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西渡的宗教狂热者
1620年11月11日,当“天路客”们(详见下文)无反顾地乘船跨越大西洋,在北美大陆东岸的科德角(Cape Cod,又名鳕鱼角)靠岸了。展现在他们眼前的是一片原始的大陆。正值冬季时节,这里寒冷而萧瑟,放眼望去只有覆盖着白雪一望无际的荒野和森林。这群人的领袖,后来的威廉·布雷福德总督在许多年以后回忆起当时的情景:
“他们双膝跪下祈祷,拜谢上苍,衷心赞美上帝。是祂带着他们越过了惊涛骇浪,把他们从从一切苦难和危险中拯救了出来,使得他们的双脚能够踏足这篇坚实的土地,回归到正常的生活环境中……”
也许这一刻距离结成罗德岛议会或者殖民地代表大会这样的民众自治团体,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而距离美利坚合众国的诞生更是需要跨越一个半世纪以上的漫长历史。在“哈利路亚”的赞美声中,这些初次踏足新大陆的拓荒者,这群不容于王权统治与支配、更是激烈反对教会调律与仪式的宗教分离主义分子们,也许并不能预见他们自己以及他们的子孙后代在这片土地上将会成就些什么,但此时此刻,一个未来国家的“种子”却已被悄悄播下。无论它将结出何种果实,以后片土地上诞生的这个国家的某种性质、某个特点,已经被定下了——这个尚未诞生的国家,将会是耶稣基督的国度,一个由上帝的虔诚信徒们以基督的道德来维持的国家。
上帝与欧洲
在中世纪的欧洲,崇敬名为“上帝”的惟一神的一神教信仰体系体系,曾是支撑整个信仰体系甚至社会结构的基石。
信仰,对唯一“真神”的信奉是曾是欧洲人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的一部分。这种一神教信仰传承自遥远的上古时代,起源于公元前两千多年前居住于现在巴勒斯坦地区的犹太人群体中。根据犹太人的宗教观,他们的民族是上帝最宠爱的子民,故犹太民族的宗教成为了具有极强排他性的,难以在其他的文化群体内传播。因为上述缘故,犹太人的文明体系自诞生以后十余个世纪,历经巴比伦之囚尼(新巴比伦王国国王布甲尼撒二世于公元前586年攻陷了耶路撒冷,虏古犹太王国王族贵族与臣民十数万至首都巴比伦尼亚)等一系列重大事件,都未向外族扩散。直到那个被认为是“弥赛亚”(救世主之意,希伯来文原词转希腊语发音的汉语音译为“基督”)的耶稣出现。
在罗马帝国第二任皇帝提比略·克劳狄乌斯·尼禄在位期间(公元14年—37年),居住于巴勒斯坦地区的犹太人中出现了一个自称为上帝爱子的宗教异端。后世的基督教信徒(在本文中,为了叙述方便,“基督教”被用来泛指所有信奉耶稣基督的宗教的信徒,其包括现在的天主教、东正教、新教各教派以及摩门教等)们宣称,在这位弥赛亚于公元30年于约旦河内洗澡时,神性觉醒,将“福音”传布于世人。
由于耶稣的观点与行为违背了犹太人的信仰传统,导致了犹太教的分裂。而其自称是上帝之子的言行,更被犹太贵族和普通犹太教信徒视为莫大的亵渎。这位宗教领袖最终于公元33年遭到罗马帝国官方逮捕,判处被钉上十字架的酷刑。耶稣死后,其信徒编造了大量关于他的,诸如死后复活、当中升天、降下圣灵等神迹,而起宗教观点也被他的信徒约翰等人进一步传播,最终向整个罗马帝国扩散。
在罗马帝国中后期,继承自罗马共和国时代古老的多神教体系逐渐瓦解。一方面蛮族不断入侵国力消耗巨大,另一方面,耶稣开创的宗教已经形成了气候,其信徒遍布帝国全境,与竭力打压和抵制他们的帝国官方四处冲突。内忧外患下,为了继续维持帝国的凝聚力,公元313年,时任帝国皇帝的君士坦丁一世发布了著名的米兰敕令(Edict of Milan),宣布罗马帝国境内有信仰基督教的自由,发还此前没收的教会财产,同时给予了基督教的合法地位。以这一敕令为转折点,基督教开始完全融入到欧洲社会的各个角落,从信仰逐渐演变成包括日常习惯、行为准则、道德标准、饮食习惯在内的,包罗万象的超信仰体系,与罗马所留下的痕迹一起,成为了定义欧洲文明的基准。
上帝的信徒们结成教会。教会由各教区的主教统领,主教们节制于统领与指导地区教务的红衣大主教。地位最为尊崇的主身披白衣驻在罗马的梵蒂冈,自称是上帝在尘世的代表,万千信徒的引导者。我们习惯叫他“教皇”。
教权曾经依附于皇权,但是自西罗马帝国崩溃以后,撤往东部残存国土上的罗马帝国皇帝虽有具备合法正统身份的教廷扶持,但却已无力节制位于欧洲西部的教会组织。随着时间的推移,东部仍属皇帝统辖的教会逐渐和西部尊崇教宗的教会离心离德,最终导致了公元1054年的基督教会大分裂。
1054年的大分裂撕裂了基督教会体系。从此以罗马教会为首的西方基督教派自称“公教”,以君士坦丁堡教会为首的东方基督教派自称“正教”。东西教会彼此是自己为正统,在各种仪式和规章上争论不断。一般,我们习惯将罗马的教会称为“天主教”,将跟随罗马皇帝迁往东方的教会称为“东正教”。
东正教教会遵循着古代罗马帝国传承下来的传统,教会与最高宗教领袖大牧首受罗马皇帝(或者应该说是拜占庭或者东罗马帝国皇帝)的节制与领导。故东正教的精神领袖,君士坦丁堡大牧首虽然地位崇高,却也只是皇帝臣下神职人员中位阶最高的一位。与之相比,依然驻在当时已经几乎沦为废墟的罗马城内的罗马教会就属于完全独立的状态,除了心中的上帝几乎无人可制。更因为其乃耶稣门徒之首——圣徒保罗一手创建并担任首任主教,罗马教会遂在基督教世界内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故其势力在西罗马帝国崩溃以后逐渐壮大,在以后数个世纪内逐步遍及现在的西欧、南欧和中欧地区,凌驾于国王与贵族之上。
在人类文明发展角度,宗教和教会有其积极的一面。
自蛮族大侵袭与西罗马帝国毁灭以后,西欧的人类文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呈现倒退趋势。一方面,从北面和东面入侵并占据帝国西部废墟的各部族尚未开化;另一方面,由于帝国的毁灭,一度成为欧洲通用语言和文字的拉丁语渐渐凋敝,记载着罗马帝国曾经文明历史与思想成就的纸卷和书本渐渐遗散。相比罗马帝国的鼎盛时期,欧洲的文盲程度也达到了惊人的比例。在这个黑暗的时代里,惟有组织严密的教会保留有相当部分的知识与文化,也偏重于收集各类帝国时期的典籍(尽管一般只挑选符合他们兴趣和观点的著作与书籍来保存),神职人员也都是能读会写之辈。这事实上起到了保存文明火种的作用。
基督教从起诞生以来就对向外传播有偏置式的热情,热衷于向一切可以或者可能听懂他们布道的生物传教。大量涌入并占据帝国旧有疆土的蛮族自然也不例外。在广大传教士与神父们数个世纪的努力下,帝国西部废墟上的蛮族普遍皈依“天主”,崇信“真神”。可以说,教廷对于帝国毁灭后的再文明化是功不可没的。
另外,从历史角度来说,欧洲从古至今就一直就面临着各种外来危险。最具有威胁的莫过于定期出现在东方草原之上的西进游牧部族,这些被后世的历史学家戏称为“上帝定时从草原上踢出的死亡因子”会以数个世纪为周期,在短时间内席卷欧洲。而在中东,自从7世纪初诞生以后,新兴的伊斯兰教迅速发展壮大,最终整合起来以阿拉伯人为核心的穆斯林群体建立起强大的阿拉伯帝国。阿拉伯帝国以及其分支,曾席卷整个中东与北非并一直越过直布罗陀海峡在长达8个世纪的时间里占据着伊比利亚半岛的一部甚至全境。
