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das Matyi

为了更新轰炸机部队的装备,法国空军航空技术部(STAé)在 1934 年 11 月 17 日向国内各大飞机制造企业发去了称之为 B5(五座轰炸机)的招标计划。该招标书上对新飞机的大体要求是:能在机身内载弹 1,000 至 1,500 公斤(2,205 磅至 3,307 磅),于 4,000 米(13,123 英尺)高度可达到 400 公里/小时(249 英里/小时)的平飞速度,同时还必须在机头,机背和机腹等三处安置射击武器以防御敌方战斗机。到第二年末,STAé 共收到了五个公司的投标,其中包括:阿米奥公司的 Amiot 341,马塞尔.布洛克公司的 Bloch 134,拉泰科雷公司的 Latécoère 570,里奥雷和奥利维埃(Lioré & Olivier )公司的 LeO 45 以及罗马诺公司的 Romano 120。在对这些方案做出评估的时候,STAé 又决定对原先招标书上的性能要求作出修改,希望将机组乘员数限制为四人,并规定新飞机在采用 1,000 马力级别发动机的情况下能达到每小时 470 公里( 292 英里)的最高时速,而背部的防御武器必须是一门口径为 20 毫米的伊斯帕诺.絮扎(Hispano-Suiza)HS404 机炮。

20 毫米的伊斯帕诺.絮扎(Hispano-Suiza)HS404 机炮
LeO 45 原型机的制造在阿让特伊(Argenteuil)展开,而最后整体的组装工作则迁到了维拉库布莱(Villacoublay)进行。该机采用了 1,080 马力的伊斯帕诺.絮扎 14A06(左)/07(右)十四缸星型气冷发动机,以及与之配套的 NACA 引擎罩和伊斯帕诺.絮扎三叶金属螺旋桨。不过在设计时,技术人员也考虑了发动机互换的可能性,因此该机亦可以很方便地改装 1,200 马力的“土地神-罗纳”14P引擎。
厂方在 1937 年 1 月 16 日对 LeO 45 做了第一次试飞,他们发现该机在起飞和爬升时很不稳定,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不得不更改垂尾安定面的设计,并引入动态平衡舵面。发动机过热是该机另一个更让人头痛的问题,使得其所装备的伊斯帕诺.絮扎引擎在短短几个飞行时数后就必须予以更换。不过,该机在试飞中表现出的高性能还是受到了人们的关注,LeO 45 在 4,000 米高度可达到 480 公里/小时(298 英里/小时)的平飞极速,俯冲中更可以达到 624 公里/小时(388 英里/小时)。
LeO 45 的首架原型机(LeO 45 No.01)在 1937 年 9 月送到了位于维拉库布莱的航空器材测试中心(Centre d'Essais du Matériel Aérien),不过在第二年初为了引入新型的路易•梅西埃(Louis Mercier)引擎罩该机又回到了里奥雷和奥利维埃公司接受改装。到了七月,改造后的 LeO45 在平飞中达到了 500 公里/小时(311 英里/小时)。由于伊斯帕诺.絮扎发动机实在不可靠,终于促使设计人员用“土地神-罗纳”14N20/21 予以替换,该机的设计编号也随之改成了 LeO 451。

新型的路易·梅西埃(Louis Mercier)引擎罩,增设了滑油散热器进气口
LeO 451 的试飞从 1938 年 10 月 21 日一直延续到 1939 年 2 月。在这段时间里,STAé 又订购了两架前期型,由于分别试验性地装上了 1,080 马力的伊斯帕诺.絮扎 14A06/07 引擎及 1,100 马力的伊斯帕诺.絮扎 14AA12/13 引擎而被称为 LeO 450,LeO 452。
根据 V 计划,空军部在 1937 年 11 月 29 日向里奥雷和奥利维埃公司发去了关于 LeO 45 系列轰炸机的第一张订单,要求其在 1938 年 5 月前向空军提供二十架该型号飞机。到了第二年的六月十五日,第二批一百架飞机的订单也得到了确认。
生产型的 LeO 451 可以选择安装 950 马力的“土地神-罗纳”14N38/39 或 1,140 马力的 14N48/49 发动机,此种做法并非技术上的原因所造成,而纯粹是为了因应发动机生产延误的权宜之计。这么一来,当然必须对设计作出一定的修改,第一架 LeO 451 上天的时间因此拖到了 1939 年 3 月 24 日。另外,与发动机配套使用的“土地神-罗纳”三叶金属螺旋桨同样供不应求,不得不用匹配度较差的“拉季埃(Ratier)”螺旋桨替换,使得飞机的性能受到影响,最大速度从 500 公里/小时(311 英里/小时)下降到 480 公里/小时(298 英里/小时)。
LeO 451 是一种全金属单翼飞机,不过其各个控制舵面仍旧采用布制蒙皮。该机翼展为 22.5 米(73 英尺 10 英寸),全长 17.2 米(56 英尺 5 英寸),机高 5.2 米(17 英尺 1 英寸)。空重约 7,530 公斤(16,601 磅),满载时则达 11,398 公斤(25,128 磅)。采用 14N48/49 发动机的 LeO 451 可以在 4,800 米(15,748 英尺)高度达到 480 公里/小时的平飞速度,升限 9,000 米(29,528 英尺),最大航程 2,900 公里(1,802 英里)。
机身内的主弹舱可以携带 1,000 公斤炸弹,包括两枚 500 公斤(1,102 磅)炸弹或五枚 200 公斤(441 磅)炸弹,而位于翼根的两个小弹舱亦可各挂一枚 200 公斤或 100 公斤(220 磅)炸弹,使得该机的最大载弹量达到了 1,400 公斤(3,086 磅)。LeO 451 的射击武器包括固定在机头的一挺备弹 300 发的 7.5 毫米 MAC 1934 型机枪,另一挺备弹 500 发的同种机枪则被安置在腹部的升缩炮塔内,而该机背部的防御火力为一门 20 毫米口径的伊斯帕诺.絮扎 HS404 机炮,备弹 120 发。轰炸机的乘员组共为四人,包括:驾驶员,导航员/投弹手,背部炮手和无线电报务员/腹部自卫机枪射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