存在的不足,导致社会仇警心态泛滥,警察经常挨揍、挨骂和经常性的遭到群体围攻,(在中国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而这种极端藐视中国警察执法权利和司法公正的现象因某些权力领导在舆论面前畏手畏脚,一味讨好公知美粉,加上中国警察执法权益得不到一个强有力的法律来保障,使得袭警违法行为人不能得到强有力的惩罚,这也直接导致越来越多的群众认为,法不责众。警察的尊严和律法的权威已经到了危险边缘。

怪象五、正面报道隔夜忘,负面新闻很长久。中国一线民警以每天至少死亡1个,伤10人,却并未能引起中国人民的关注和理解。反之,一个警察的负面新倒能引起全国群众几个月、半年、一年甚至几年的关注,其间不乏有憎恨、不满、仇恨、反对的声音,甚至还会相应带来中国警察制度的相应改变,以适应全国群众的要求。许多一线民警的苦处无处诉说,他们也许做了1000件好事,但1件小事做错了,就被否定了。领导骂、纪委查、群众恨、媒体丑化,一线民警的执法矛盾心里已面临崩溃。

怪象六:政治待遇认可低,提升路径很单一。中国公安队伍的政治待遇相比政府部门,政治待遇低下可谓是有目共睹了。以100人为例,如果是民警队伍,100人里面,能解决乡科级副职或以上的,也许只有10人。反之,如果是政府部门,这个指标可能会达到40人以上。许多一线民警直到退休,都未能解决个最基本的乡副科级职级,能在退休时工资上享受个副科级或正科级待遇就算是比较成功的了,普通民警尤其是一线基层民警被认可感较低,对工作积极性有很大影响。

怪象七:经济待遇差别大,高压低收不成比。低收入是公安队伍的典型性问题。公务员加工资问题已讨论多年,虽然行行有行行的难,但公安队伍确实存在的高压力、高工作量不可被忽视。纵观中国的许多高薪行业,个中基本都存在高压力、高工作量,但最后均许以重薪,使付出与收获基本持平。而公安队伍的付出有过之而无不及,而收获相比之相差太大。中国中西部很多地区,一个10余年工龄的基层民警,工资卡内能拿到手的月工资直到目前很多都还没有超3000元。

怪象八:有警必接很好听,鸡毛蒜皮耗人命。在中国,非警务活动占用半数以上基层能做事的警力。在有警必接的绝对主义制度要求下,警察已成为政府的“万能”部门。24小时有警必出,是有利的维护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但以普通中国人当前的素质,也造成了中国警力的大量被滥用。一线民警天天疲于奔命,报警群众稍有不满,一线民警将面临麻烦。小则文字说明,重责处分禁闭。外加上一些政府工作的征地、拆迁,使得警民关系近些年来极度恶化。在街上如果有群众被抢,大喊抢劫,可能无人敢上前见义勇为,但如果这名群众变个法叫喊:警察打人了!估计这名抢匪接下来会被围上来的群众痛扁。

怪象九:两地分居不关心,想解决靠重金。目前中国有个别省份的领导开始关注民警的两地分居问题,但大部分的省市并未对基层民警两地分居问题予以足够重视,许多只身在外工作的大龄民警因年纪问题,回家乡有效渠道变少,加之民警调动涉及多个部门,难度很大,更没有机制上的支撑,许多分居民警无力调回原籍地与家人团聚,对家人儿女背负一辈子的愧疚。个别力显神通成功的,因离不开重金作为后盾支持,即使成功解决分居,往往也使一线民警家庭“大伤元气”,更容易在警队后方领导层内滋生腐败问题。这是一个许多领导不想谈论,但又确实在一线存在的现实问题。