在强大外部压力下,源自心中对上帝的信仰和基督徒朴素而刻苦的生活态度,是支持当时早已四分五裂各自为政的欧洲世界能够维持独立的重要原因。
教廷最重要也是最大的权力,乃是“原罪”概念和对《圣经》解释权的独占。人皆生而有罪,所以必须相信惟一真神,由此才能得到“救赎”。而信奉和崇敬的方式被写在《圣经》里,只有以罗马教廷为首的教会才有权做出解释。
王国兴起又衰落、草原上的征服者们来了又去,千年过往。1453年,在新兴的奥斯曼帝国大军的围困与攻击下,东罗马帝国曾经的首都,有“第二罗马”之称的君士坦丁堡陷落。位于东方的正教会虽然并未就此灭亡,但其法律正统性伴随着罗马帝国残余部分的最后毁灭彻底丧失。
罗马与拜占庭这两个东西方主要的基督教教会长达千年的斗争中,罗马教廷成为了最后的胜利者。
宗教改革运动
罗马教廷在长达60个世代里一直牢牢地控制着西部的欧洲,并在最黑暗的时间里成为温存人类文明火种的灰烬堆。然而,经历了千年的过往,文明曾经的庇护所却逐渐沦为了社会前进的桎梏。教会为了维持自身的运转和扩张,从公元6世纪开始以《圣经》中多处提到的,将战利品、出产、财产的“十分之一”献给上帝的有关说法,跨过国王与领主向教区内的信徒,征收每季农牧产出的十分之一,是之为“什一税”。
除了自给自足的部分修道院之外,神职人员不耕种、不放牧、不经商,除了不稳定的捐赠以外,除了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征税之外,还能怎么维持组织呢?当然,如果被征税的一方心甘情愿,那就不是个事。若对方一旦不满,那么这边是毫无疑问的“压榨”行为。除了各种祝福、婚丧嫁娶仪式的主持、日常布道和少数教育工作,教会并不担负其他的社会维持、治安保障、边境安全以及工商业促进工作。由于并没有实际的产出,所以被心怀不不满者定义为“寄生虫”似乎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更因为罗马教廷长期对《圣经》解释权的垄断,并对僭越者冠之以“异端”的罪名,并将其中相当部分付诸火刑。在漫长的历史中,基于上述种种原因,教会积攒下了巨大的仇恨和不满,而这些仇恨和不满又因为教廷至高无上无人逆的权威而被长期压制。
在君士坦丁堡陷落以后,大量帝国的臣民于原属东方教会的教士在绝望中流亡欧洲。其中有一部分向北流落到了俄罗斯,而其中的多数则一路向西逃往欧洲,给欧洲带去了前所未有的新思想和新文化。受这些拜占庭“遗产”的刺激,早在13世纪便于意大利中北部地区出现的“复兴欧洲古典文艺”的思潮加速膨胀,并波及整个欧洲西部地区,启动了史称“文艺复兴”的伟大历史变革。更促成了此前已持续达三个世纪的“神学异端”【注释1】,最终成为了撕裂罗马基督教体系的巨大变革。
点燃宗教分裂这个火药桶的引信出现在1517年,到威滕堡兜售赎罪券【注释2】的教廷特使,引发了早已对罗马教廷的腐败和堕落深恶痛绝的牧师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的强烈不满。随后,他将自己撰写的反对赦罪书的“九十五条论纲”公开张贴出来,公开反对教会的诈骗行为。起初,马丁·路德本人并未彻底唾弃教廷,而只是希望能呼吁罗马方面推行一次改革。但在双方长达2年的笔仗后,彼此的矛盾已经无法弥合。教廷将路德视为异端和叛徒,于1520年发出通谕宣布革除了路德的教籍,但逮捕与审判他的愿望因为选帝侯弗里德里希和其他德意志诸侯的同情和干预而无法实施。这一事件最终促使路德以及其追随者宣布和罗马教廷彻底决裂,最终并开创了阐述他个人对《圣经》理解和诠释的信义宗(Lutheranchurch,直译应为路德宗,但路德本人生前曾表示过不愿以自己的名字称呼自己开创的教派,又因为其名称已经是既定事实,遂在翻译时转以教义核心来称呼教派)。
在同一个时期,位于苏黎世的胡尔德莱斯·茨温利(Ulrich Zwingli,旧译基于信达雅的考虑,也将其姓氏译作慈运理)也紧随路德举起了宗教改革的大旗,公然挑战罗马教廷的权威。1523年,时年39岁的茨温利神父亲自在苏黎克议会主持教义辩论。期间,他发表了著名的《六十七条》,对教皇大加抨击,并将梵蒂冈历来所喜好的诸如圣徒崇拜、禁食、教牧独身、告解、赎罪券等等,一个不拉地统统抨击了一遍。
路德和茨温利是宗教改革时期的先行者,然而两者在最初虽互相支援,但于1529年最终因对教义的分歧而最终选择分道扬镳。两年后,势单力孤的茨温利在与他的支持者同瑞士联邦中的天主教支持者的殴斗中受伤,最终被天主教信徒们用石块打死,终年47岁。路德则活到了1546年应病去世。有意思的是,路德和茨温利都反对天主教的禁欲原则,先后娶妻生子。路德在1525年娶了一位两年前从修道院里逃出来的修女,茨温利早在3年前就秘密迎娶了苏黎世当地的一位寡妇。
【附录:路德宗与加尔文宗教义】
后世的历史学家常用“宗教改革运动三杰”来称呼促成这次撕裂欧洲信仰体系,直接促成后来世界格局的宗教运动的三个推动者的。路德和茨温利无疑是其中的两个,而这第三位来自于法国,叫做约翰·加尔文。加尔文比路德和茨温利年轻得多,1523年的时候还是一名年轻的巴黎大学文科硕士,一年以后更是赴奥尔良市进修法学博士学位。加尔文在1532年由天主教该宗路德宗开始积极投身宗教改革运动,于1534年赴瑞士巴塞尔学习,1536年选择定居日内瓦,并于同年发表了著名的《基督教要义》(Institute of Christian Religion)。
由于其生涯的前半段过于激进,在瑞士居住期间与早前的茨温利一样触怒了当地笃信天主教的居民,并屡屡与市政当局支持罗马的市镇府发生冲突。斗争的结果是加尔文被扫地出门,被迫出走斯特拉斯堡。不过到了1540年的时候,日内瓦市的宗教改革派成功上位,便于次年邀请加尔文重返日内瓦。1542年,根据其对宗教改革的认识和对路德与茨温利宗教思想的理解,并融合自己的观点,约翰·加尔文在日内瓦建立了归正宗教会(Reformed Church),教会由来自日内瓦市与其地方教区的两级牧师团体领袖构成领导机构,而加尔文本人自1542年起至逝世,一直是归正宗教会牧师团的主席。除了早年著作的《基督教要义》之外,加尔文在1541年到1555年进行一系列的神学争论做发表的著作,也奠定了他后来宗教改革运动第一人的地位和历史评价。
加尔文的神学认识在宗教改革运动占据极其重要地位。一方面是因为他对基督教思想的阐述与研究,成为了许多新兴教派的启迪者,另一方面是他的神学思想是公认的宗教改革运动种界定保守和激进态度的分水岭,成为了激进的再洗礼派(Anabaptist,又被称为重浸宗、重洗派)与相对保守的信义宗构成了宗教改革运动初的最初三派。在此之后,不同于罗马教廷宗教观点和对《圣经》理解的“基督新教”在欧洲大地上大量涌现,但其思想都源于上述三派。
这场发生于16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与5个世纪前基督教大分裂事件,一起构成了现代基督教信仰体系的基本格局。而我们的故事,将从英格兰开始。
英格兰宗教分离主义运动
在欧洲西北部外海上的偏僻岛国英格兰,曾长时间地处文明边缘的角落。罗马人曾给这里带去过国家文明,但后来却随着帝国的瓦解而烟消云散。在这之后,虽然也有亚瑟王的不休传说,但这里一直是文明的方外之地。直到11世纪的诺曼底征服,我们历史上所熟悉的那个英格兰王国才出现它的雏形。
