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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税!万税!万万税!!!向一个你租来的东西收税,俺知识少,古今中外有吗?------- 房地产税草案已经有了 最快明年提交全国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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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12 06:2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Nephi 发表于 2016-10-12 04:35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啥也不知道就悄悄地看,多学习。没啥营养贴就主动扔个石头,放个盆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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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发表于 2016-10-12 20:5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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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发表于 2016-10-12 20: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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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发表于 2016-10-12 23:54 | 只看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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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发表于 2016-10-13 02:20 | 只看该作者

对象不一样,土地出让金是土地部分,房产税是房屋部分(扣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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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发表于 2016-10-13 04:02 | 只看该作者

但看房屋部分那是年年折旧贬值的,房产中值钱的是地产而不是房屋.如果只针对房屋收税那基数是应该按年折旧递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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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
发表于 2016-10-13 05: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愤怒的狐狸 发表于 2016-10-13 02:20

以前叫房产税,课税金额是按房地产价值扣除百分三十后的1.2%收的,现在叫房地产税应该是名义上更明确是房地合一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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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
发表于 2016-10-13 05: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xlee 发表于 2016-10-13 04:02

房地产税,从来都是房地合一价格不存在只对房产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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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
发表于 2016-10-13 05:1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就是想当然了。既然以前是按70%收的,说明已经考虑到了这一部分。房地产税征收范围、计税依据、税率、免征额和免税对象这些都是税法要考虑的,并且需要理论基础的,不是想怎么收就怎么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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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
发表于 2016-10-13 05:15 | 只看该作者

税基是以评估价为基础的,也是就说已经考虑到了折旧部分。同一地段新房和旧房的评估价不一样,收税的税基也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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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发表于 2016-10-13 05:46 | 只看该作者

你发工资的时候交了个人所得税,消费的时候又交了消费税,算不算被薅了两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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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发表于 2016-10-13 07:1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卖土地的时候收了土地出让金,保有环节再收房产税,那不是卖一只羊要薅两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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