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法律精英发起的取消9项死刑提案,已经被否决了。
微博看到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取消9个罪名死刑。昨天,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部分委员认为,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战时造谣惑众罪,集资诈骗罪等社会危害大,应保留死刑。
反对取消这几项死刑的委员的来历:
李安东、迟万春是总装的上将,
邓秀新、杨卫是院士,许振超是工人,全国学习的劳模,
李玲蔚是世界冠军,
张健是干部出身,福建的。
感谢反对的那些代表,这才是为人民说话啊。
光是强迫中学生卖身,被传媒公开报道的就很多很多了,还有没被传媒报道的呢。
李安东、迟万春、邓秀新等委员认为,核扩散的危害性极大,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因此不应取消走私核材料罪死刑。李安东委员举例说,一杯高放射性的核废料就能污染整个洞庭湖。世界各国都把核材料管制列为最高级别,确保核材料不落入恐怖分子之手。对“走私核材料罪”保留死刑可以起到对犯罪分子的惩处和震慑作用。
有委员认为,走私武器、弹药罪应保留死刑。杨卫委员说,走私武器可能会直接威胁到很多人的生命,如取消死刑,国际军火商人可能会增加向中国走私武器。张健委员说,我国反恐形势严峻,走私武器弹药对社会安全造成重大的隐患。(提这的人是不是有问题?)
对拟取消强迫卖淫罪死刑,许振超委员说,强迫卖淫罪的部分案情相当恶劣,对妇女野蛮践踏,手段残忍,如不用死刑震慑,这种犯罪行为始终是对妇女的一种威胁。唐世礼等委员认为,应保留组织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的死刑。
许振超委员说,在很多集资诈骗罪案例中,一些人辛苦一生积攒的钱都被骗,最后被逼迫走投无路,社会危害非常大。
审议中,也有部分委员支持取消草案提出的9个罪名死刑。苏晓云委员说,这次拟减少9个死刑罪名,刑法修正案(八)减少了13个,这是一种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以前我们的理念是杀人偿命、冤冤相报,这不能完全涵盖犯罪的行为以及内在的本质。”
PS:
想问下苏晓云委员:杀人偿命有错吗?
说这是一种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无非是个面子问题。不能要面子不要里子。不能为了减少而减少。
http://www.lkong.net/thread-108918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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