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架接近音速的战斗机上进行准确的射击决不是容易的事。转弯过程的过载力使身体每一部分的重超过平时的5倍,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如此精确的操纵飞机,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
“我想出一种非常短的连发(每次大约半秒,或者更短些)的办法来进行射击。第一次短连发购几乎是属于试射性的,但由于六挺机枪的子弹能够形成一个相当宽的散布面,所以差不多每次都能击中敌机的油箱,使煤油流出来。那次战斗中,当我们做转弯动作时,映着朝阳,我可以看见敌机油箱被击中后冒出来的油汽。在此情况下,再进行一次半秒钟的连发射击,就足以使燃油起火。于是,当一架猎人式成为一团火球后,我便转向第二架敌机进行瞄准。F-86的六挺大口径机枪大约共有1800发子弹,因此可以射击大约15秒。
我在这次战斗中的第5个牺牲品开始冒烟了,接着在大约1000英尺高度进入倒飞。我还以为他要做划大圈的横滚——这对后面的对手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动作,如果前面那架飞机的飞行员成心这样做的话。我也进入了几乎倒飞的态势,接着我意识到我也许跟 不上他,于是我改平以后,向前推杆。后来我在非常近的距离(约600英尺)开了枪,敌机简直就在我面前爆炸了。上述4名飞行员均未跳伞,全部阵亡。”
由于有经验的高级飞行员(三个少校和三个上尉)驾驶的高性能战斗机编队,数量又处于3:1的优势,怎么会被性能较差的飞机所击落?对此,阿拉姆的意见是:
“我本人在英国时飞行过猎人式,这种飞机的机动性能确实不错,可是我认为F-86却还要好些。猎人式飞行员是不会相信这事的。”
在F-86和猎人式的优劣问题上,并不是所有人都同意阿中校的观点的。即使在巴空军内部(许多飞行员在英国飞行过猎人式飞机),意见也不一致。人们倾向性认为英国制造的猎式比较好些,这种飞机的问世要比F-86晚4年之久。
不过阿中校从技术的角度为F-86进行辩护,他引进要威性的话说:“ 在以同样的g进行转弯时,猎人式要比F-86减速快。这首先是因为他的展弦比要大得多,而诱导阻力的增加则与速度的平方成反比。换言之,速度越小,诱导阻力越大。”
他完全承认猎人式的推重比要大得多。不过依他看来,猎人式的这一有利条件在空战中却远远抵不上因诱导阻力较大而带来的损失。他接着说:
“在转弯时,猎人式的减速要比F-86的快,因为他的阻力增加较大,这不是他较大的推力所能补偿的。所以,我在转弯时能够逐渐迫近猎人式。他的速度很快由450海里减小到240海里左右,要想甩掉我,非得拉出大约7个g的过载不可。于是他们便一个接一个地进入我的瞄准具之中。”
归根结底,能不能说座舱里面的人所起的作用超过飞机呢?
“飞行技术当然有很大的作用。开战时我在F-86上面飞行了1400多小时,有相当丰富的经验,而且我和另外一名飞行员共同保持着巴基斯坦空军最高的射击成绩,平均命中率70%。我可以肯定的说巴空军飞行员的空战水平决不低于其他任何一国。我们许多飞行员都间前往英国或别的地方担任过交换性的职务,回国后都自豪进声称,他们在空战演习中表现的技巧比得上别国最优秀的飞行员。我不知道巴基斯坦人生性更敢作敢为些,不过我们确实非常强调特技飞行、射击和空战等课目。”
上述这此,便是巴基斯坦空军几乎从战争一开始便确立了最高级空中优势的主要原因。当然要抵消印度空军在数量上所占的压倒优势,仅仅依靠飞行技术上超越以方还是不够的,必然还有其他一些因素。对此阿中校有力地表达了这个国家的观点:
“我们是以建立在信仰上的激情进行战斗的。你们西国家所持有的那种国家观念,也许还不间被我们所理解。但我们是作为穆斯林,对那些企图破坏我们生活方式的人作战的……我们十分焦虑,然而我们懂得一样东西,那就是对命运的信念,对事业的信念—所有这些都曾使某一个能够支持下来,信念也使我们得以支持下来。”
这就是巴基斯坦人民的主要动力来源,他们珍视自己这个伊斯兰共和国的正式地位。
客观讲,猎人式飞机绝对优于F-86,基本上猎式与美国F-100属于同档次飞机。但猎人式在这次战争中却输的如此之惨,这就不能就使人们从武器之外去寻找原因。一方面印度飞行员战斗意志不强,第一架猎人式飞行员是位少校中队长,竟然在导弹并未击中飞机的情况下,仓皇跳伞。这种情况在战争中并未是唯一的现象,更有甚者,一位蚊纳式飞机驾驶员,在两次遇见巴空军一架F-104A战斗机后,便认为自己已被两架F-104包围,竟然放下起落架要求投降,也是开了歼击机飞行员空中抓俘虏的先例。二是例印度飞行员战术意识太差,在受到攻击时,竟然编队向同一方向作摆脱机动(正确的作法是至少向左右两个方向同时作水平机动,以形成相互支援之势)。反观巴空军飞行员不仅技术高强,而且有强烈的战斗意识,敢于以少胜多,以劣胜优,正如书中所言,强化飞行训练,以技术、战术优势作为巴基斯坦空军确立的最高级空中优势的主要原因,同时以建立在信仰上的激情进行战斗的,技术加勇敢加信念构成巴空军的灵魂,也是巴空军以小胜大,以弱胜强的根本原因。
米格-17对抗F-4C
近期看网友谈天论地,不少贴子只重视武器的优劣,而轻视了人的作用,甚至有人认为歼-8II无法与F-16A空战,这实际上是武器制胜论的观点。从战争的实践可知,武器装备总是有先进落后之分,但战争未不是简单地以装备现代化的程度论胜负,以劣胜优是一曲永不消失的歌,翻开战争史,这样的例子俯首可拾。下面选择1967年6月3日、5日越南空军用第一代喷气战斗机米格-17战胜第二代超音速的F-4C的例子供大家参考。

一、六月三日空战
1967年6月3日下午,越航空兵指挥所命令克夫机场四架米格-17于15:37分起飞,当四机编队刚起飞到机场南侧,高度500米,即与美F-4C战斗机12架相遇,美机主动向越机发起攻击,越机在不利情况下,被近与美机展开空战。双方在1000米以下低空缠斗5分钟,美机发射“麻雀III”空空导弹多枚,均因越机大幅机动而未命中目标。此时,越地面指挥所命令退出战斗,到就近的内排机场着陆。越空中编队接到命令后,且战且退,在退出战斗过程中,又被美F-4C多架围攻咬尾,4号机因只作方向机动摆脱未成,被“麻雀III”空空导弹击落,其余三机降落内排机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