怪象十:报纸刊物很过时,新型平台不重视。现行的派出所杂志、公安报之类,积极的从正面报道公安工作,向全国人民展示。

二、谢你不死之恩

小编今年37岁,从警17年,在分局机关工作过8年,在基层派出所工作过9年。
在派出所上班的第一天,就碰到了刑法八大恶罪中的四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强奸”、“抢劫”、“爆炸”,那时候没有电脑的110接警台,群众也不是什么事都打110,就在这种情况下,每天电话还能接到报警四十余起,可以说我在那里工作一天,相当于在其他城区派出所工作三天甚至一周。后来又到了现在工作的派出所,每日警情基本维持在30起左右,但是每天打架的警情特别多,一处理就是一院子人,熬了一夜第二天正常下班,几乎没有过。回想这9年我参与抓捕或者审讯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差不多近一千人,自己的后心都发凉,不是为了人数多还是少,只是他们都平安的被处理了,至少没有在我手上出什么纰漏,叩谢他们不死之恩。
这么多年,故事真的很多,想起哪个说哪个吧。
01
很多年前,我和同事去抓一个抢劫犯罪嫌疑人,刚踹开门冲进去,就听到厕所窗户破碎的声音。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抓捕,从自家二楼的厕所后窗跳了出去,不巧的是,跳下去踩在了石头上,扭了脚,没跑了。就在他落地的稍微偏左一点,就是一根带尖的断树枝,近一米高。我真的一身冷汗,如果他跳偏一点,把自己当成肉串串了,第二天的头条会不会是《警察暴力踹门私闯民宅,导致18岁少年跳楼身亡》,如果那样,可能现在我在监狱里。很多年后,我不再破门,学会了守候,等你走到安全的有包围的狭小空间,我再抓捕。
02
很多年前,我接手了一个涉枪的案子,报警人自称被对方持手枪射击,但是没有打中。经过三天的侦查,我们找到了嫌疑人的落脚之地,当我把上膛的手枪顶在嫌疑人头上的时候,他的手也摸向怀里,但是因为害怕没有再动。等把他的手和怀中的物品由其他民警慢慢拿出的时候,我又是一身冷汗,那只是一把被改装的发令枪。在当时的气氛下,他只要掏出枪,我真的会一枪打死他,第二天的头条会不会是《警察闹市乱开枪,打死无辜少年郎》,如果那样,可能现在我在监狱里。很多年后,我学会了淡定,无论发生什么,都要笑着把事解决,死磕的精神在心里,不在脸上。03
很多年前,我出过一个醉酒男子打人的警,民警到场后,醉酒男子仍对受害人大打出手,我一个抱摔,把他摔倒在地上,戴上了手铐,受害人才没有再被继续殴打。回到派出所后,嫌疑人知道自己作大了,借着酒劲辱骂民警不说,还用头撞墙,妄图以自残的方式逃避处罚,幸好我们及时制止,并给他戴上了摩托车全盔。看着墙上被撞出一个坑的塑料泡沫,我真的是一身冷汗,如果不是软包装的办案区,他真的一头撞断脖子,第二天的头条会不会是《酒后惨死派出所,折断脖子,警察究竟下手有多狠》,如果那样,可能现在我在监狱里。很多年后,我学会了变通,醉汉只要不违法,随便骂,骂够了赶紧劝回家睡觉,违法的醉汉落实完身份,家属赶紧接回去,醒酒后再去抓他。
04

