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讯)台湾前国防部军事情报局上校罗奇正充当中国大陆间谍案昨天二审宣判,台湾高等法院改判他18年有期徒刑。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罗奇正被控从2007年起,利用在军情局任职的机会,窃取军情局赴大陆间谍名单等大批情报资料,储存于随身碟内,由台商罗彬带往香港交给大陆情报人员。台湾法务部调查局于2009年4月跟监调查,隔年10月31日当场查获罗奇正将存有军事机密的随身碟交付给罗彬。
他在2011年4月被高等军事法院依贪污与间谍等罪名判处无期徒刑,最高军事法院后来也维持原审,但全案经上诉后发回高院更审。
法院二审考虑罗奇正犯罪后坦承罪行,昨天依违反《陆海空军刑法》为敌人从事间谍活动等罪将他判刑18年,褫夺公权6年,并追缴没收他犯罪所得12万5000美元(15万7000新元)及105万多元港币(17万新元)。全案还可上诉。
台湾国安单位意外查获前陆军少将罗贤哲违法影印机密文件,追查发现罗贤哲因喜好渔色,多次在泰国嫖妓被大陆人员偷拍,在威胁利诱下投靠对岸。罗贤哲2012年被最高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成为台湾解严后首位因“共谍案”遭判无期徒刑的台军将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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