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1025A1
1994年美国环境保护局(EPA)发布了车辆排放的新规定。为了遵守法规并从技术改进中受益,“悍马”升级了DDA 6.5升自然吸气V8柴油发动机,在3400rpm转速时能产生160马力的功率。新发动机搭配了Turbo-Hydra-Matic 4L80E四速电子控制自动变速器,这种新型“悍马”的编号中带A2后缀,于1995年秋季开始服役。
AM通用公司还基于“悍马”的组件研制了一种轻型军用卡车,将驾驶室安装在发动机上方以增加可用装载空间,并加强了底盘。
自巴拿马实战之后,一直有人对“悍马”的装甲防护表示疑问。其实“悍马”并非打算与敌人直接交战,即使是装备了陶式导弹的“悍马”也会采用打了就跑战术,不会在前线硬扛。不过到1992年,美国陆军仍部署少量基于A1的M1109装甲增强型“悍马”。
随着美国陆军和海军陆战队的轻装甲“悍马”越来越多地参加地区冲突,直接交战几率直线上升。为了应对威胁,“悍马”增加了五花八门的附加装甲,重量的增加影响了其性能和可靠性,因此AM通用公司受命使用为“悍马”卡车设计的更坚固底盘制造出一种“扩展能力车辆”(ECV),也就是可大量增加装甲的新“悍马”。

M1114
ECV武装型于1996年开始服役,编号M1114。为了应对增加的底盘重量和额外装甲,该车升级了6.5升V8涡轮增压发动机,功率增加到190马力。M1114随后又被M1151取代,后者被设计成可轻松加装配两套附加装甲。在低威胁条件下只需安装A型基本装甲,如果威胁变得严重,则可在A型装甲基础上增加B型装甲。

M1151
自2002年以来的阿富汗战场和2003年以来的伊拉克战场,简易爆炸装置(IDE)导致“悍马”严重损失。尽管已经增加了许多装甲,但“悍马”先天不足没有防雷能力,因此在阿富汗和伊拉克服役期间,“悍马”被尽可能地用防雷反伏击车辆取代,成为“悍马”作为前线战斗车辆的终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