教士威克里夫(Wycliffe)是古代英格兰的传奇人物。早在13世纪,这位虔诚的修士便发出了改革宗教最初的呼声。信仰坚定的威克里夫宣称,他只从《圣经》中汲取力量,只敬高高在上的天父而不畏人间权贵——“耶稣基督的福音,才是真正的信仰”,并且“只有《圣经》才是真理”。他认为,尘世间的一切的权柄都是出于神的意志,掌权者必须在运用权力的事上向神明负责。这等观点不仅否定了教皇的绝对权威,也否决了神职人员作为上帝和凡人的中间人地位。
为了使民众能够自由阅读圣经,而不再受教会任命的神父每周礼拜布道之限,更是便于识别教会在布道时夹杂的“私货”。威克里夫耗费10年之功,将拉丁文版的《圣经》,翻译成英文。此举在不经意间产生了传诸于世的重大的影响,许多人接受圣经作为信仰与行为的准则。他们接过《圣经》的权柄,根据自行理解的教义,痛斥天主教会的堕落与崇拜偶像,自称为不属于公教会的“最纯粹”,也是完全按照圣经教义为准则的信徒。他们可被视为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者,甚至是后来清教主义(Puritanism)的雏形。
在16世纪的宗教改革斗争开始以后,随着加尔文宗和路德宗的思想先后传入英格兰,其中路德宗的主要思想精髓迅速和源自13世纪的威克里夫的精神相互融合,其中的大部分相对温和的信徒,结成了后来被称为长老教会(Presbyterian church)的新教组织,而另一部分“更纯粹”也更极端的基督信徒,则极端地要求废除在英国本土的教会。当然这里所言的极端不是等于激进,因为这些人在宗教思想上远较重浸宗温和,之所以称之为极端是因为其蔑视教会权威和一切现有的繁复宗教仪式。形象地说,他们属于宗教信仰方面的无政府主义者。由于这些人在蔑视教会的同时同样蔑视所有贵族和王权,其一直受到当时统治英国的都铎王朝第二任国王英王亨利八世以及继任者的镇压。
我们所熟知的英国宗教改革运动开始于1530年前后。但其直接起因却非国王尊崇信徒“意愿”,或者追求“自由”一类的高尚理由。实情只不过是以为笃信天主教的国王亨利八世因为急于处理和王后离婚等私事,需要绕开教宗的阻挠。这场改革的第一个结果就是建立起了独立于罗马教廷以外的英国国教圣公会。英国国教圣公会的最高首脑由英国国王担任,国王有权任命主教。除此以外,圣公会与公教最大的区别只不过是简化了天主教的一些仪式步骤。与路德、加尔文等简历信义宗和归正宗等新教教派缓慢崛起于扩张的过程有所不同的是,英国国教圣公会是以国家为单位,在国王的命令下在短时间内组建,同时继承了罗马教廷在英国的全部现有资源的一次“改革”。这无疑是给当时正在欧洲大陆上蓬勃进行的宗教改革运动打了一针强心剂。
【附录:亨利八世的离婚案】
亨利八世和他一手策划的英国国教圣公会,虽然在某些方面上对当时已经日趋激烈的英国宗教问题进行了改革,但是鉴于其休妻和夺取天主教会在英财产的目的,这个国教改革对缓和英国国内宗教矛盾来说价值极其有限的。即便是在那些不那么激进的英国新教徒看来,英国国教运动不过是把对教会的服从改为了对国王的服从,将原本交纳给罗马教廷的十一税交纳给了国王(事实也确实如此)。至于其他方面,信徒希望的礼仪、仪式、着装、布道方式上的改变根本就不存在,只是简化了部分礼仪。因为推动这个改革的国王只是不遵从教皇的权威,并不是在信仰和认识上与罗马公教有何冲突。
已经逐步接受新教思想的诸多英格兰基督徒们,对国王的这种夹带私货的改革行动大为不满,不断地进行各种各样的反抗。于是宗教冲突在之后一个世纪内从未停止过。
亨利八世不惜和教会决裂换来的继承人,在他死后登基成为了英王爱德华六世。在爱德华六世在位期间,辅政的诺森伯兰公爵信奉新教,积极推动英国国教圣公会的改革运动,但是这个孩子(登基时仅9岁)体弱多病,即位6年便去世。他死后,被推选为继任者的信奉新教的简·格蕾(Jane Grey)在位仅9天即被玛丽的拥护者推翻,她本人因坚持新教信仰而不愿意改宗天主教,于次年(1554年)被玛丽下令斩首。至于坚信天主教的玛丽一世,从1555年起为努力恢复英格兰正统的天主教信仰,对境内的新教徒采取铁腕政策,其在位期间仅被其一“异端”的罪名火刑处死的就有300余人。她的这番“努力”为自己在历史上留下了“血腥玛丽”(Bloody Mary)的恶名。但是残酷的镇压未能根绝和野草一样四处蔓延的英格兰新教徒,当玛丽一世于1558年底去世的时候,罗马天主教在英格兰的正统地位也算是彻底走到了头。
玛丽一世的继任者,著名的“英格兰处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笃信新教,即位后便恢复了国教圣公会的正统地位。但她吸取了玛丽一世统治时期的教训,并未发动宗教清算来报复前任统治时期的宗教迫害。试图以结束冤冤相报的态度,来调合英国境内各教派的矛盾,以稳定英国国内政局。
但对于极端的宗教狂热分子来说,统治者的妥协从未有过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的例子。无数的历史经验证明了怀柔和宽容只能起到缓和作用,使相对还比较理智的宗教狂者们愿意权衡硬碰硬的下场后,选择暂时偃旗息鼓蛰伏起来。在有“英格兰的处女王”称号的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时期,英格兰境内的教派冲突有所缓和。许多在血腥玛丽时期前赴后继折腾生事的宗教极端分子蛰伏于英国社会的角落,以家庭为单位组织各自的教会,并四下串联结成同一阵线。而英国的基督教原教旨主义和其他比较激进的新教思想信徒,并未放弃过继续完成英国国教圣公会不彻底的改革意图。
传诸于后世的“清教徒”之名(the Puristans),是在1567年英国伊利沙白女王当政时期出现的。它原本只是个绰号,用于形容那些行事谨遵《圣经》内容,力求作到无可指摘,诸事不忘上帝的基督信徒。这些人一天24小时事事都谋求与上帝意旨合拍的人给后世的英国人民留下了不少笑料(诸位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看一下罗文·阿金纳森的著名幽默剧集《黑爵士》的第二部,里面就有英国人民对清教徒形象的描写),因为他们的“良知”不容许他们作任何有违于神教诲的妥协。所以,“清教主义”严格来说并不能算做一种宗教派别,而是一种态度,是一种宗教倾向。“清教徒”也是一个统称,他们提倡“改革改教运动”,要求改得更彻底,更清楚地与天主教划清界线。另外,他们还觉得英国的信徒的信仰生活不够圣洁,特别是圣职人员对自己的要求还不够严谨。于是他们提倡简化崇拜仪式,但要竭力提高信徒的属灵素质。当然我们都知道的是,所谓的是否有“属灵素质”基本都凭一张嘴,所以这些虔诚的信徒也就无法避免地在普通人眼里成了一群神经病。
英格兰宗教分离主义运动与“天路客运动”
我们要叙述的一切,起源于1604年。
在上一年,在英国历史上留下赫赫英名的伊丽莎白女王去世。女王的侄子詹姆士继承了英格兰和苏格兰的王位,史称英格兰的詹姆斯一世、苏格兰的詹姆斯六世。
