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婧)广州市一家国有企业负责人张新华,刷新了当地职务犯罪金额记录。上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张新华贪污国有资产折合人民币7200万元,造成国资流失2.84亿元,同时还受贿1亿元。
张新华原是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下称“白云公司”)总经理。他的手法并不新鲜。从判决书看,张新华先是成立自己人控制的公司,然后虚构这些公司和国有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法院执行将资产从国有企业划转。
链条运转非张新华一人所为。新华社报道称,该案涉案人员多达55人,包括国企其他领导、村干部以及法官、律师,拍卖公司负责人等。
而板子打在张新华身上最重。广州中院判处其死刑。罪名包括受贿、贪污等。这也是近年来中国职务犯罪领域少有的死刑判决之一。
国企资不抵债
白云公司成立于1979年底,是广州市第一家农工商联合企业。公司前身是五六十年代由广东省委和广州市委兴办的机关干部农场,1984年被确认为处级机构单位,次年正式登记注册时定性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本来,成立这类企业是为了把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运销联系起来,形成完整产业链条。而现实中,这类企业往往坐拥土地等大量生产资料。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白云公司即拥有25000余亩土地——这包括山林、水库、鱼塘、果园、耕地等,以及大大小小的食品加工厂若干家。白云公司不断对外投资设立公司或参与公司联营,最终其旗下拥有全资子公司及参股控股的子公司共20余家。
这些公司共同组成了广州白云农工商联合集团(下称“白云集团”)。白云公司是白云集团中最重要的子公司。
张新华是白云公司的老员工。1982年,20岁的张新华中专毕业即进入公司。他从农药销售做起,业绩突出。《南方都市报》报道称,他跑遍了大半个中国,半年时间让亏损的生产资料公司跃居全集团公司盈利第一名。
1998年,36岁的张新华出任总经理时,白云公司已经陷入亏损境地。
至2003年,白云公司已陷入6.2亿元的巨额债务危机。在判决书引用的材料中,该公司多名高管称,当时白云公司已无法正常支付银行利息,面临金融机构大面积诉讼,公司绝大多数银行账户被查封,无法正常运营。
城市化进程中,最宝贵的资源是土地。白云公司掌控大片土地却陷入资不抵债境地,公司解释说:国有土地是划拨而来,当时并未对其进行价值评估,难以记入资产负债表。
白云公司班子决定:成立一家个人持股的公司运作白云公司的资产——已被查封的资产,通过法院拍卖的方式低价买回;未被查封的资产,通过虚构债券债务、主动涉讼的方式,以法庭和解的方式将其划转。尽量把资产装入新公司后,视情况将资产变现用以发放职工工资以及其他开支。
这一动议已经暴露争取时间窗口“分猪肉”的动机。白云集团明确告知张新华:“不同意此请示,也不会批复。”
假造借款转移资产
张新华决定自己干。
2003年5月26日,广州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公司”)正式成立。这是一家由白云公司中高层持股的私营企业,其中张新华持股20%。
广田公司的使命是以代理理财的名义截留白云公司的应收款项,再用这笔资金去处置白云公司的资产,有收益后再实现滚动运营。
2006年,张新华又成立新雨田公司并出任董事长。新雨田公司同样是私营公司,经营范围是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代理。
新雨田成立不久后就以45万元购买了广田公司的全部股份。股权几经变更,最终张新华以其前妻及他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代持方式,实际控制新雨田公司25.38%的股份。该公司的其余股份则由白云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诸多企业中高管私人持有。
广田公司和新雨田公司在10年间,仅支付给白云公司4565万元资金,就获得了白云公司3.3个亿的资产。国有资产就此流失2.84亿。按股比分摊,张新华贪污资产价值7200万元。这笔3.3亿元的资产此后为这两家公司带来了7600余万元的税后收益,张新华也从中分走一部分。
司法文书显示:张新华转移资产,主要靠虚构债务。经法院和解或拍卖、裁定,将白云公司的资产定向转让给广田公司。
比如2005年2月,广田公司与白云公司下属的一个果园签订期限为6个月、金额为1600万元的虚假借款协议。合同到期后,广田公司即以该果园未按期还款为由向白云区法院提起诉讼。
2006年,广田公司、该果园和白云公司下属子公司双燕公司向法院提供相关文书,约定由双燕公司将白云山风景区附近的36栋房产为广田公司提供执行担保,并按法院评估的市场价396万元抵偿给广田公司,不足部分继续由法院执行该果园其他财产。
此后法院裁定,将上述地区的房产以评估价397万以物抵债给广田公司。此外,该果园也有一大片同样位于白云山风景区附近的房产被以612万的低价抵债给了广田公司。
当年,经白云区法院裁定的这两处房产的评估市场价仅1009万元。而广州市中院此次审理张新华案,对这两处房产按照当年的评估基准日重新认定的评估结果是1.05亿元,是当年评估价的10倍。
此外,在将白云公司的土地和资产的使用权转让给其他企业或个人时,张新华利用自己总经理的身份,为一些特定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帮助,并从中收取贿赂近1亿元。
被举报十年后案发
从2003年广田公司成立之初,白云公司的老职工们就开始举报张新华。但这些举报均石沉大海。
《第一财经日报》报道称,在张新华案发后,一名举报人称,这么多年都没有告倒张新华的原因是:不少部门都以“级别太低不在所管辖范围内”为由,拒绝接手调查。
2007年,广州市唯一以金融为主业的国企集团——广州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广州有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林公司”),接管白云公司并处理白云公司的资产和历史遗留问题。张新华出任该公司的总经理。
张新华隐瞒了广田公司和新雨田公司从白云公司获得资产的信息。而白云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则纷纷把股份转给了亲友。
张新华预感到自己要出事,是2013年6月——中央巡视组进驻广东已有时日——他向自己的司机交待:如果有纪委来找,就尽量撑一个星期,如果一个星期后还没有变化就如实交代。
2013年6月28日,广州市纪委“双规”张新华。9月16日,张新华被刑事拘留,9月30日被广东省检察院批捕。
2014年8月21日,张新华案第一次开庭。广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吴筱萍庭后透露说,张新华自己认为这并不是一个很严重的职务犯罪,“他觉得他有机会判缓刑出来。”
而据司法文书,张新华曾经表达过返还资产求轻判的想法。
一审死刑判决超出张新华预期。12月10日宣判当天,张新华明确表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