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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警察与人争执后开枪 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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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9 09: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9月14日晚8时许,贵州省威宁县环城路一民警在与人争执时持枪射击,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昨天下午,威宁县公安局林姓负责人回应称,案发后各级机关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案件是上级机关在牵头办理。”
死者李某家属向新京报记者透露,案发后,威宁县有关工作人员便组织家属座谈,让家属签“死亡赔偿协议书”,且协议要求“不得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家属称,16日晚,当地政府在未经家属同意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将死者李某“强行下葬。”不过上述林姓负责人未回应此事。
中枪者系夫妻关系
死者弟弟李华(化名)告诉记者,事发时自己身在现场。
李华称,9月14日晚7点多,他与姐夫二人分驾两辆汽车在威宁县六桥街道环城路遭遇堵车。“姐姐李燕与姐夫唐英国在一辆车上,我的车与管某某的车后方。”李华说,自己与管某某在缓慢行车时交替超车,后管某某与另一名随行男子下车找他理论,双方发生口角。李燕与唐英国见状也下车与对方理论。
李华提供的一段现场视频显示,穿着红黄格子衬衫的微胖男子和一名长发女子站在一边,与一名身穿黑色短袖的中年男子争吵。李华告诉记者,黑衣男就是管某某,格子衫中年男子是其姐夫唐英国,长发女子就是李燕。视频显示,李燕举着手机疑似在拍摄,后双方发生拉扯。
“拉扯时姐姐发现管某某腰间别有疑似手枪的物品,就准备报警。姐夫担心管某某拔枪打人就上前抱住他。”李华告诉记者,双方相互推搡时,曾有一名身着警服的中年人要求管某某交出枪支,唐英国随即松开对方,但对方并未交出枪。
“十几秒后,他开枪了。”李华回忆,管某某喊“老子开枪打死你们!”话音未落,管某某右手拔出黑色小手枪,左手扶着,朝李燕开出第一枪,“一瞬间的工夫又朝唐英国开了第二枪。”李华说,两人应声倒地,自己下意识转身逃跑,听到身后陆续传来5声枪响。>>沈阳“跑车男”看到交警检查疯狂逃窜,连撞九车,警察鸣枪示警将其制伏,打开车门此人是这样的身份……
枪声停止后,李华折回案发现场,管某某已经逃跑。“我马上将姐姐、姐夫二人送到医院,经诊断,姐姐李燕腰部中了一枪,医生当时就说‘不行了’,后抢救无效身亡。姐夫唐英国左腿、右腿、腹部各中一枪,目前还在六盘水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
当地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记者注意到,事发后威宁县人民政府在官方网站发布了一份通报,称9月14日晚,威宁县六桥街道环城路发生一起民警开枪致人伤亡事件,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涉事民警管某某已被刑事拘留,省市检察机关已第一时间介入侦查,有关案件侦查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威宁县公安局林姓负责人,他回应称,案发后各级机关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已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案件是上级机关在牵头办理。”
■ 讲述
家属称“死者遭强行下葬”
李华告诉记者,14日事发当晚,自己就接连被威宁县公安局民警以及分局民警带去录口供,并“做思想工作”,15日上午,录完口供从公安局出来“被5个便衣人员跟着”。
李华称,16日凌晨3点多,县领导以及公安局的人组织家属在县信访办公室座谈,让家属签一份“死亡赔偿协议书”。
新京报记者在这份“协议书”上看到,“2016年9月14日在威宁自治县六桥街道环城路因车辆拥堵发生纠纷,导致受害人李燕死亡”“乙方向甲方支付李燕死亡的一次性赔偿款836000元”,共分两次支付,签订协议之日支付257198元,安葬完死者后再支付578802元,李燕所在街道办事处还打了一张借条。
协议第七条还规定,“协议签订后,甲方及其他亲近亲属不得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新京报记者发现,该协议首页甲乙双方身份信息为空,也未提及李燕死亡原因。但末页有“唐安林、史长花”的签名字样和手印。李华告诉记者,签名是自己母亲与姐夫父亲的,“会场上的政府人员说,不签就把我姐直接送去火化,老人家不得已才签了字。”李华称,签协议时并未有管某某家属在场,乙方的签名也是政府人员安排人签的。
16日上午,李华将李燕遗体接回姐夫老家,操办后事,准备在19日下葬。但在当天晚上,李华被县公安局领导叫去谈话,“他们希望当晚下葬”,谈话僵持到夜里三点多。
“16日夜里12点多,县里和镇里领导都来了,让几名穿着协警衣服的人把棺材抬上了山,下葬了。”李华大嫂蒋丹回忆,家属不允许跟上山。>>通缉犯躲在墓园还被逮,对警察大叹真是服了你们!
昨天下午,对于家属“强行下葬死者、签赔偿协议”的说法,威宁县公安局林姓负责人并未给予回应。http://item.btime.com/news/35aa130aoh09d7ofrqpsivkoafn?from=jt1w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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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发表于 2016-9-30 01:04 | 只看该作者

