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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民警兼职副总开警车撞讨薪者被处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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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11 12: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月10日,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发布通报,针对媒体关于“南阳警官郑州街头开警车护送纠纷公司老总”一事,南阳市公安局在查明民警辛宏公车私用事实,于1月7日对其采取禁闭措施后,即在郑州市警方的协助下,对涉事民警辛宏的其他问题展开调查。
       据通报,辛宏,男,现年 54岁,汉族,中共党员,系南阳市公安局仲景派出所民警。2014年12月26日,辛宏私自驾警车到郑州办事。当日,河南省可丰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素芬多次给辛宏打电话说有事,请求辛宏到景峰豪悦酒店帮忙,18时许,辛宏驾警车赶到酒店,在门口见到刘素芬、张某等人拉扯,便驾警车拉刘素芬离开现场,发现有人开车追赶即停车拨打110报警,经郑州市警方调查,查明刘素芬此前曾帮助处理牛某等人与其前夫任某的一起经济纠纷,当日牛某等人因找不到任某便缠着刘素芬不放,刘素芬遂请求辛宏帮忙。2014年12月27日双方就26日的纠纷达成谅解协议。

       经查明,辛宏2014年12月26日违规使用警车,介入他人纠纷造成不良影响,且作为人民警察违规在可丰置业担任副总经理,并且在2014年7月13日至9月16日期间系汇丰资产管理公司股东,针对其严重违规违纪行为,1月9日,南阳市公安局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做出严肃处理:给予辛宏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同时责令仲景派出所做出深刻检查,在全市通报批评。
       通报提到,从严治警是南阳市公安局一以贯之的方针,对发现的民警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并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网友继续对南阳公安工作予以监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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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11 12:23 | 只看该作者

领导高风亮节,这种货色咱留在党内就别出来拉低群众的素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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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5-1-11 13:3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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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5-1-11 13:40 | 只看该作者

386是罪魁祸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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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楼主| 发表于 2015-1-11 14:58 | 只看该作者

警车强行启动,撞倒一讨债者,警车车门未关,连续强闯俩红灯 。

1月7日,微博认证为《中国食品安全报》记者的丁树斌发布微博:“2014年12月26日晚6点半,南阳警官辛宏驾驶豫R3332警车护送可丰置业老总刘素芬,欲离开郑东新区景峰豪悦酒店,被讨债者围堵。警车强行启动,撞倒一讨债者,警车车门未关,连续强闯俩红灯 。”

南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8日发布消息称,辛宏的正式工作单位是南阳市公安局仲景派出所,南阳市公安局已经对其采取禁闭措施,由局纪委、督察牵头成立的专案组也已赶赴郑州,调查取证,根据调查结果将依照规定严肃处理。

澎湃新闻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得知,河南省可丰置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正是辛宏驾车“护送”的刘素芬,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另据河南省工商局网站信息显示,另一家成立于2014年7月23日的“河南汇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2998万元,公司地址同上述河南可丰置业相同,辛宏和刘素芬是仅有的两名自然人股东。

为此,丁书斌通过个人认证微博发帖称:比警车私用更严重的是警察做企业(可丰)副总,并且还是第二家企业(汇丰)两股东之一。


丁树斌提供的一份2013年12月23日河南省可丰置业有限公司下发的人事任命文件显示:“辛宏同志任公司副总经理”。澎湃新闻联系上了在此文件中被任命为办公室主任的胡峰,但胡峰表示自己已经离职,具体情况不清楚。不过,这一任命文件尚无官方信息证实。

南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热线的工作人员1月9日对澎湃新闻称:“法律有规定,国家公职人员不允许从事第二职业。”对于辛宏的调查处理情况,该工作人员称需要到市公安局纪委了解情况。

澎湃新闻当天还数次联系南阳市公安局宣传部门以及纪委监察室,但电话均无人接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款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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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5-1-11 15:2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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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15-1-11 15:51 | 只看该作者

不是就这个民警的其他问题开展调查吗?查出再进行别的处分,大家能看清楚再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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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发表于 2015-1-11 16:53 | 只看该作者

演话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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