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盛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开启左侧

香港特区政府接获中央通知将释法 律政司已告知法院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11-4 12: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港府接获中央通知将释法 律政司已告知法院_大公资讯_大公网
http://news.takungpao.com/hkol/headline/2016-11/3388001.html

大公网11月4日讯 据橙新闻报道,特区政府今日表示,昨晚在有关青年新政梁颂恆和游蕙祯的司法覆核聆讯结束后,接获中央政府通知,《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问题,已列入今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议程。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律政司今早已将有关通知告知香港法院。
  正在北京的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早上表示,全国人大委员长张德江主动提出,会就《基本法》第104条,有关议员宣誓的条文释法纳入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谭惠珠指出,释法主要考虑到国家统一及领土完整等重要课题。对于委员长的要求,委员将按基本法及人大安排,向基本法委员会给予意见。至于何时纳入议程,有待会议再决定。
  被问及本港法院未有就宣誓的司法覆核作裁决,人大便主动提出释法,会否破坏法治时,谭惠珠认为不会。她解释指,《基本法》第158条涉及中央与地方关系,有关条文对法庭裁决有影响,就有释法的可能性。至于释法在原讼庭裁决前或后进行,即“迟释法、早释法”属权衡轻重的问题,不是破坏法治的问题。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51
发表于 2016-11-6 15:21 | 只看该作者

香港的司法行政立法机关所有人员每年必须前往中央述职。不合格者就地免职,叛国者立刻交由最高法院审判逮捕墙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41
发表于 2016-11-6 15:1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31
发表于 2016-11-5 23:23 | 只看该作者

我相信 中央说港人治港 背后的深意是本土香港人 中国人 不包括洋人的!这帮SB自己不努力赶走高高在上的洋人 反而跟主人较劲 黄眼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21
发表于 2016-11-5 07: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原先似乎是团派的抗美分管港澳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1
发表于 2016-11-5 05:24 | 只看该作者

这些人反中仇共到骨子里的,跟他们根本没有妥协的余地,中央还有什么可退让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01
发表于 2016-11-5 04: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龙腾 发表于 2016-11-4 20:49
这么早出手又被人将矛头指向中央,实在是下策

说得好像晚出手就不指向中央似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91
发表于 2016-11-4 21:14 | 只看该作者

确立核心后下手爽快了很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81
发表于 2016-11-4 21:08 | 只看该作者
出手就要早,晚了就耽误了,扼杀在萌芽就是这个意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1
发表于 2016-11-4 21: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61
发表于 2016-11-4 20: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么早出手又被人将矛头指向中央,实在是下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51
发表于 2016-11-4 18:31 | 只看该作者
破坏法治 尼玛的逼! 提前释法是为了你们这群贱B的面子着想!省的你们瞎胡判,然后被释法啪啪打脸!真是不知好歹的贱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1
发表于 2016-11-4 16:41 | 只看该作者

应该这样,在23条立法之前,内地反分裂法,反恐法适用香港,总得有个法管着空档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31
发表于 2016-11-4 15:4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下一步该解决23条立法的问题了,不能这么一直拖下去,就告诉那些港菜,在23条立法前,内地相关大陆直接适用臭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21
发表于 2016-11-4 15:3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帮狗杂种还真以为只有两制没一国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1
发表于 2016-11-4 15:06 | 只看该作者

基本法应该三年一小改,十年一大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1
发表于 2016-11-4 14: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1
发表于 2016-11-4 14: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清除法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1
发表于 2016-11-4 14:1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71
发表于 2016-11-4 14: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立法会主席又是个王金平,和当年的田北俊一个货色,想都不得罪和稀泥了事。梁振英这事处理不好,也就这一届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1
发表于 2016-11-4 13:59 | 只看该作者

驱逐?哪有那么好的事儿,不吃几年牢饭留个案底别想过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Smilies [点此填写标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黑木崖|鼎盛网 ( 浙ICP备10200450号-3 ) 

GMT+8, 2026-10-20 05:12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