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时,如果遇到转弯或者变道应该打开转向灯提醒过往的车辆,而这一常识经常被驾驶员遗忘。日前据外媒报道,美国华整顿州最高法院宣布,车辆主转弯或者变更车道时必须强制使用转向灯。
华盛顿新规规定:任何行驶的车辆在“左转”或者“右转”时,必须提前打出信号灯。话句话说,即使车辆位于右转专用车道上,也必须打开转向灯,以提醒过往的车辆。
据悉,这台法规的源于一桩酒驾。一位美国司机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时打开了左转向等,但在绿灯后又关闭了左转向灯,且在转弯时并未重新打开转向灯。警方将其拦截后,发现这位司机酒精含量超出规定限额三倍。而司机却辩称无法律规定开车时必须打转向灯。
在国内,《道路安全交通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机动车在车辆左转或者右转时必须可打开转向灯。今年10月份,深圳市宣布《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将于11月1日正式实施。
按照新《条例》第十三条第五项的新规定: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处300元罚款。
对于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行为认定包括不打灯、打灯时间不足3秒。换句话说,变更车道前必须打转向灯3秒及以上,否则将被罚300元。
对于变更车道,新《条例》还有新规定。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变更车道时,一次变更到不相邻车道的,处500元罚款。包括一次性变更2条车道以上,或者“S”形走位等。
据悉,为助力形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深圳交警鼓励市民举报“变道不打灯”,成功举报一宗奖励20元。
=============================
个人表示支持,不仅如此,个人还感觉国内司机总体素质不高,或者说很差。稍微好点的是公交司机。
身边很多所谓上流社会或者素质很高的人群开起车来都是乱来:变道不打灯,连续变道,双实线随意跨越,甚至城区主要道路逆行等等等等,数不胜数。
我敢说,如果刹车灯不是强制和刹车踏板弄在一起的,这些所谓人物都不会在刹车的时候点亮刹车灯,更遑论别的信号灯。
某个地方高校的某主要领导某次坐我开的车,还好奇的问我:"你咋那么频繁的用转弯灯?"老纸真是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