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宜兴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者名单的案件。“老赖”张某因买不了高铁票,当场电话联系法官为自己的失信行为道歉。
某公司于2013年9月23日向宜兴法院和桥法庭申请被执行人张某支付欠款纠纷一案,张某要向该公司支付11.5万元。因张某长期外出,执行法官多次找张某未果,电话联系他也拒不到庭执行。今年3月4日,宜兴法院根据规定将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月初,张某出差内蒙古想回宜兴,结果在买高铁票时被告知他被纳入失信“黑名单”,不能购买高铁票出行。出行受阻的张某,立即电话联系执行法官,道歉的同时表示将尽快还清欠款。日前,张某已全部还清欠款。鉴于张某拒不履行的行为,宜兴法院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决定。
自今年3月以来,宜兴法院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19人,目前全部履行完毕的5件,部分履行的7件。据了解,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这是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主要目的所在,信用惩戒并不是由法院直接来进行,而是由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通报给相关部门,由其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惩戒。比如商业银行在贷款审查时,信用评价就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评估指标。像本案中,就是限制其高消费、乘飞机、坐高铁等。只要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法院会将其在失信“黑名单”中删除。(文中当事人为化名)(何玉南 潘飞 薛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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