女王在位期间,威望卓著功勋赫赫。所以在其执政的中后期,慑于其威望,所有想闹事的人要么等着被流放,要么只能选择闭嘴,因为成事的可能性近似于零。但随着女王驾崩,新国王继位,一直希望能进行彻底的宗教改革的英国新教徒们再次聚拢起来准备挑起事端。他们曾对这位年轻的新教徒国王寄托了相当的期待,希望他可以接受他们提出的改革要求【注释3】。但是1604年的汉普顿御前会议(Hampton Court Conference)上,除了一本经过国王许可的钦定版《圣经》英译本外,国王全盘否定了新教徒们关于宗教改革方面的全部要求。“各种仪式、祈祷书和英国国教会的主教们都将保留下来,如果你们不喜欢,仍然得服从”,对于这帮闹了三朝的活宝赶到忍无可忍的国王接下继续威胁道,“否则,我会把你们赶出这块地方——或者更糟!”。
和一直主张与国教圣公会进行调和的长老会信徒不同,许多激进的清教徒经过这一历史事件,已对英国王室自行改革的可能性完全丧失了信心。他们下定决心决意从英国国教分离出去,冒着被处以火刑的危险退出英国国教圣公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们决心自谋出路离开英国,以寻求宗教上的自由追寻他们的信仰。这批人成为了后来所谓的“英国宗教分离主义分子”。虽然分离势力早在汉普顿御前会议之前就出现了,但这次会议严重打击了新教派教徒们的改革希望,更是彻底消灭了请教徒们对英国王室的最后一点信心。从此,清教分离主义分子的数量日渐壮大,最后促成一种运动——英格兰宗教分离主义运动。
斯克罗比镇位于英格兰诺丁汉郡,是个被旅客甚至许多本地人描述为“静寂到毫无生气”的小镇子,但是对于美国历史而言,这里的地位不亚于基督徒眼中的圣城耶路撒冷和穆斯林心中的麦加。
1605年冬季的某一天,在后来成为美洲殖民者领袖的威廉·布雷德福(当时他还是个男孩)居住的宅邸里,一些对英格兰教会改革已经极度失望的基督徒集在这里,他们是当时英国诸多的宗教分离主义运动中的一支。这些不满于被强迫信奉英国国教圣公会的清教徒,在这次秘密聚会上控诉了国教圣公会的种种罪恶,最后他们签署了一份协约,我们将之称为《斯克罗比盟约》,这些人就此宣誓脱离英国国教圣公会结成一个自由教会并自行管理自己。作为当时英国宗教分离主义分子普遍的思维逻辑,他们相信自己就是《圣经》中那些所谓的“神之选民”。为了秉承上帝的旨意弘扬祂的福音,也是为了自己的信仰自由,这些人决心离开已经被认定失去“宗教自由”的英格兰,自愿选择流亡海外。这次密谋所产生的深远影响,将在伺候的漫长时间内改变这个世界的走向
分离主义分子们的第一次流亡努力在1607年失败。承诺运送他们去荷兰的英国船长在中途背信,洗劫了这批清教徒们的财货,随后将他们送交英国当局再换取了一笔赏金。不走运的经历使某些人为此经历了1年多的牢狱之灾。但对于宗教极端分子而言,任何挫折都可以被幻想为“神的考验”,从而唤起更坚定的意志去继续坚持。次年,他们再次试图偷渡出境,一位荷兰船长承诺运他们去荷兰。在1608年,这些英国人终于如愿以偿地踏上了荷兰的土地。
在偷渡荷兰以后的差不多10年时间里,这群英格兰宗教分离主义者定居在了荷兰,并且迎接着陆陆续续新的加入者。这些人起初居住在阿姆斯特丹,但因为不适应当地极端世俗化的环境,在大约1年后又集体迁往黎登(Leyden),并在那里组建了自己的小教会。
在荷兰,他们享有自己原本一直希望的宗教自由,不再有国教圣公会的祭祀对他们的祈祷方式说三道四,或者强迫他们参加那些繁复的礼拜仪式。然而在这另一个极端中,他们也并未能找寻到自己心中期望的那个上帝。恰恰相反相反,极度的世俗化生活和在清教徒们看来缺乏信仰的都市环境,以及为谋生计而必须的的日常劳碌,使这些人越来感觉到这里并非一个适合他们这种人久居的地方。
压力和贫穷是信仰的基石,移居荷兰以后,前者荡然无存,而后者随着清教徒们的努力和勤劳,也逐渐得到改善。然而时间渐渐流逝,在迁居荷兰约10年以后,他们惊恐地觉察到自己的群体内出现了动摇者并日益萌生出“不敬神”的迹象。而且,他们的子女此时也日渐长大,基本都到了论婚嫁的年龄。和世俗者的通婚,在清教徒们看来即等同于远离上帝……
在斯克罗比秘约带来的冲动逐渐随着岁月而褪去之后,未来的景象使这些人感到无比惶恐。这些流放者发现,他们开始逐渐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更担心会失去这肯定自己一切努力的小小的教会,最终会遗忘基督的教诲。最终,清教徒们最后作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集体迁往新大陆殖民——迁赴“上帝赐予的最后乐土”——去寻找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应该拥有的生活。他们为此行定下的最高使命——“为了上帝的荣耀,增强基督的信仰”。这些清教徒从此自称“天路客”(Pilgrims,其实标准译名应该称为朝圣者,但显然不符合这些人的特征),要亲自踏上神赐予的天路,去寻找(或者说是创造)人间的天堂!
为了踏上美洲的土地,他们和专事海外殖民业务的伦敦公司签订协约,协议迁居该公司获得授权的殖民地。在这之前这家得到英王特许授权的公司,已经在北美成功建立起了第一块欧洲殖民地“弗吉尼亚”,兴建并巩固了第一个永久性定居点詹姆斯镇。在和伦敦公司商讨完毕居住地、运送船只的给养供给、殖民地土地分配等问题后,他们签下了迁居北美弗吉尼亚殖民地的协约。这批急于寻找灵魂栖生地的自我流放者们,在经历了10年的世俗沉浮后,开始中对新大陆的未来生活充满了期待——在那里,不会有人去干涉他们的信仰,也不会有世俗世界的侵扰。对清教徒而言,也许那里才是最理想的世界。
1620年9月6日,一艘名为“五月号”号的小型盖伦式帆船从位于英格兰西南部部的普利茅斯港出发前往美洲。其狭小的船舱内拥挤着102名乘客,他们之中不乏男女老幼,甚至还有孕妇。其中英国宗教分离派信徒35名余为自愿前往美洲创造一个新世界的工匠、渔民、贫苦无地农民,以及14名契约奴。引领他们踏上这段旅程的是虔诚的威廉·布雷德福牧师,这位15年前“斯克罗比密谋”时的那个小男孩成为了众望所归的领袖。
“五月花”号在大西洋上总共航行了66天。乘客们原本的目的地是弗吉尼亚的詹姆斯城,但是暴风雨迫使他们改变了航向,只能一直向北驶去。时间是1620年11月11日,小小的“五月花”号抵达了他们的终点站,毗邻着马萨诸塞湾的科德角。
当他们在隆冬时节于科德角湾内靠岸的时候,这批人已经被2个多月的旅途折磨地形销骨立困顿不堪。种种磨难使他们从心理到生理都迫切地希望能够脚踏在坚实的土地之上。但是这群疲劳的移民者并没有急于上岸,因为这里距离伦敦公司授权的殖民地弗吉尼亚还有相当的距离。虽然仍属北美的英属殖民地方位内,但是从法律角度而言,在这里登陆将会面临没有任何法律可以约束他们,也没有任何政府能够管辖的结果,因为他们获得的是在弗吉尼亚而不是在这里殖民的授权。如果登上这片陆地,他们的身份将会由殖民地居民变成为土地的“实际占有者”,不列颠的政府将无权管辖他们,同样也没有义务庇护他们。而作为一个基督徒,他们的日常一切都依赖于要约的定义和规范,无论是从宗教信仰上同神(或者说是教会)签约,亦或是现实中和国王或领主约定。
基于上述原因,在船靠近海岸的时候,这群已经被长途旅行折磨得疲惫不堪的旅人,抑制住了立刻登上向往已久土地的冲动,聚拢在一起商议他们的未来。是继续航向弗吉尼亚殖民地,还是就近登陆,如果就近登陆。那么他们将如何管理这个新世界?是依靠国王的恩赐、上帝的祝福,还是武装力量和领袖的权威?
