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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钓鱼执法,我认为它是一种执法的手段与方式,你不嫖谁钩得到你的鱼?警察在贩毒案里装成毒犯或买卖方的是常事,为了破案需要,你不沾毒关平民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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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 18: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你嫖了,没办法,敢嫖就要敢面对,嫖又不是什么大事,敢做就要敢面对,雷人大,嫖而不敢面对,逃,抗拒,反而整出大事了。可悲罢了,但值不得同情,害人害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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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 21: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陶胖子 发表于 2016-7-3 20:49
我觉得你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这种说法,会给警察队伍带来更大负面影响

负面影响偶没想那么多。。。但作为个体偶还不至于那么大影响力。。。相信多数人是对警察这个职业群体报好的期待。。。但愿望永远无法完全符合实际情况这是客观规律。。。警民关系和警界风气与前辈有巨大落差这也是事实难以否认。。。出事不是坏事,坏事变好事或向好的方面转变才是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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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发表于 2016-7-3 20: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偶不会说雷洋一案肯定是钓鱼执法,偶没这证据。。。偶只是对存在钓鱼执法一事就事论事即使是以创收为目的。。。偶不会因此就彻底否定警察这个职业群体,不会否定他们的付出,不否定他们的整体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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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发表于 2016-7-3 20:3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testmcp 发表于 2016-7-3 20:20
不是说罚款归国库,你是说抓嫖钱给警方分了

罚款归国库是应该的,但一点不截留你自己信不信?。。。偶认为截留还是合情合理的。。。任何社会活动完全讲奉献是不可持续的。。。算然难接受但事实如此。。。完全奉献不讲回报这样人有但不会是所有人。。。这样极少数人让人佩服但不能指望多数人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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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2016-7-3 20:29 | 只看该作者

知法违法也可以接受?执法犯法也可以容忍?

那还出那么的法律法规干什么?看谁能更枉法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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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16-7-3 20: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景随心动 发表于 2016-7-3 20:11

在可预见的未来和国情下法制是相对和渐进的。。。理想中的法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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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6-7-3 20: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以人性角度来说坏的永远比好的更受到关注。。。警察辛苦奉献甚至牺牲在多数人眼里是天经地义的。。。坏一点往往被无限放大。。。。这是人性决定的一种正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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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016-7-3 20: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陶胖子 发表于 2016-7-3 20:06

正好相反,我一直认为中国的治安总体良好离不开警察的辛勤付出和奉献甚至牺牲。。。但不可否认确实存在钓鱼执法去创收这现象。。。如何去看待这种现象?是以偏概全彻底否定还是以人性角度去理解。。。我是肯定前提下愿意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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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16-7-3 20:15 | 只看该作者

离洗脚屋80米,老猪有那么长的鱼杆么?200元10分钟一次,老猪有那么快就泄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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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6-7-3 20:13 | 只看该作者

其实,人们心目中还是有好警察和坏警察的区分,有老警察和新警察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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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6-7-3 20:11 | 只看该作者

可见普法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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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6-7-3 19: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考虑到警察的行业特性以创收为目的钓鱼执法在情理上也说的过去,警察也要生活。。。法理上就不要苛求了。。。水至清则无鱼,就当是灰色地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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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7-3 19:58 | 只看该作者

钓鱼执法是常事,卧底比钓鱼执法更没有道德感了,但只要是为了打击犯罪,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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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7-3 19: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以执法为目的钓鱼和以创收为目的钓鱼有大区别。。。不反对前者,抓到嫖客不罚款一律劳教修地球你看还有人敢嫖不。。。不过彻底禁黄是否可取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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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7-3 18:51 | 只看该作者

我记得美国有个案子,是女警装扮为妓女站街,勾引然后抓嫖客,请问这算不算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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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7-3 18:20 | 只看该作者

FIB不就经常这么玩,他们怎么圆的通的?有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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