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起,全国开始实施最严新交规,对闯红灯醉驾的处理空前严厉。现在一晃一年时间过去,2015年即将到来,全国没有更严的交规出炉。但特区深圳却决定从2015年起实施“更严新交规”。因为深圳是很多新规的“试验田”,说不定全国也会推广。所以有必要了解下深圳将实施的更严厉交规。
1、不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罚款300元
儿童安全乘车方面的法律在我国几乎是空白的,从2015年起,深圳新规要求:12周岁以下儿童不能以任何方式坐汽车副驾驶位,4岁儿童乘车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违反上述规定者,驾驶人将罚款300元。
上述规定有两个例外:1.公交车、出租车、旅游包车等营运车辆可以不用;2.各种类型的载货汽车可以不用,但是儿童不能乘坐在副驾驶位置。
2、不按“拉链式”通行罚款300元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采用依次交替通行,即俗称的“拉链式”通行。例如,所在车道1次驶入2辆,驶入的第2辆车则违反交替通行规则,以此类推。违反罚款300元。
3、不礼让救护车,罚款1000元!
新版《处罚条例》规定,对不按规定让行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的违法行为,提高处罚额度至1000元;另外,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不按规定路线、时间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或者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的,也会被处1000元罚款。
4、严管区违停最低罚款500元(注意是最低)
新《处罚条例》增加一条规定,如果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实施道路临时停车路段违停,最低罚从200元上升至500元,最高罚2000元。
另外,2015年元旦起,深圳将划定首个严管区,初定福田、口岸、罗湖大队辖区的部分区域,规定时间段在严管区内违停,一律从重处罚,具体执行标准将近期公布。
5、轧双黄线罚款500元扣3分
驾驶机动车骑轧、跨越道路中心黄色实线,将罚500元扣3分。如果是因服从交通警察指挥,火势前方道路因障碍、事故等原因“借道通行”的,则不予处罚。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路逆行罚款则由1000元上升至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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