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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er们生活是否太安逸了,不能理解啊!南京养母虐童案,剧情再次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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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8-18 17: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http://news.sohu.com/20150812/n418700324.shtml

南京养母虐童案,剧情再次逆转。

  8月12日上午,受虐男童小宝(化名)的亲生父母桂先生、张女士向南京市江宁区法院提交民事起诉书,状告最初在网上发布男童受虐照片的网民—南京江宁区的徐先生。

  桂先生夫妇认为,徐先生在网上散发小宝的照片等行为,侵犯小宝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要求其道歉并支付精神抚慰金20万元。

  南京江宁区法院人士也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证实,法院已收到该起诉书,将在7天内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小宝的生父桂先生对澎湃新闻说,今年4月“虐童案”被曝光后,小宝的监护权已从养母李征琴转移到亲生父母了。

  发帖是为了炒作,还是“解救小孩”?

  今年4月3日,有网友在微博上贴出一组触目惊心的照片,一名男童浑身是伤,特别是背后伤口密密麻麻,疑似被养母殴打所致。

  这名网友在微博上描述说,“父母南京某区人,男童于6岁合法收养,虐待行为自去年被校方发现,近日,班主任发现伤情日渐严重,性格也随之大变,出现畏惧人群等心理行为,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在多方努力无果后,寻求网络帮助。”

  该网友发帖说:“恳请媒体和大伙的协助。希望这个孩子通过我们的帮助可以脱离现在的困境。”

  这起“虐童案”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众多网友、大V转发或评论。

  经警方鉴定,男童挫伤面积超过体表面积的10%,属轻伤一级。

  7月20日,养母李征琴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一案,由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依法向浦口区法院提起公诉。这桩案件尚待开庭审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8月12日,男童小宝以及亲生父母桂先生、张女士要起诉上述网络发帖人徐先生。

  男童亲生父母诉称,他们得知李征琴在管教孩子过程中打伤了小宝,作为亲生父母,一方面心疼孩子,另一方面也理解表姐李征琴。“这次的事情只是一次意外,是李征琴的无心之失。”徐先生不知从何处找来了小宝的照片,故意散布到了网上。

  男童父母说,“我们不知道他为什么把这些发到网上,我们也不知道他有什么权利把别人家小孩的照片随便往网上发。”

  男童父母认为,发帖人“以关爱儿童的名义进行恶意炒作,以增加自己微博的关注度”。

  不过,澎湃新闻从知情者处获悉,徐先生本人称是想帮忙“解救小孩”。徐先生当初共发了9张照片,、还做了脸部马赛克处理。

  当时,发布上述照片后,转发量太大,徐先生担心对自己有所影响,就删除微博了。后来看到有人质疑事件真假,他就又发了一遍。

  男童生父母要求发帖人道歉并赔偿

  男童父母诉称,此事在网上迅速传播。小宝的姓名、学校、照片等都被网友人肉出来,年幼的孩子被置于众目睽睽之下,被网民谈论、消费,贴上了“被虐待儿童”的标签。网上曝光对孩子的精神伤害难以估量。

  男童父母诉称,徐先生未经许可,擅自将小宝的肖像对外发布,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因为徐先生的行为,小宝成为了社会和媒体关注的对象,这是违背孩子意愿的,给孩子带来了无尽的烦恼。

  “小宝的照片现在满天飞,以后生活怎么办?”男童亲生母亲张女士对澎湃新闻说,这件事对小宝影响很大,学习成绩下滑严重。

  男童父母还诉称,徐先生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小宝的隐私权。养子身份属于小宝的生活隐私,只有小宝的养父母、亲生父母等极少数的亲属知道。徐先生擅自对外发布小宝的养子身份,让小宝背上“养子”这一与常人不一样的心理阴影。

  其父母称,徐先生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小宝的名誉权,导致孩子的心理产生巨大改变,无法正常地学习生活。小宝“爱说谎、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坏孩子”形象被昭告天下,小宝为此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特别是遭到了同学的嘲笑,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

  其父母称,徐先生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小宝的生活安宁权。小宝无法面对妈妈李征琴因为教育自己而遭受的劫难,永远无法从“负罪感”中解脱,无法回到往日温馨的生活,更不要谈安心学习了。

  同时,男童亲生父母诉称,徐先生的行为,导致他们的家庭隐私以及家庭的困窘被暴露在公众之下。他们感觉丢尽了颜面,无地自容。徐先生的行为,也导致他们无端背上了“遗弃”子女的恶名。

  男童小宝及亲生父母桂先生、张女士请求法院判令,徐先生停止侵害,向他们赔礼道歉,并在全国范围内为他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徐先生向小宝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向桂先生、张女士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澎湃新闻暂未联系上发帖人徐先生对此事予以置评。

  是否侵权,应考察发帖是否恶意、是否营利

  对此,北京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闻宇认为,发帖人徐先生对小孩照片作了马赛克处理,也没有透露小孩姓名、家庭住址等等,普通公民看到照片并不知道是谁,熟悉的人看到了也只是推测可能是谁,如此来说,比较难以构成侵犯肖像权。

  有法律界人士对澎湃新闻说,应该考察发布这些照片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如果是,可能构成侵犯肖像权,如果不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出于善意,那么就不构成侵权。

  至于是否侵犯名誉权,张闻宇认为,发帖人并未说小宝“坏孩子”形象,这是后来媒体采访后报道的一个侧面。

  张闻宇倾向于认为,这是发帖人徐先生的网络举报行为,不构成侵权。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孔维钊进一步认为,应该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儿童的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等,应该让位于生命健康权。

  孔维钊说,如果发帖人不是出于恶意目的,是想“解救小孩”,是想引起社会关注,促成司法机关尽快妥善解决,避免事件不了了之,那么就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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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8-18 17:44 | 只看该作者

农夫与蛇,南京这地方净出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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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8-18 18:27 | 只看该作者

真、真、真他fumu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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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8-18 18:30 | 只看该作者

前几天在WC已经骂过一回了。。。。由此可见,律师和记者是多么滴表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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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5-8-19 08:4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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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5-8-19 08:49 | 只看该作者

苏北人的世界你们不懂的,有个苏北人老公心梗,医生说要手术,家属问东问西就是拖时间,后来室颤了,医生给除颤(动静大),家属又骂又闹,弄好了,家属一点自责也没有,反而说:我们又不懂,随你们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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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5-8-19 10:43 | 只看该作者

解决家庭纠纷确实不宜公开、高调,把人家家庭矛盾公开就是火上浇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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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15-8-19 10:53 | 只看该作者

上海也有很多苏北人,你这是地域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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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015-8-19 11:37 | 只看该作者

江北人的世界确实没人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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