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盛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开启左侧

中青报:用电动自行车是个人占了大家便宜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4-7 12: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标题:为什么说电动自行车是占了大家的便宜
李方《中国青年报》

你占用资源,当然需要付出成本;你不付或少付成本,本质上就是“公地悲剧”中的挥霍者,你是占了大家的便宜。
我觉得4月1日和11日是值得纪念的日子,因为深圳和北京(10条街)先后禁止电动三轮车和电动两轮车。这让我觉得后半生有希望岁月静好,而不是说不定哪天葬送在电动莽撞小哥手里。
我知道这样说会有一大堆公知和良心人士反对。我给你们讲一个故事。几年前,我的一个女同事,刚毕业,花儿一样的女孩。有一天早晨,就在中关村这边,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把小腿撞成粉碎性骨折。我是她领导啊,飞奔去医院,女孩脸色苍白,安静地躺在病床上。我们能说什么呢,肇事者是个快递小哥,他根本赔不起啊,还为难他干什么呢。几年后女孩早离职了,我还惦记着,和她有联系的同事告诉我,没有后遗症是不可能的。

真的,我恨电动自行车。它们来无影去无踪,三四十公里的时速,不蹭到你衣服你根本听不见动静。它们在自行车道和机动车道上撒着欢地钻来钻去,看着它们,我头一次有了老人的感觉,颤颤巍巍的感觉,当它们远远杀过来,我站着根本不敢乱动,不知道自己会被怎么“处理”。这会一直是我后半辈子的恶梦,毫无征兆地突然身体腾空,重重摔在地上,有个骑电动自行车的家伙愣在那里,用充满恐惧的眼神打量我……
这不是我一个人的恶梦。你可以去任何城市的社区论坛,搜一下电动自行车,看看市民们怎么说。事实上,这也是深圳禁止电动自行车的依据,深圳相关部门公布了这几年市民写信投诉的数量,几百封。你知道,只有“奇葩”才会给政府写信,他们背后,应该是几何级数的不怎么奇葩的像我这样的普通市民。

当然你可以说,立法啊依法行政啊不能搞一刀切啊那些穷苦人怎么办啊?是的是的,电动自行车国标已经执行十几年了,自重45公斤以下,时速20公里以下。2013年新国标还放宽了些,55公斤以下,时速30公里以下。可谁听你的啊?北京400万辆电动车里边290万辆超标,你街边随便攒辆车就能开出四五十公里的时速吧!

我尊重法律,也觉得政府应该更人性化地行政,更觉得那些快递小哥不容易。他们怎么办,快递公司怎么办?提高成本吧,你们剁手族网购狂魔分摊成本吧!凭什么“亲,包邮哦”,凭什么把本来应该您个人支付的成本,分摊为公共安全成本啊?我那位被撞断小腿的女同事,本质上她不就是分摊了低价网购的成本吗!

电商为了低价,必须拼命压低快递成本,快递小哥懂交通规则的有几个,出了事公司肯负责的有几个?网购的倒爽了,是否意识到你爽的成本要全社会分摊?你占用资源,当然需要付出成本;你不付或少付成本,本质上就是“公地悲剧”中的挥霍者,你是占了大家的便宜。
当然,我也认为电动自行车是禁不绝的,相比汽车、摩托车就是有优势。问题是,咱国这些玩意还能叫“自行车”吗?有本事你骑上去别发动,自己蹬几圈试试?未来肯定还会有电动自行车的,但必须是在把现在这些货都干掉的前提下。看看人家欧洲的电动自行车吧,长得就像自行车,骑起来也像自行车。目前这些电动自行车,真要骑上它风驰电掣,请您先去考摩托车驾照,请您上机动车保险,请您按照机动车定期年检,有问题吗?


http://news.ifeng.com/a/20160407/48377386_0.shtml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6-4-7 12:45 | 只看该作者

这里不得不说。 国家的管理者是tmd蠢逼货色。 有问题有问题, 为什么让商家大规模销售呢。 怎么管, 从源头开始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6-4-7 12:49 | 只看该作者

是谁允许放开了卖的?是谁多年疏于管理不闻不问的?到无法收拾了再一禁了之,不是懒政又是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6-4-7 12:50 | 只看该作者

顶,说的挺好的,内燃机驱动的摩托是机动车,电机驱动的摩托车就是非机车?无非就是看非机不要考证,不要保险,不要牌照,可以各类违法逃逸,其实这也是种歧视,是对广大热爱电摩人士的歧视,应该平等对待他们,按机动车同法规处理就好~!

