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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警方鸣枪震慑“医闹” 死者家属当场吓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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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4-24 2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韦家俊 于 2016-4-24 22:01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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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4-24 22:19 | 只看该作者

前段时间我们市中心医院出了起医疗事故,死者家属在门诊楼大厅里烧纸摆花圈停尸,那个门诊大厅是大天井式的。后来特警去了。

特警搬花圈和转移尸体未果,于是上去直接大嘴巴子伺候,一帮特警挨个伺候,打完直接拖走。于是大厅清静了。
死者是突然昏厥,送医后,急诊给了头孢类药物,谁知道患者喝过酒,过敏体质,直接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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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4-24 23: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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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4-25 01:08 | 只看该作者

估计是保险没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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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6-4-25 01: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医院是公共服务场所,不管对错,先恢复秩序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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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6-4-25 06:32 | 只看该作者
关于医闹的问题,建议大家先了解清楚再发表言论,比较合适。  我亲历医疗事故(膝关节手术),医院也不否认,他的投诉科找了一大帮砖家,给你讲医疗程序,最后是错误是允许发生的,那态度,嘴脸! 结果是要不你打官司,我们有专门的专家团队和你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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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6-4-25 06:40 | 只看该作者
医疗事故鉴定中患者是处于极不利的地位的,各种证据都在医院手上,由于是民事案件从事故发生直到开庭起诉医院都可以去篡改记录,串通口供,患者在举证方面难度极大.对于不针对医生个人人身伤害的医闹,使用强制手段也要注意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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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16-4-25 06:4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死的是各位中年男性的儿女,设身处地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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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016-4-25 06: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亲身经历过医院对弱者的嘴脸(老娘被撞断三根肋骨,颅内出血,右眼失明),鉴定的结果……俺当时有推平那些地方的冲动。         会闹的孩子有奶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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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016-4-25 07:48 | 只看该作者

关键是如何树立起百姓对当今法律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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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016-4-25 08: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进医院就必须活?不问病因?医生是神仙么?一死人就是误诊就是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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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发表于 2016-4-25 08: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上面兜着,警察就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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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发表于 2016-4-25 08:4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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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发表于 2016-4-25 09:51 | 只看该作者

哪家医院都希望把人救活、医院里也没有人希望患者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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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发表于 2016-4-25 10:01 | 只看该作者

好像前不久一个新闻,讲一个弱者带母亲去急诊,不挂号,要求换药,值班大夫跟他讲应该去门诊换药室,弱者怒,打了值班大夫俩眼乌青血头血脸。看来他没推平急诊,已经算忍耐了。弱者好强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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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发表于 2016-4-25 11:49 | 只看该作者

你就是典型的键盘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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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发表于 2016-4-25 11:52 | 只看该作者

你也有这一天的,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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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发表于 2016-4-25 12:10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大医院门口职业医闹一大堆,谈好价钱就闹事,最后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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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发表于 2016-4-25 12:11 | 只看该作者
maxlee 发表于 2016-4-25 06:40
医疗事故鉴定中患者是处于极不利的地位的,各种证据都在医院手上,由于是民事案件从事故发生直到开庭起诉医院都可以去篡改记录,串通口供,患者在举证方面难度极大.对于不针对医生个人人身伤害的医闹,使用强制手段也要注意分寸.

话不能这么说,只要去法院起诉,那么就可以封存病历,不可能修改的,再说医疗是不可能包治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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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发表于 2016-4-25 12:13 | 只看该作者
八月米 发表于 2016-4-25 06:58
亲身经历过医院对弱者的嘴脸(老娘被撞断三根肋骨,颅内出血,右眼失明),鉴定的结果……俺当时有推平那些地方的冲动。         会闹的孩子有奶吃

现在的鉴定都是几个人一起形成的决定,而且有国家的条文的,法医出鉴定报告的,你有不同意见可以换个城市去鉴定,和医院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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