很多年前,我接到过一个两百人打架的警情,我们五个民警到了现场,当真的看到一百人胳膊扎红绳,一百人穿着白衬衣对峙的时候,我们义无反顾的喊了声“警察”冲进人群,幸好那些年坏人是怕警察的,两百人瞬间四散逃跑,我们兄弟五个人赤手空拳抓住了13个人,其中一人还带着一把自制转轮手枪。后来凭借着这13个人打开了突破口,此次事件的首领头目全部被抓回,并判了刑。事后,我还是一身冷汗,转轮手枪六发子弹,我们手无寸铁的五个兄弟一人得一枚,还能允许他打歪一枪,在追捕亡命逃跑的嫌疑人的过程中,还有一辆黑色轿车急刹在我面前,我手已经摸到了车的引擎盖,如果我们几人在抓捕过程中被车撞死,被人打死,第二天的报纸三版会不会是《素质低下、训练不足,五名警察被人打死》,如果那样,可能除了会在当年公安部的春晚上有一张本人滚动播放的照片,现在已经没人记得我是谁了。很多年后,我学会了智取,抓人比例不到1:3的情况下,我绝不动手,因为你抓的人,你不知道他有没有刀,当一人死死抓住对方一只手的时候,谁都不能松开,谁松懈了,死的就是另外一个同事,这需要第三个人解下嫌疑人手中的刀子。正在壮年的我们,是单位的一棵草,是家庭的一片天。经过了这么多,在我感谢嫌疑人的不死之恩的同时,我也想得到一件御赐的免死黄马褂,这是什么?就是全国统一的,公开发布的执法规范。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这已经是我第三次呼吁了。我们真的不需要大而全富而美规范精装本,那种空话连篇的东西,不是用来垫桌子腿就是用来压被风吹起的材料纸。我们需要实实在在的告诉基层民警该怎么做,那些“依法、妥善处置好”的鬼话,只是把责任甩给基层处置人员的外交辞令。我们需要的是现场警告什么语言,使用什么动作,倒地使用什么方式,如何戴手铐等细的不能再细的东西。
这么透明的执法环境,哪位基层民警的心里还想有灰色地带?可能会有小部分人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心里委屈“消极执法”,但很少有人再去“以身试法”;抓捕可能会有瑕疵,没人有再会在廉政作风上有瑕疵。不是因为我们多么高尚,是因为不值。少有人会因为烫手的恩惠放弃自己每月三、四千元的堂堂正正的工资,更没有人会想用随意执法把自己送进监狱,活着和退休已经成为大多数民警的真心想法。
为了不让人民再嘲笑我们或许粗制滥造的执法水平,为了能让广大民警好好活着和安全退休,请帮我们警察每人穿上一件免死黄马褂——格式化、统一化的执法规范。
PS:
1、执法规范发布之前,请推开不接地气的专家教授,征求基层派出所民警意见,询问规范的可执行性,因为执法是基层的事,与教授无关,我们不想把领导的一片苦心再调研成一个笑话。
2、规范不要做成内部资料,要向全体人民公开,既可以告诉群众应该如何配合警察执法,又可以让群众监督警察执法。争取做到警察还没出手,群众已经知道警察该干什么了。
3、一定要在规范的首页注明:按此规范执法,出现问题警察免责。翻译成中文就是:按我说的做,出事我负责!(只要你敢说,我们就敢还你一个健康向上的警察队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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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6-12 17:4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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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6-12 17:48 | 只看该作者

土鳖是人治社会,不是法治社会,这个要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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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6-12 18: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某个做公安的亲戚不想他儿子考警校了,他说做公安太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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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6-6-12 19:26 | 只看该作者

以上所列都无从证明这次事件的合理性.至于说累医生教师都能喊累,说道职级待遇比护士这类也要强许多,这个社会有为护士说话的声音?如果比起私营企业的基层员工那就更不用说,行行都不容易.既然不是人上人,那就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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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6-6-12 20: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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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楼主| 发表于 2016-6-12 20:25 | 只看该作者

在你看来什么事情都没有合理性 因为警察就不合理 他们妨碍了你去破坏这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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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16-6-12 20:3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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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016-6-12 21: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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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6-6-12 22:10 | 只看该作者

我现在正在经历一起治安案件,对警察感觉不好

作为报案方,认为目前还是存在以下现象:
1、警察执法不公正,受“关系”影响大,执法弹性大,纵容包庇有关系的一方。
2、虽然比以前有进步,但还是存在脸难看,话难听。有对弱者的威逼利诱和误导嫌疑
3、执法效率很低,还要靠投诉推动,一投诉就灵(就在警局几天观察,当事警察相当一部分时间闲着,完全可以去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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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16-6-12 22:14 | 只看该作者

写的非常准确和详尽,中国普遍人口素质的较低,决定了警察和民众法律意识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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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2016-6-13 06:32 | 只看该作者

"他们妨碍了你去破坏这个国家"还是扣帽子,有别的招吗?每个行当都不容易,警察的声音不算微弱,社会上多得是更艰难的行业更微弱的声音.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也是非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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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发表于 2016-6-13 06: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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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发表于 2016-6-13 06:4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每个行业都有很多可歌可泣的无名英雄,也总有令人发指的害群之马,没必要以偏概全,也须知瑕不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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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发表于 2016-6-13 06: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既不要妖魔化,也不要神圣化任何一种职业和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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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楼主| 发表于 2016-6-13 10:29 | 只看该作者

还是那句话身正不怕影子斜 心里怕必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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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发表于 2016-6-13 10:3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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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发表于 2016-6-13 10:59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说的这些东西其实总结起来就是——执法的可操作性,这个问题我觉得上层应该是清楚的,但是谁去做具体工作,如何落实才是重要的。警察队伍需要专业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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