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4年审理,大兴李磊灭门案遗产纠纷于近日终审落判。围绕价值800余万元的李家遗产如何分配,李磊的岳父母、奶奶、姥姥四位老人已数次对簿公堂。
2009年11月23日深夜,因家庭琐事对家人长期不满萌生杀人念头,大兴男子李磊持刀杀死自己的妻子、父母、妹妹和两个还未成年的儿子。
2011年9月16日,李磊被执行死刑。伏法前,李磊曾留下遗嘱,称将全部财产留给奶奶。
此后,因岳父母、奶奶、姥姥四位老人未能就析产继承事宜达成一致性意见,岳父母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李家的财产进行析产。
大兴法院审理核查,李家的遗产包括7套房屋及一台汽车和一些债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以议价的方式评估涉案房屋及车辆。最终议价的财产总额为800余万元。
大兴法院认定,李磊生前所立遗嘱有效,李磊遗产由奶奶杨某全部继承。此外,李磊父亲的遗产应由奶奶全部继承、母亲的遗产由姥姥全部继承、妻子的遗产由岳父母全部继承、妹妹的遗产由奶奶和姥姥各继承一半、两个儿子的遗产由岳父母全部继承。
经核算,李磊奶奶杨某应继承遗产总价值为437.7万元,姥姥周某继承遗产总价值为266.7万元,原告岳父母继承遗产总价值109.2万元。
据悉,一审判决后,李磊奶奶杨某不服上诉。近日,二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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