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石根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在津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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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8月3日消息,3日上午,胡石根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审判长由二中院审判员蔡淑英担任,提起公诉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8时30分,庭审正式开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学者、职业律师、各界群众代表以及来自12家国内媒体和5家境外媒体的记者共48人旁听庭审。
胡石根(资料图)
新闻背景
胡石根(1954年11月14日—),生于江西南昌。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之后曾经担任北京语言学院(今北京语言大学)的讲师。
1992年,因组建非法政党组织“中国自由民主党”并担任主席,以“组织和领导反革命组织罪”判处20年有期徒刑,被剥夺政治权利四年。2007年,获得减刑。2008年,获释。
2016年7月15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分别对胡石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8月2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翟岩民颠覆国家政权案进行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翟岩民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公诉人指控,翟岩民长期受反华势力渗透影响,逐渐形成推翻国家现行制度的思想。2012年以来,翟岩民多次在互联网上发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后加入胡石根(曾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被判处刑罚、长期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活动,另案处理)担任长老的地下教会。受胡石根影响,其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更加顽固,进而组织指挥一些访民,通过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攻击国家法律制度、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一些人仇视政府等方式,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期间,翟岩民与胡石根、周世锋(利用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炒作热点案件、事件,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活动,另案处理)、李和平(利用境外某非政府组织资金从事颠覆国家政权活动,另案处理)等人密谋策划颠覆国家政权,形成系统化的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方法和步骤。此后,翟岩民强化了颠覆国家政权的思想,继续组织指挥一些访民,通过上述方式,进一步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2015年5月,黑龙江庆安事件发生后,翟岩民在胡石根授意下,在互联网上恶意炒作并组织刘星等人分多个批次前往庆安,在火车站广场、县政府门前非法聚集举字幅、散发传单,攻击政府,混淆视听,煽动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对抗国家政权机关。
证据显示,2015年2月1日,翟岩民在北京“七味烧”餐厅参加由胡石根、周世锋、李和平等15人参与的聚会,围绕“律师如何介入劳工运动”和“律师如何介入敏感案事件”等议题进行商议。胡石根提出“公民力量壮大、统治集团内部分裂、国际社会介入”系国家转型的三大因素,“转型、建国、民生、奖励、惩罚”系建设未来国家的五大方案。翟岩民对胡石根等人的言论积极响应,并提出挑选有经验的人安插到“劳工运动”中,以形成对抗政府的势力。
“‘七味烧’聚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吃饭。”翟岩民说,这是一次交流、讨论“推墙”思想的重要会议,就是以饭局为幌子,实际上是把周世峰、李和平这样的律师、胡石根这样的“民运”领袖、我这样的“民运”行动派召集在一起谈论“推墙”思想,目的就是推翻共产党。在会上,与会人员对2014年的“推墙”运动进行总结,对2015年进行策划,制定策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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