商议的最后结果是,船上的所有成年男子,联名签署一份契约,以此互相约束,并自行管理。他们给这片土地起了一个英国式的名字——普利茅斯——那个他们登船离开英国的港口。
“以上帝的名义,阿门……为了上帝的荣耀,为了增进基督教信仰,为了我们国王和国家的荣耀,我们远涉重洋,在弗吉尼亚北部开发第一块殖民地。我们在上帝面前一起庄严盟誓签约.自愿结成民众自治团体。为了使上述目的得以顺利实施、维护和发展.也为了将来能随时依此而制定和颁布有益于殖民地全体民众利益的公正法律、法规、条令、宪章和公职.我们全体都将保证遵守和服从”。在这个份被称为《五月花号公约》(the mayflower compact)的契约中这样写道。于是,这场跨越十余年和数千英里,起于普利茅斯又终于普利茅斯的旅途,结束了。
隆冬时节,缺少必要的拓荒资源和设备,这些疲惫不堪的人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踏上美洲土地的。带着他们刚签下的契约,以及开拓上帝赐予土地繁荣宗教信仰的决心。【附录:五月花号公约】
有些困难,可能是惊人的困难,将会令他们在登上荒蛮的北美后的第一个冬天里蒙受巨大损失。由于最初是协议迁往已建立的殖民点,那里有较完善的港口、居民点以及大多数必须的设施,这批清教徒们在踏上他们的旅程之前并未作过拓荒准备,学习在野外独立建立一个居住点的全部技巧。他们不但没有准备好粮食与必要的作物种子,也未曾学习过狩猎、垂钓、砍伐、建筑等荒野生存技能,甚至没有仔细调查研究过北美洲的自然环境与将要登陆点的地理环境。在这片荒芜中,可以支撑他们继续这条晦暗旅途的,是虔诚的信仰。
在皑皑白雪映衬下,这里将会出现的是一个完全属于基督的国度。但,信仰上帝的也不仅仅是清教派的信徒们。
“山巅之城”
最早期的移民与其说是来拓荒,不如被看作是民间的布道者,他们不仅把家庭和事业迁移到了美洲,还将其信仰搬到新大陆。当然,思乡情结是难以避免的,特别对于那些告别古老的英格兰大地选择自我流放的清教徒们来说。现在美国版图的东北角,向东濒临大西洋沿岸、北靠现在的加拿大边境、向西以哈德逊河为界,南边则一直到长岛湾的广大区域,成为了后来前往北美的清教徒以及其他英国殖民者们的首选目标。为了缅怀和纪念他们的故乡英格兰,那里后来有了一个约定俗成的名字 ——新英格兰。
在“五月花”号自普利茅斯殖民地返航英格兰之后的几十年内,受到北美第一个清教徒殖民据点成功建立的鼓舞,也因为英国宗教改革的毫无进展,越来越多的英国清教徒倒向了宗教分离主义,踏着前人的步伐穿越大西洋举家迁徙至北美洲定居。就和最早期的天路客一样,他们寻求着自己心中的虔诚,寄希望于耕种这片“主应允之地”,以此作为对信仰忠诚的奉献。起初这些人都定居于马萨诸塞海湾一代,被后世称之为“海湾殖民地”。
1630年3月29日,一艘可载350吨货物,拥有28们火炮和52名水手的英国武装商船“阿贝拉”号,载着另一个清教徒团体从怀特岛起航,横渡大西洋前往彼岸的马萨诸塞海湾。这个社团的领袖名叫约翰·温斯罗普(John Winthrop 1588-1649),原本在英国政府内供职,后因信仰清教而被褫夺公职。他将在未来成为海湾殖民地的领袖。
跨越大西洋的航行长达2个月之久,在消时度日、巩固社团和取悦上帝的诸方式中,对于清教徒来说最受欢迎的莫过于布道了。这位社团领袖,未来的殖民地领导者在向同伴们宣讲教义时,在讲述“基督慈善的典范”(A Model of Christian Charity)中引用了马太福音5章第14和第15节的内容——“你们是世上的光。筑在山上的城,是不能隐藏的;人们点灯,不放在斗下,而是放在灯台上照亮屋中所有的人”。
我们将如山巅之城(a City upon a Hill),为万众所瞩目。因此,我们如果在已经着手的事业中欺蒙我主,那就请主收回目前赐予我们的庇佑,使我们成为世人笑柄,天下之丑闻,我们将给主的敌人留下诽谤他和所有信仰他之信徒的话柄;我们将使许多上帝的高贵仆人蒙受羞辱,导致把他们的祈祷转变成对我们的诅咒,直到我们毁灭于我们正在前往的这片希望之地。
温斯罗普坚信,尘世间的所有民族都与上帝有所契约。而英格兰已经亵渎了这个神圣的契约,所以他和他的同伴以及全体英国清教徒必须离开这个国家,前往上帝应允的圣洁之地。这表达了代表英国清教徒思想的一个信条——由于英国圣公会仍旧接受天主教仪式,已经从恩典中堕落。6月下旬,温斯罗普和他的同伴登上了美洲的土地,加入到了被后世称之为“海湾殖民地”的群体当中,成为了早起的天路客群体的一员。由于曾任公职,有着丰富的管理经验,且被同伴们普遍认为认为具有“信仰虔诚方面的表率作用”,约翰·温斯罗普在1631年到1648年之间共12次被选为殖民地的最高行政长官。
从后来的史实来看,全世界确实都曾瞩目于英属北美——当然,只是为了看他们的笑话,而且后来也确实看到了许许多多的笑话。这种情形要一直持续到三百年以后,而那会儿的北美,早已物是人非。
在这些依靠信仰相联系以契约为基础构建的殖民地内,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清规戒律。在以清教徒为主的各个殖民地内,形成了一种几乎政教合一的神权统治。清教徒们依靠《圣经》内的训示,建立道德规范,订立成文律法和各种协约,以约束和指导各殖民地的内部发展和秩序。虽然清教徒们的教会没有天主教那么复杂的系统,但是殖民地自治政府内各级官员都严格信仰清教派基督教思想,以及依照教义订立的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使这里形成了事实上的神权统治。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新英格兰地区在其他信仰的移民看来,宛若一所“联合修道院”。
这种和修道士一般的生活态度也许有利于信仰的纯洁,但在荒地上建立起一片“乐土”并不是可以靠向上帝祈祷来实现的。普利茅斯的殖民地最初面临的处境并不令人感到意外。威廉·布雷德福在他的回忆录《普利茅斯殖民史》(《the History of Plymouth Plantation》)里这样叙述他们在1630年登陆美洲的景象:
“跨越了辽阔的海洋,历尽了层出不穷的劫难……此刻,没有热情欢迎他们的朋友,也没有旅店可供膳宿,并让他们调养那饱经风霜摧残的身躯,没有房屋更没有城镇可用作藏身之所。极目所见,除了遍布荒野的野兽和野人之外,他们还能看到些什么呢?在当时的情形下,就算他们登上毗斯迦山之巅,似乎也不可能从这片荒野眺望到一个更加美好的地方以满足其希望。不论他们向哪方眺望(除了仰首向天外),所见景物,无一能使他们感到欣慰和满意。”