这钱赔偿的不合法!地方政府纯粹是为了自己乌纱帽考虑想息事宁人!但此类案件,还是要查清缘由才行,如果是公务行为期间,警察责任,那赔偿还有理由。如果是警察自己所为,那这赔偿就没道理,要赔偿也得法院程序下来。如果是受害人一方也有过错,那更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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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发表于 2016-9-29 22:23 | 只看该作者

看到枪还想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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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发表于 2016-9-29 12: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兒戲律法,法律執行者都不能保護自己,如何保護人民! 真尼M的和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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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发表于 2016-9-29 12:48 | 只看该作者

姐夫担心管某某拔枪打人就上前抱住他~~~~~~~~~这tm是正常人的反应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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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发表于 2016-9-29 12:27 | 只看该作者

抢枪还防卫过当,警察以后直接投降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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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
发表于 2016-9-29 12:26 | 只看该作者

警察防卫没问题。最多扯一下是不是便衣执勤带枪是否规范当时是否表露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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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发表于 2016-9-29 11:45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警察没错,政府又凭什么拿国家的钱去赔?该不该追究政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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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发表于 2016-9-29 11:43 | 只看该作者

警察是否处于公务执勤时间?如果下班着便服,为什么不表明警察身份?公安部佩枪规定该如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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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发表于 2016-9-29 11:4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东子的东方 发表于 2016-9-29 10:08

放屁,洗地有意思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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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发表于 2016-9-29 11:4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新京报,腾讯,360.新闻,这它吗一票一票的反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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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发表于 2016-9-29 11: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还赔了80多万,便宜了这俩混蛋,这个李华是不是那个白衣眼镜男,把警察被殴打一幕一句不提,当时怎么不把眼镜男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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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发表于 2016-9-29 11:36 | 只看该作者

开陆虎抢枪那两公婆?嚣张过头,自己找死。JC机关对这种应该强硬点。否则以后JC连保护自己都不行了。现在新闻媒体也太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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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发表于 2016-9-29 11:31 | 只看该作者

警察以后看见歹徒直接缴枪你就满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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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发表于 2016-9-29 11:2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不就是上次那个视频事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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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发表于 2016-9-29 11:29 | 只看该作者

俺记得洗地的说,那八婆不是抢真铁,只是掀起衣服来拍照。。。。。。。。。。让他去掀掀灯塔国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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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发表于 2016-9-29 11:27 | 只看该作者

明知有枪还闹,这是找死,与人无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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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发表于 2016-9-29 11:19 | 只看该作者

现在能称的上称职的新闻工作者真不多了。

panglau 发表于 2016-9-29 09:20
9月14日晚8时许,贵州省威宁县环城路一民警在与人争执时持枪射击,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昨天下午,威宁县公安局林姓负责人回应称,案发后各级机关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案件是上级机关在牵头办理。”
死者李某家属向新京报记者透露,案发后,威宁县有关工作人员便组织家属座谈,让家属签“死亡赔偿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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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发表于 2016-9-29 11:03 | 只看该作者

报警 等警察来处理不就拉到了 还抢什么枪 落后的地方就是多奇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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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发表于 2016-9-29 10:45 | 只看该作者

这么多人拍视频,媒体还敢混淆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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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发表于 2016-9-29 10:45 | 只看该作者

他还不是要看人,正是知道是警察才敢,如果发现不是早屁滚尿流了,人家也不会跟他费话,早大耳光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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