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飞行的轻型飞翼
如上所述,早在 20 年代初滑翔机设计师就试图通过减轻重量,降低阻力来提高高性能而设计飞翼进行试验。虽然当时有不少滑翔机也不同程度取得成功,但没有一架正式投入生产。在德国霍顿设计的启发下,60 年代初设计师们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有一些奇特的新设计概念开始在娱乐飞行领域中出现。
福韦尔 AV-36 滑翔机
1951 年在法国出现单座的“福韦尔”AV-36 飞翼滑翔机,业余滑翔机爱好者购买这种滑翔机的数量很大,遍及全世界。AV-36 滑翔机翼展 12.8 米,机翼面积 14.5 平方米,总重 258 公斤,驾驶座的安排比霍顿滑翔机的宽敞。方向舵和升降舵还装有调整片。这种滑翔机的最大特点是用长梯型飞翼,打破了传统后掠飞翼的设计。虽然 AV-36 是很令人满意的运动滑翔机,但是在每小时 99 公里的飞行速度下,每秒的下降速度为 1.3 米,性能相当低,无竞技能力,很快就在滑翔运动领域中消失。

可爱的 AV-36
“米切尔”飞翼
60 年代末开始出现悬挂滑翔机的飞行运动,不管是单翼机或是双翼机,多数设计的机型部是采用传统的刚性结构。有些设计师试图采用无尾设计的老办法来减轻重量和阻力是很自然的,但加上了现代的一些新的设计概念。多数情况下,飞行员悬挂在机翼下方,由于飞行员比滑翔机重,几乎是2:1,所以滑翔机在很大程度上具有悬摆的稳定性。为保持纵向稳定性,就不强求机翼一定后掠,飞翼设计在悬挂滑翔机运动的初级发展阶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突出的设计是美国滑翔设计师米切尔设计的悬挂滑翔飞翼,主要的特点其刚性的悬臂机翼,飞行员以移动身体来控制重心位置。后又发展出动力滑翔飞翼,“机身”下面装有 3 个机轮,后面装一台二冲程发动机驱动推进螺旋桨,驾驶座安排得很惬意,飞行员可手操飞行。只要滑翔机是以飞行员跑步起飞,那么飞行员或滑翔机都不需要执照,正如对悬挂滑翔机的规定就允许无执照飞行。
1979 年,米切尔推出一种新型的设计,从草图设计直到来用动力飞行,都以 U-2 滑翔机命名。发动机装在框架结构的尾梁上,一开始就以动力滑翔机进行设计。这架滑翔机的性能较高,不能由飞行员跑步起飞,按规定作为业余制造的飞机和飞行员都得有执照才允许飞行。
1982 年,FAA 主要对悬挂机派生出的小功率的“超轻型”飞机作出新的规定。超轻型飞机的空重不超过 118 公斤,装的燃油不超过 5 加仑,最大飞行速度不大于 100 公里/小时。如果达到这些要求,超轻型飞机就允许无执照飞行。凡超过以上要求的都得办理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