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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一下,中国的前置许可制度中的一个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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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3-22 20: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俺接触前置性许可工作20多年了,前置性许可过程中有个死结很有意思,比如说乃要注册个企业,生产食品吧,乃去工商登记的时候,工商会说,乃要办理一个食品方面的许可才能给乃办理工商登记,于是乃就去到相关部门去办理这个许可了,那么这里面有个问题,这个许可的相对人是谁?通俗讲,这个许可是许可给谁的?许可给老板的,乃许可文书或证件上打老板的名字试试,看看工商局认可不?打企业的名字,别忘了,企业还没登记呢,就相当于人还没有出生呢,凭啥许可给这个不存在的企业?所以这是中国许可制度中的一个很操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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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5-3-22 20:48 | 只看该作者

这么一说,那么现在实行的先登记,后许可的制度就很合理了吗?

这么大的一个毛病为啥这么多人这么多年都看不来么?估计坛子里很多人认为搞行政管理的是弱智,其实这样认为的才是外行。前置性许可有个最大的好处就是行政成本比较低,还是以办食品企业为例,前置许可时,你不办理许可就办不下工商登记,工商登记办不下来税务登记,办税务登记可不是因为大家都想缴税去,而是现在实行的是以票控税的政策,不搞税务登记乃就别想开发票。所以,工商这第一关就会逼着从事这个行业的去办理相关的许可,这就保证了一定程度上的食品企业纳入了行业监管。如果改为后置后,企业办理完工商登记,办理税务登记就可以正常经营了,没有许可,等行业监管部门查到再说吧。现在的以前置性许可为核心建立起来的行业监管体制肯定没有这么多监管资源,那么要么增加监管自愿,主要是人,要么就放宽对监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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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3-22 20:48 | 只看该作者

所以在现有制度下违法才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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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5-3-22 20:52 | 只看该作者

当然,上门是举例,国家也不会允许食品这种行业改为后置许可,那么

就带来一个问题,要想建立一个食品企业,还要从法律上解释的通,该怎么弄呢?估计第一步得先登记一个不包括食品这种经营范围的企业,然后以这个企业的名义去申请许可,获得许可后再修改工商登记,加上相关的内容。但是,这其中也会带来一个问题,如果乃注册了企业,又无法获得许可该咋办?这个企业不砸手里了么?特别是对于那些小门小户的,这很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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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5-3-22 20:52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吧,前置许可可以降低行政成本是在当时技术条件下的选择,

现在有很多技术可以降低监管的成本(比如说网络技术、模式识别技术、无人机技术),改变现有的制度必须有相应的技术上的保障,使得执法成本不致于太高。监管也可以得到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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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楼主| 发表于 2015-3-22 20:55 | 只看该作者

俺做乃说的这个事情都20多年了,得出的结论就是再先进的技术也代替不了人的监管,而这种保留前置性许可的领域恰恰就是那种缺少这种人力资源的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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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楼主| 发表于 2015-3-22 20:57 | 只看该作者

还是以食品监管为例,大家可以去打听打听,乃们当地的食品监管部门负责现场监管的有几个人

这几个鸟人能承担起来那么大面积的监管么?估计连查是否办证都够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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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楼主| 发表于 2015-3-22 20:58 | 只看该作者

有完整的监管体系(至少到乡镇一级)的部门不多,工商、税务、公安,其他的主要部门基本上就是建到县区一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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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楼主| 发表于 2015-3-22 21:00 | 只看该作者

而且上述三个部门还拥有完善的行政手段,特别是行政强制手段,所以大家会发现这三个部门(税务是两块)是最强势的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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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5-3-22 21:04 | 只看该作者

牛牛的科普很好,可以在制度层深入理解目前的政府行为,包括合理与不合理的。面

但是那些没有前置许可制度的国家,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呢?是不是需要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来查漏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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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楼主| 发表于 2015-3-22 21:05 | 只看该作者

以前在坛子里科普过,中国的行政法规基本上是部门立法,而且中国的行政法规体系的主体是部门颁布或者起草的规章和行政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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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楼主| 发表于 2015-3-22 21:06 | 只看该作者

所以这里面一是塞了大量私货,二是高层主导立法,跟基层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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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楼主| 发表于 2015-3-22 21:08 | 只看该作者

人家没有那么多许可,咱们国家的部门和行业还是分的太细,监管的领域还是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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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发表于 2015-3-22 21:09 | 只看该作者

一看你就没办过,办食品许可证是凭名称核准通知书去办的-你企业总要有个名字吧,这个名字要核查后确定可以用后会出名称核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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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楼主| 发表于 2015-3-22 21:1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核准书是什么东西呢?就是给乃保留个名称的意思,没啥特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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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楼主| 发表于 2015-3-22 21:13 | 只看该作者

以前是根本没有这个东西的,很多企业办理了许可再去办理工商登记,结果发现名称重名或者不能用啥的,所以就有了这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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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楼主| 发表于 2015-3-22 21:15 | 只看该作者

什么叫做跟基层脱节呢,举个简单的例子,很多许可要求受理时需要查看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那么有这么条规定,网上申请和受理就是违法的,因为网上受理显然不能查看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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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楼主| 发表于 2015-3-22 21:16 | 只看该作者

所以为啥网上受理吆喝了这么多年很多没有落实呢?这个小小的事情就是障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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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发表于 2015-3-22 21:4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企业还没登记呢       其实在实践中是有“筹建中公司(企业)”这个概念的,可以解决乃牛说的这种困局。无非我国没有商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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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发表于 2015-3-22 21:4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前改后方向是没错的,只是眼下新制度未立而旧制度已废,且废也废得不彻底,半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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