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体:新瓶老酒-两岸互动新模式
2017年1月16日 星期一 10: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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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联合报社论称,北京智库放话,可在九二共识之外研议“两岸新共识”;台湾陆委会主委张小月在记者会说,将研议落实蔡英文所说的“两岸互动新模式”。
这两件事应当是一回事,都是在探讨如何建立新的两岸共同政治基础。
张小月在记者会上,提了十一次的“求同存异”,可见是想从“求同存异”寻找出口。
过去,当马政府说“一中各表”的时候,北京说的就是“求同存异”。所以,“求同存异”与“一中各表”,当年几乎在两岸之间就是同位语。
例如,当时的国台办主任王毅曾说:“尽管双方对一个中国的认知有所不同,但可以求同存异,求同存异正是九二共识的精髓。”又如,当时的国台办副主任孙亚夫说:“求一个中国之同,存一个中国政治涵义之异”。
张小月在记者会上还有一个细节,她不再说“一九九二年会谈”,而改口称“九二年会谈”,省掉了“一九”两个字。所以,张小月关于两岸互动新模式的架构,可能是要以“九二会谈/求同存异”,取代“九二共识/一中各表”。因为,“求同存异”本来就是北京的语言。
我们不知北京将如何理解张小月的话语,及是否会打开这个出口。但此一架构,似有若干可待斟酌之处:
一、蔡英文早就想从“求同存异”打开出口,她在去年一月即表示:“在一九九二年,两岸两会秉持相互谅解、求同存异的政治思维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了若干共同认知与谅解,我理解并尊重这个事实。”其实,若把这段话里的装饰性、烟幕性赘语全部删去,可见蔡英文在实际上已经接受了“九二认知/求同存异”,但蔡英文的此一说法迄今并未打通出口。
二、北京首席涉台智囊周志怀在谈到“两岸新共识”时特别强调,九二共识四字有可替代性,但“台湾与大陆同属一个国家的内涵”,却是不可替代的核心要素;此即“两岸一中”或“两岸一国”。准此以论,在张小月“九二会谈/求同存异”的架构中,似乎仍然缺少“一中原则”,因此可能不符北京的规格。所以,每当蔡政府说“求同存异”之时,北京都要逼问“求什麽同,说出来啊”。
三、蔡政府的困难是因独派牵制而不敢接受“一中原则”,北京的坚持则在“两岸一中”。在马政府时期,主张“宪法一中”,而用“一中各表”来处理“一中原则”;因此,北京在“一中原则”下,表达了“求同存异”。但蔡政府连“宪法一中”都说不出口,如何“求同存异”?何况,蔡政府若放弃“一中各表”,又如何说得清楚什麽叫做“求同存异”?
四、张小月欲以“九二会谈/求同存异”来取代“九二共识/一中各表”。但“求同存异”其实是“一中各表”的退缩,因为,一中各表是要挑明标示出差异,主张“正视中华民国的存在”;求同存异则可能隐讳回避了差异,也可能把差异打包存到储藏室里。
五、综上所论,蔡政府其实已知,除“九二共识/一中各表”之外,无路可走,却因独派牵制而欲以“九二会谈/求同存异”为出口。但是,一方面,北京是否接受这个未见“一中原则”核心意涵的“互动新模式”,尚是未知数;另一方面,倘若北京接受了此议,但蔡政府却已从“一中各表”退回到“求同存异”,未来的路将如何走得下去?
九二共识的名称有替代性,一中各表的表述也可以有替代性;但“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国家宪法战略却看不到替代性。蔡政府可以找一个新瓶,却仍不得不装进这些老酒。
如果蔡政府不接受“宪法一中”,那就不必再谈什麽“两岸互动新模式”。但若蔡政府仍宣示“依据中华民国宪法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来处理两岸事务,其实也大可不必在“求同存异”和“一中各表”之间徒生是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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