对于这个国家的早期创立者而言,也许修道士甚至是苦行僧式的生活并非得已,但却是这批拓荒者必须面对的景象。这里与世隔绝,在这没有道路的荒蛮土地的远方,只有很少的,处境也和他们差不多(也许因为开发早一些,所以情况略好)的殖民者居住在这里。而他们已无退路,送他们前来的“五月花”号也将返航。这些人,唯有留在这片荒野上和荒芜搏斗。他们根本无暇享乐:全年都需要持续地狩猎以维持肉类供应,整个春天都在耕种播种,夏季则需要不断灌溉和巡视自己耕种的区域,秋季忙着收获和储藏食物躲避冬季的严寒,冬天则需要尽可能地维持殖民地的生活运转以避免体弱者死去而损失宝贵的成员。
在登陆后的第一个冬天里,严寒和饥荒使他们中的一半人死去了……如此严酷的命运使一切都必须让位于为了生存下去而进行的事业,在一年四季的忙碌中,这些人很难享受除了背诵《圣经》外的任何创作和娱乐,信仰则愈发坚定地根植在他们心中,成为这些在严酷环境中努力求存的人们最重要的精神支柱。
在新英格兰地区【注释4】建立起殖民地的最初一百余年内,该地实行的是严格的神权统治。虽然没有主教、宗教裁判所等机构,但处理日常事务的原则均严格遵循教义,是一种居民自发的以宗教道德和习俗互相约束的自我管理模式。在后来开拓的一些更靠南边的新殖民地居民的眼中,在新英格兰地区的殖民先辈们无疑是古板的,是缺乏幽默感而且死气沉沉的。而整个早期的北美殖民地也缺乏优秀的文学创作,特别是娱乐文学。
对这些不容于旧大陆的天主教秩序,甚至是不愿意处在那些不那么保守得的新教教派信仰统治下的清教徒们而言,与其在开荒与屯垦的间歇看那些消遣文学浪费时间,他们更愿意去“揣摩”上帝的旨意。而近代的批评家们,提到殖民地早期的景象,也每每喜欢宣扬下面这个笑柄。约翰·温思罗普说:“老鼠在他儿子的书房里,单单啃掉英国国教的祈祷书而不咬别的东西。”
文学批评家们总不忘记提起这个笑话,来讥笑北美最初拓荒者们的荒诞。在早期的新英格兰地区,居民们可以看到的原创文学,也大多是这些 “上帝带来的旨意”。有一段时期,他们还喜欢讥笑殖民时代所谓的“清教徒法规”(其实现在人们已经知晓,这些所谓的清教徒法规中的大部分是和清教徒处于对立状态的英国国教人士杜撰出来的)。但是,对于那些在冰天雪地和荒芜中挣扎的拓荒者而言,也许娱乐文学本身就没有意义。
但文学方面的贫瘠不等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贫瘠。漠视除了宗教信仰之外的精神生活,只是早期北美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造成的一种结果,而不是因为早期的殖民者们缺乏文化修养。在任何环境下清教徒都会极其重视教育问题,特别是自己的后代。而早期的美洲移民中,亦不乏诸多饱学之士,这显然有别于我们通常印象中衣着破烂,大大咧咧的拓荒者形象。
新英格兰的早期殖民者从未忽视教育的重要性。在登陆初期,受到条件限制,在和自然环境搏斗的空闲时间里,他们会依照自身掌握的技巧和知识教导自己的子女识字、拼写以及简单的算数。在条件合适后,他们甚至还建立了小学和中学,由那些有过教师经验的殖民者自行编写教材。在1630年前后,北美开办起了第一个印刷厂。在这里印刷的第一批书籍,是新英格兰地区小学校里使用的教材和圣经。
但是,系统性的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也很重要,第一批天路客中的一员约翰·艾略特(John Eliot)在1633年上书马萨诸塞殖民地议会,力陈创建高等教育的重要性。他的信件引起了足够的重视,议会在当年10月28日正式通过了该议案,决定建立一所学院,并承诺拨款400英镑。和英格兰教会与英国国教人士的诋毁不同的是,这绝不是一所培养修道士和牧师的神学院。
最初,这所高等学院被依照以英格兰本土名字命名的习惯,被称为“剑桥学院”。在1639年,这所大学正式被命名为“哈佛大学”(Harvard College)【注释5】 。
北美殖民地早期风貌
如果说后来美利坚的信仰已经被天路客们和随后而来的分离主义派清教徒们确定下来的话,我们将非常有必要叙述一下英国的国教加尔文宗,以及加尔文宗思想对北美洲政治体制的影响。
加尔文宗又名“长老会”和“归正宗”,是新教主要宗派之一。长老会思想以吉恩·加尔文(Jean Calvin 1509-1564)的宗教思想为依据,故又被称为加尔文宗或者加尔文教。在这里,“归正”为经过改革复归正确之道的意思,该宗因其教政方式的一些特点,又称“长老宗”。
这一教派的最显著特色,就是在组织教会时采用公众选举形式。他们依靠在信徒内进行广泛投票方的式,遴选教派“长老”,而长老的职责是监督教务,但本身不授予神职,教会牧师则由长老任命并雇佣。教会由牧师和不授予神职的长老集体管理,重大行政事务的选择由投票方式决定,任何人都有机会参与教派管理。使用投票表决问题,定立所有人都能够接受的协约定义教规。但是没有人会得到无限的权力,没有人能够绕开其他人独断决定重大问题。
同时,长老会认可教会人士以个人的名义参加政治活动,其目的是以基督徒的精神影响世俗,使其更加接近上帝的旨意。
在英格兰,他们和其他新教派别一样同为坚定的基督徒,但是却因为其宣扬带有现代民主思想雏形的政教理念,而受到意图加强王权的君主们的迫害。詹姆斯一世的母亲,坚定的天主教徒玛丽女王临朝时,曾在3年内烧死了至少300名各个教派的新教徒,其中多数是长老派信徒和清教徒。她为自己在史书上留下“血腥玛丽”的称号,而这些共同的磨难也使清教徒们接受了部分加尔文宗的思想。作为激进的清教派宗教分离主义一支的“天路客”,在登陆美洲之前签署的《五月花号契约》,无疑就表露了这个重要的信息,他们是怀着清教徒思想的长老会信徒。
一些长老会的信徒也因为宗教或者别的问题远走他乡。在当时,他们的选择并不多,或者流亡欧洲其他国家,要么前赴美洲,有些甚至比清教徒更早到达美洲。那些踏上美洲土地的长老会信徒,均在登陆后沿用他们的教义和习惯,订立契约立法来维持自己的自治体制。弗吉尼亚殖民地在1619年就成立了名为“代表会议”的殖民地议会,由当时所辖的11个市镇各出2名代表共同组成,以表决重大决定或政策的走向。
北美洲殖民地的的早期发展是一个漫长而稳定的历程,由更多的船舶运来了更多的殖民者,更多的殖民者建立起更多的城镇并开拓出了更多的土地。尽管移民不断登陆,但是在整个17世纪上半叶,随船而来的殖民者主体仍旧是英格兰人——倾向于清教派思想的英格兰新教信徒。
很明显,对于英国王室而言,在遥远的大西洋彼岸会有这样一个理想的收容所是很令人欣慰的。美洲殖民地的存在使英国王室在处置其治下的不臣之民时,有了一个非常理想的收容所和流放地。而英格兰宗教分离主义分子也乐得前赴美洲,至少那里能离剥夺他们宗教自由的英国王室远一些。当然,更重要的是——被流放总比被烧死好的多。于是,在天路客踏上美洲土地之后的几十年间,一批又一批怀有和他们相似信仰的英国同乡,沿着同样的道路登陆美洲。包括弗吉尼亚殖民地和詹姆斯城在内,大量清教徒的涌入使这些地区被迅速地清教化。但是,殖民地议会和表决制却从没有被清教徒排斥过。