本帖最后由 鼎盛本色 于 2016-4-7 12:52 编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1
发表于 2016-4-7 12:51 | 只看该作者

真特么会胡扯,白的扯成黑的才是正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1
发表于 2016-4-7 12:57 | 只看该作者

管理应该和机动车一样,车牌车证和驾驶证、保险完备才能上路,无证电摩查扣,没有啥弱势群体横冲直撞,肆意违章违法的,核心就是便宜好处我要,责任义务我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1
发表于 2016-4-7 13:02 | 只看该作者

快递员撞人,快递公司要负70%的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1
发表于 2016-4-7 13:04 | 只看该作者

因为要花钱的。。。每辆车一百块钱, 一年多少钱。 管理者和使用者都有自己的理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1
发表于 2016-4-7 13: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一是要分类,类似摩托车按机动车管理,类似自行车的,限速按非机动车管理;二是城市建设必须留出自行车道,鼓励绿色出行;三是加强交通管理,违反交通法规的,不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行人,一律按章处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1
发表于 2016-4-7 13:09 | 只看该作者

爱电摩的人说来说去就是好处都归我占,麻烦和混乱你们其他人兜着承担,都是死道友不死贫道的主,就算出事责任全在我,我可以用弱势群体这个光环胡搅蛮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1
发表于 2016-4-7 13:12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统计你要分,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行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撞死的人是在非机动车道,还是在机动车道,才能看出本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1
发表于 2016-4-7 13:15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速度。 如果速度控制的跟自行车一样, 可能会好一些。 但是为了效率和舒服, 冲的跟摩托车一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1
发表于 2016-4-7 13:15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就按自行车管理就行了。不准在高速道上行走。又TM的是扰民乱政。

阿茂整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1
发表于 2016-4-7 13:19 | 只看该作者

速度是一方面,现在机动车出事,有几个敢跑的,交通肇事逃逸罪加一等,但非机这个群体,无保险,无牌无证,都是一跑了之,因为违法违规犯罪成本低,所以都肆无忌惮的乱来一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1
发表于 2016-4-7 13:23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对所谓的“非机”电摩群体的放纵,就像娇惯的孩子出孽子,平时肆无忌惮惯了,完全视交法为屁,习惯性的违法违规,夜路走多了总能碰见鬼,有些物理规律不可违,很多事故死残最多的还是非机群体,只能说不做不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1
发表于 2016-4-7 14:00 | 只看该作者

照这作者写的,他家如果有人被车撞了,就应当禁车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1
发表于 2016-4-7 14:19 | 只看该作者

想起一个故事:何不食肉糜? 中国有汽车的普通家庭占几成?电动车为什么这么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1
发表于 2016-4-7 14:21 | 只看该作者

被车撞了至少有保险赔偿,有车牌管理,虽然也有逃逸的,但一般没人敢这么干,至少还能获得治疗和赔偿,被电摩撞了,那就难说了,没保险,也有赔偿的,但更多的是各种逃逸,要不就是装穷,没钱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1
发表于 2016-4-7 14:22 | 只看该作者

电动车是大部分普通老百姓经济上能承受的,自行车已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1
发表于 2016-4-7 14:24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现在需要的是电动车的管理规范,而不是一棍子打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Smilies [点此填写标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黑木崖|鼎盛网 ( 浙ICP备10200450号-3 ) 

GMT+8, 2026-10-20 09:28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