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状
原告:徐财源,男,汉族,38岁,职业:股民。
身份证号码:330323…………
地址:浙江省温州………………
邮编:…… 联系电话:13918603567
被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肖钢,职务:主席。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
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66210182、66210166
案由:被告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原告代表亿万股民和机构投资者提起公益诉讼。
诉讼请求:
一、请求确认被告未履行保护原告等近亿股民和机构投资者的财产权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构成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法行为;
二、请求确认被告的行政违法行为与原告等财产损失存在因果关系,确认被告侵犯了原告等近亿股民和机构投资者的财产权益;
三、请求判处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