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后城市建设不再搞有围墙的封闭小区,现有的封闭小区也要逐步改造成开放式街区,这是一个非常英明正确的决定。
我国城市发展,从五十年代建国后开始在大城市建立了一些机关,企业、学校,文艺,社团等大院式院落,当时城市规模不大,交通不拥堵,弊端显示不出来,而且主要集中于北京,就连上海、广州等地也并不多见,其他城市更是凤毛麟角。
封闭式小区大行其道是在改革开放后,改开后我国房地产的发展,走政府批地,开发商开发这一套,完全是学香港模式,但是香港可供开发的土地面积小于内地大多数城市,不可能形成很大规模的小区。同时香港也是走开发商拿地,为了提高土地利用资源,大建瘦高楼型,再附之以封闭小区,这是一种非常落后的房地产模式,即使学香港,我们在封闭小区大规模开发模式没有限度,把它的弊端大大地放大了。
现在有些人认为居民小区的封闭性是天经地义的,其谬误很大,国家土地政策规定了七十年的使用期限,到了使用期限以后,社区土地的使用权回归政府,而且当年开发商拿地的成本是很低的,至于小区的公摊,也是很有限的,
至于物业,绿化更不成其为借口。
到日本去看看吧,那里哪里有什么小区物业,小区绿化,都是个人的,几户或一户自建小围墙加探头,社会治安好得很。小孩子放学根本没有人接,街区道路车流鱼贯,速度也跑不起来,非常安全。
公共治安本来就应该回归社会,保安,物业都是应该逐步取消的,这将大大节约社会成本和个人支出成本。
再说中国也不是没有临街的没有围墙的小区,北京就有,也照样很正常的存在。
简单说几句吧。
至于街区化的好处,有时间再说,可以这么说,封闭式小区是极为落后的房地产模式,开放式街区才可能使中国城市走向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