当然,聚集到北美的除了英格兰清教徒以外,还有英格兰长老会的教徒,以及其他新教教派的信徒。同时期,欧洲各国失去了家园和希望的农民与城市无业者,也纷纷迁往这里。这些人很大程度上补充了因为短时期饥荒和疾病带来的殖民地人口损失,并使新的血液融入到了殖民团体之内。虽然新移民迅速缓解了殖民地因人力不足而产生的发展迟滞问题,但是由于新英格兰地区实行严格的清教神权统治,这些不断增多的不同信仰者必然被清教徒视为重大威胁,宗教矛盾的种子也就此悄然萌发。
对于清教徒团体而言,不论种族,只要是接受清教思想就是同伴。北美洲的殖民地里,并不只有清教徒。只不过在其发展的早期,清教徒居于绝对多数地位,所以最初这里并没有考虑到安置异教徒的问题。再往后一些,随着殖民地的扩张,各殖民地政府纷纷建立起自己的议会,这在最后演变成了美利坚合众国的雏形。
在天路客们远赴重洋20余年后,随着英国本土那段被称为“圈地运动”的土地兼并时期逐渐结束,其成果开始体现。英国本土的大片的牧场开始产出数量庞大的优质羊毛,刺激着国内纺织工业的发展。为圈占和收购农民土地设立牧场的乡绅,以及在城内投资建设纺织厂的有钱人赚来了滚滚的利润。而出卖土地后变成游民的农民涌入城市,成为了纺织厂廉价劳动力的源泉。血统和传承的时代结束了,资本持有人的时代到来。有了钱的人就会想上位,而死抱着王权和血统观点的贵族与国王,就成为了那些有钱但无法利用规则攫取政治利益者眼中的绊脚石。
资本持有人的上位过程血腥和残暴,而且充满了谎言和愚弄、欺诈与利用,尽管他们的后代总用一种被称为“民主”和“民治”的美丽画皮来描绘它。为了能够击垮国王的力量,有钱人甚至不惜利用清教徒,自称清教徒。于是到1640年的时候,清教徒的“势力”已经成为英国国会下院内的多数,并屡屡和保守的国王就税收、宗教政策等方面发生冲突,最终使英国陷入内战。战争初期,国王这边占优势,但国会的军队在清教徒领袖克伦威尔的领导下进行了重组。克伦威尔的清教徒军团“新模范军”充满宗教热忱,他们不起誓、不喝酒,不但纪律严,而且训练有素。最终击溃了英王那亵渎神明的“不义之师”,于1649年2月将国王查理•斯图亚特(查理一世)送上了断头台。
虽然,疯子与教棍尽管有利用价值,但是,危险性却是人所共知的。英国的有钱人很快就发现他们当年用作刀子的人将给他们自己带来恐怖,好在克伦威尔死得挺早。在克伦威尔死后,下院先后搬来了国王查理的两位儿子,查理二世和詹姆士二世先后继承了英国王位。这两位王子虽然成长于乱世之中,经历过父王被处决的悲剧,但却以宽宏大量闻名于世。继承王位后并未采取清算政策。然而,尽管性格宽厚仁慈,但他们却有着身为国王的傲气——这两位和他们的父亲一样,不愿意轻易向议会低头,以至于议会觉得通过革命所取得成果即将在议会的立法会议上丢失殆尽。
手黑了一次以后,也就不忌讳再黑第二次了。于是,英国议会下院再次策动政变,宣布废黜国王詹姆士二世,从荷兰搬来詹姆士二世的女婿,同样也是查理一世的外孙,荷兰摄政奥兰治亲王威廉三世——史称光荣革命。威廉三世是个信奉“有奶便是娘”原则的极端现实主义者,既然有了英国国王这顶帽子,也就不再坚持固有的王权。在选择和议会妥协后,使英国真正实现了宪政政治。在这一系列历史事件中,在英国内战中被议会利用的清教徒们迅速失势,但此时英国国内的清教徒群体已经相当的庞大。在光荣革命以后,新的国王和政府决定容忍他们的存在,不久便颁下宗教容忍法令,结束了半个世纪内对清教徒群体的迫害。
新英格兰地区
清教徒们热爱自由,为了保卫它可以不惜任何代价,但是先决条件是同为教友的自由。对于登陆美洲的清教徒而言,信奉原始萨满宗教的美洲土著不过是一些需要“拯救”的可悲生灵而已。我们不应忘记美洲殖民者的后裔们对那些信仰原始宗教的土著持续二百余年的杀戮。
“清教徒登陆后,便跪地祈祷──然后就向土著发起进攻”,这是18世纪末的一些批评家喜欢挂在嘴上的笑话。最早期的清教徒性质的殖民团体,比如天路客一类的,和当地的印第安人相处的并不坏。
仓促前往美洲殖民的天路客幸蒙当地土著的关照,一直从印第安土人那里获得耕种技巧和作物种子,并学会狩猎等生存技术,这些馈赠再加上印第安人土著不时接济的粮食,使那船饥寒交迫的人渡过了最初的困难时期。在第二年,普利茅斯殖民地的开拓者迎来了登陆后首个丰收,于是他们邀请了帮助过他们的当地印第安土著一起参加一场盛大的宴席。而当今美国的“感恩节”传统也源于此。
尽管美国人试图将之粉饰成答谢帮助过他们土著的庆典,但这在显而易见的事实面前并没有什么说服力。清教徒们实际上并未真心地感激过这些帮助他们渡过难关的异教徒,他们是在真心诚意地感谢上帝的恩典。而他们的恩人,万帕诺亚格酋长马萨索伊特(Massasoit),其部族在他有生之年或者短暂地维持了和这群殖民者签署的和平协议。但是,殖民者迅速滋长的侵略野心很快就暴露出来了。他们要把印第安人从他们的土地上赶走、消灭或使其沦为奴隶。而所谓的“恩人”,也将成为人类历史上亲身诠释“农夫与蛇”典故的无数不幸者之一(下文有叙述)。在一个纯粹的基督徒眼里,前来帮助自己的异教徒甚至不信者岂非更证明上帝的伟大和全能?——如这些根本不信主的人都能前来救助自己的子民,可见上帝无所不能——这种在世俗主义者看来近乎偏执狂式的思维模式,预示了之后北美洲居民和印第安人土著之间无可避免的血腥冲突。无论这些土著怎么善待他们,异教徒就是异教徒。
当然,被排挤的也不只是土著。在英格兰被作为少数派和异端迫害的清教徒们在移居到新英格兰之后,很快就要以多数派和主流教派的面目,去迫害其他信仰的移民了。这种迫害这也是伴随着北美殖民地的开拓而发展起来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甚至迫害行为本身还能在事实上促进殖民地的发展。
在北美各殖民地中,最早者当属靠南的弗吉尼亚殖民地。1607年伦敦公司依据英王特许状在北纬34度和41度之间的土地上建立了这块殖民地,并建立了第一个殖民居点詹姆斯城。建立之初的詹姆斯城是个非常荒凉的小村子,只有一座教堂、一座炮台,以及少量的茅屋。该地建立之初非常困难,附近的土地并不适合栽种谷物,所以作物不仅产量低下而且品质欠佳。该地在1607年到1608年之间经历一场灾荒,居住在詹姆斯城的120名移民中仅幸存43人。在1609年到1610年之间发生的第二次饥荒则更为凶险,整个殖民地的500名居民最后幸存者不足60人,这些幸存者得以活命的主要仰仗来源于印第安人接济的粮食。
