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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仲裁 开庭当天竟然被撤销立案 统治阶层真讲法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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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8-13 17: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6-08-13 17:28
河南商报

小冯今年20岁,去年3月在郑州惠济区一家私营印刷厂打工时发生工伤事故,左手食指被机器挤断。经过申请,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其为九级伤残,但鉴定结果下来已超两月,小冯申请的仲裁却迟迟不能进行下去,原计划8月2日开庭,结果当天被撤销了。

【困难】

小伙打工致伤残

仲裁立案遇困难

去年3月12日11点左右,小冯在惠济区洁瑜印刷厂车间工作过程中,被对开四色机挤伤左手食指,导致手指被截约三四厘米。小冯认为用人单位应该为此负责,但却协商无果。

今年3月,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其左手食指为毁损伤。6月,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认定其为九级伤残。

认定结果下来了,但申请劳动仲裁立案却并不顺利。“惠济区劳动仲裁委坚持用人单位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方能立案。”小冯说,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邮寄给用人单位的结论书被原件退回,目前无法将鉴定结论书送出。

因为这些变故,本计划于8月2日开庭,结果当天被撤销。小冯说,一年多来,他向这两家单位咨询了好多次,但都没进展。

陪办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看到就表示收到

昨日,河南商报陪办记者来到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咨询。

一位经办此事的工作人员说,小冯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确实被退回了。“我们按照他给的地址邮寄给用人单位,不知道什么原因,被退了回来。”

但他表示,8月2日准备开庭时,用人单位已经看到小冯拿的那一份结论书。“用人单位以前说不知道,但当时看到了这个结论书,就等于收到了。”这名工作人员称,自己也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处进行咨询,法规处称,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双方在场时,只要当场提出了这个证据,就视为用人单位收到了。

这名经办的工作人员说,惠济区劳动仲裁委因为用人单位称未收到结论书而不仲裁的做法不对,“既然当场看到了,(用人单位)就没有理由说没有收到,开庭也不能撤销。”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另外两名工作人员说,其实问题的焦点在于,用人单位不配合,惠济区劳动仲裁委应该想办法,明确告知用人单位结论书的存在。

惠济区劳动仲裁委:看到并不能视为收到

昨日,惠济区劳动仲裁委对接此事的工作人员说,8月2日是当事者小冯自己撤销开庭的,“我们让他核实这个结论书的法律效力。”这个结论书双方没有都收到,还不具备法律效力,现在依此裁决并不合适。

对于“看到了就意味着收到了”的说法,惠济区劳动仲裁委工作人员并不认同,他说,“看到了(结论书)并不能视为收到,收到得有书面的东西。”这名工作人员说,法律是讲程序的,用人单位确认收到必须得书面签收,或者进行公告。如今用人单位不承认收到这个结论书,这结论书还没有法律效力。

那接下来当事人小冯该怎么做?惠济区劳动仲裁委表示,只要用人单位确认签收,仲裁委就会进行下一步工作。邮寄不出去怎么才能让用人单位签收?对此工作人员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除了邮寄,还可以直接送达,也可以电话通知用人单位去领。

下一步到底该怎么做,小冯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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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8-13 18: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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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8-13 19:07 | 只看该作者

认定结果下来了,但申请劳动仲裁立案却并不顺利。“惠济区劳动仲裁委坚持用人单位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方能立案。”小冯说,但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邮寄给用人单位的结论书被原件退回,目前无法将鉴定结论书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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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8-13 19:50 | 只看该作者

不要脸,难道不知道“留置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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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发表于 2016-8-13 20:26 | 只看该作者

仲裁流程是这样的。。。但这种情况可以跳过仲裁直接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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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6-8-13 22:0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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