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北京7月13日 - 中国司法改革试点拉开序幕。据人民日报周六报导,上海召开全市司法改革先行试点部署会,该市司法改革正式启动。改革方案共分五项内容,包括提出要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和司法责任制,探索建立省级统一管理体制。
人民日报报导称,改革方案提出,实行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核定法官、检察官员额,计划用3—5年时间,实现司法机关各类人员分类管理,促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突出法官、检察官在司法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把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三类,分别占队伍总数33%、52%、15%的员额比例。
“推行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凸显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在办案中的主体地位。”报导提到,建立健全司法机关办案组织,实现办案组织专业化、扁平化。
建立办案人员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对司法权力的制约监督,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
改革方案还提出,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省级统一管理的体制;探索建立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经费省级统一管理机制;健全法官、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职业保障制度。
此前,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7月9日,上海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举行,研究和部署上海司法改革试点推进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实施意见》。
报导称,据了解,上海政法委研究制定了《贯彻实施〈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分工方案》,共细化分解成35项任务,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参加单位和时间节点。
改革将在上海市二中院、市检察院二分院及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检察院等8家单位进行先行试点。计划于2015年一季度全市全面推开。(完)
(发稿 侯向明; 审校 黄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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