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盛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开启左侧

默克尔:澳方购日潜艇或影响中澳关系 澳总理认同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1-28 18: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5-01-28 10:06:10  新华社-参考消息  

参考消息网1月28日报道 日本《外交学者》网站1月24日发表题为《德国仍在争夺澳大利亚本世纪最大的武器订单?》的报道称,近日出版的《明镜》周刊将介绍,德国总理默克尔如何大力推动德国历史上最大的武器出口协议。据德国政府一名消息人士说,这篇报道谈到,如果德国蒂森-克虏伯海洋系统公司(TKMS)能够拿下为澳大利亚皇家海军建造12艘潜艇的大单,那么对德国军事工业来说这将是一个“绝佳的机会”。蒂森-克虏伯海洋系统公司正在争取为澳大利亚提供排水量4000吨的216型潜艇,这种潜艇是专为满足澳大利亚的需求而特别设计的。澳大利亚计划以新型潜艇取代陈旧的柯林斯级潜艇。

    报道还谈到,在2014年11月于澳大利亚布里斯班举行的8国集团峰会上,默克尔已在大力推动这笔价值预计高达160亿美元(另有消息说是200亿美元)的武器大单。默克尔承认,在对这笔大单的争夺中,日本是德国最大的竞争对手。但默克尔指出,德国在亚太地区是中立的仲裁者,如果澳大利亚选择日本军工企业,则可能导致与中国的关系紧张。对此,澳大利亚总理托尼·阿博特的简短回答是:“你是对的。”

    彭博新闻社援引国防经济分析师马克·汤姆森的话说:“日本此前从未出口过敏感军事技术,如果澳大利亚与日本签署协议则意味着,美国2个亲密盟友的关系得到加强,而中国则会将此看做是一片乌云。”但汤姆森说,在对这笔潜在大单的争夺中,日本仍然领先。路透社援引日本海军一名前高级指挥官的话说:“我认为,日本是澳大利亚唯一的选择,因为德国、法国和瑞典都未建造出4000吨级的柴油动力潜艇。”

    目前,日本正在扩大自己的潜艇编队。日本海上自卫队早在2010年就已宣布,其潜艇数量将由16艘增加到22艘。日本潜艇编队的核心力量将是10艘苍龙级柴电动力潜艇,目前5艘已经入役,其余5艘将于2019年之前入役。苍龙级柴电动力潜艇是世界上最大、技术最先进的柴油动力潜艇之一,一次下潜可航行最长2周时间。

    目前,澳大利亚与日本正在洽谈的这笔价值210亿美元的大单,未来可能使澳大利亚皇家海军拥有12艘全新的苍龙级潜艇。新型锂铁电池推进系统将提高这些潜艇的航程和速度。




    但澳大利亚记者克莱尔·科比特列出了选择日本潜艇的弊端。科比特说:“澳大利亚潜艇人员对此深表怀疑,因为日本潜艇不符合澳大利亚独特的要求,而且他们大力宣传的不依赖空气推进技术实际上源自瑞典,澳大利亚完全可以直接从瑞典购买这项技术。而且,澳大利亚潜艇人员说,这种推进系统还使用了一种法国生产的发动机,而这种发动机已经过时。尽管与日本签署协议的好处也许包括分享有价值的技术数据,但苍龙级潜艇并不是阿博特所寻求的最优选择。”

    目前,澳大利亚方面还未作出最终决定,但仍然排除为“澳大利亚本世纪最大的军购计划”进行公开招标的可能性。澳大利亚唯一确认的是,已经收到来自日本、德国、瑞典和法国主动提出的申请。(编译/刘白云)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5-1-28 18:3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表示认同的真2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5-1-28 18:43 | 只看该作者

这老巫婆真聪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5-1-28 19:16 | 只看该作者

生意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1
发表于 2015-1-28 19:1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不能给小日本输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1
发表于 2015-1-28 19:20 | 只看该作者
澳大利亚这个总理做事一向比较二,理性的我德国搞不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1
发表于 2015-1-28 20:04 | 只看该作者
砍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1
发表于 2015-1-28 20:42 | 只看该作者

狗日的都公开出口潜艇了,短短几年,原来所谓的和平宪法啥的都是一层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1
发表于 2015-1-28 22: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Smilies [点此填写标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黑木崖|鼎盛网 ( 浙ICP备10200450号-3 ) 

GMT+8, 2026-10-19 16:19

Powered by Discuz! X3.1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