1614年前后,该殖民地有个居民娶了当地印第安人酋长的女儿,通过联姻他们获得了土著的大量帮助,学会了种植烟草的技术,并掌握了用鱼类发酵来为农作物施肥的手段,使这块殖民地得以巩固。
相比之下,普利茅斯殖民地则发展的并不快——或者我们需要客观地说,是非常慢的。同样,最早期的天路客们并不富裕,而且之后来到这里的移民也多半以虔诚的宗教信徒为主,多是一些失去了家园土地被迫来美洲谋生的德国农名,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都没有什么钱。所以,这里只是依照开垦、巩固、建设,再开垦、巩固、繁荣的模式,依靠拓荒和公共设施建设来开发整个殖民地。至于投资和商业贸易这种能迅速繁荣的景象,并没有能出现在普利茅斯,这里只是在几十年内四平八稳地发展。当普利茅斯在1691年和马萨诸塞殖民地合并之时也仅有7千余人口,这也可以从侧面说明清教徒的某些问题。
和普利茅斯接壤的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就是另外一幅景象了。这块殖民地是在1628年建立的,在这个时期北面的普利茅斯和更北面的弗吉尼亚殖民地已经可以正常运转,并提供多余的粮食供给,使得这里殖民者躲过了他们前辈所遭遇到的饥荒。到这里定居的虽然也是一些以清教派信仰为主体的英国人,但这些人在殖民前的身份多半是店主、作坊主、农场主一类,有经营能力也会赚钱,所以这里很快就建立起了完善的殖民地经济体系。在1630年前后,通过与英国贫民签约雇用的方法,大约1000多移民乘船先后抵达这里,殖民地的规模一下子扩充起来。到了1633年,他们已经有余力向西面的康涅狄格河流域扩张。4年后,他们通过挑拨印第安人内斗然后围剿的方法,夺取了康涅狄格河谷流域的大片土地。随着土地的扩张和经济的繁荣,马萨诸塞一时成为了殖民的热点地区,几乎每个月都有船只运来新的移民,殖民地的声势日盛。殖民者建立的第一个城市波士顿也迅速繁荣,一度成为了新英格兰地区最重要的城市。【附录:清教派思想】
算清教徒是从事商业活动的店主,他也依旧是个清教徒。他们对宗教的激进态度并不会因为殖民事业的顺利而钝化。在马萨诸塞,由于采用极端的宗教限制措施,任何其他教派的信徒如果违法,就会被公开绞死在波士顿的中央广场上。在1647年以后,在该殖民地的带动下,整个新英格兰地区发生了一系列迫害异教徒的血案。由于清教徒的迫害行为,部分不堪忍受的其他教派移民集体出走,建立起了另两块殖民地,罗德岛以及康涅狄格。
1636年,被把持马萨诸塞的清教徒所迫害的浸礼会教徒向南迁居毗邻陆地的一个大海岛,并将其命名为罗德岛(Rhode),并在若干年后于陆地上建起普罗维登斯城。这里后来发展成了现代美国的罗德岛州州治。同年,大量非清教徒居民迁入夺自印第安人的康涅狄格河谷地区,成立了康涅狄格殖民地。
新英格兰地区早期的殖民地发展大致如此。上面没有提到的,还有殖民地马里兰。但该地和新英格兰其他地区的殖民地具有不同的性质,该地是伦敦公司一位股东得自英王亲赐的土地,属于其业主。在这里,土地所有者可以指派总督、法官、建立法庭与立法委员会,甚至拥有指派牧师的权力。由于这里不属于那些由“实际占有者”建立的殖民地,而更接近封地性质,因此迁入者甚少,发展也相当缓慢。这些殖民地最初规模甚小,还没有必要建立起政府机构一类的组织,但是当它们发展到数千人规模的时候,建立起一个政府机构就显得相当有必要了。
我们已知的,弗吉尼亚殖民地在1619年即成立了议会“代表会议”以表决重大事务。马萨诸塞殖民地在早期曾采用自由民【注释6】可以广泛参与政治的民众大会形势表决机构,以决定重大事务。但是随着殖民地人口的增多,演变成了接近现代美国两院形式的议员形式表决机构。
康涅狄格和罗德岛殖民地的建立源于清教徒在马萨诸塞遭到的迫害,因此这两个殖民地格外的重视自由。康涅狄格的法律规定“凡属公民,不论其信仰,都有选举权”,该地的民意机构叫做“普通法院”。该殖民地每年举行集会,选举殖民地总督以及其助理人员,而总督的权力也有限,比如无权推翻普通法院通过的决议,而且不得连任。罗德岛则在1650年选举代表建立议会,该殖民地的法律声明严格实行政教分离【注释7】,居民有完全的宗教信仰自由。
在更南边一些的地区,卡罗来纳殖民地(1691年开始分割为南卡罗来纳和北卡罗来纳)、新罕布什尔、新泽西、宾夕法尼亚、德拉瓦尔(1682年并入宾夕法尼亚)、佐治亚等殖民地,也先后建立起各自的殖民地议会机构。由于构成这些殖民地的人口来源与信仰并不完全相同,这些机构在名称、效能、权限和实际运作方式上多少有所差异。但是,他们本质上又都是类似的——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殖民地人民诉诸自己想法意图、贯彻多数民众意志的工具。
在美洲,议会制度似乎深入人心,即使是在那些带有封底色彩的业主所有殖民地里,议会仍旧是重要的决策机构。而在英王直辖殖民地内,议会或者类似机构仍旧对国王指派的总督具有牵制力,尽管从英国法律上来说他们有权驳回殖民地议会通过的法案【注释8】。
自我神话
要描述美洲殖民地早期的景象并不那么容易,虽然早期的美洲殖民生活都很简单和单调。但是正因为这样,我们难以直接地认识到他们在想什么,除了垦荒以外在做什么。殖民地早期民间生活的纪录,珍贵而稀少。现在可以找到的较为详细的记录,似乎只有威廉·布雷德福的回忆录《普利茅斯殖民史》,但这也仅局限于普利茅斯殖民地。
“上帝”是那么深刻地植根在美洲殖民者的心中,我们很难找到那些字里行间不充斥着上帝的文学作品,以至于在研究他们早期生活的时候有一种翻看圣经故事或者某本“福音书”一类的感触。这些因躲避宗教迫害而迫转投新大陆的清教徒们,甚至无趣到喜欢从老鼠的啃咬痕迹来揣摩上帝的指示(参见上篇相关内容)。
除了宗教化之外,这些飘洋过海的信徒们,似乎有一种难以抑制的自我神化的趋势。他们把自己当作上帝的使者,“奉上帝的旨意”来到这里,替上帝的子民们安置家园。新英格兰早期仅有的几个作家,在动笔的时候总爱把自己的经历附会于圣经情节,把自己比做旧约中的犹太人,而他们的敌人则附身于圣经中欺凌犹太人的歹徒。于是,整个北美洲移民运动,就被幻化成了一幕现代版的《出埃及记》。在德高望重的布雷德福牧师等人的带领下,耶和华的选民们开始长途迁徙至美洲荒野。可惜的是,大西洋没有识趣地分开一条道,让这些选民靠两条腿走上3000英里跨海而来……当然,这伟大的领路人,亦堪比摩西,虽然他一样是没有能力分开大海的。
但美洲并非只有荒芜,那些印第安原住民们曾在这里生活了数万年。既然天路客和他们的领袖成了摩西,北美洲的移民被升华成了上帝的选民,那么蹲在北美的这些原住民是不是就成了圣经中的伽南人?对于这些美洲的原住民们,殖民者们坚信自己是来拯救这些印第安人——“那批可怜的得救者”的。我们也可以说得更露骨一些——令他们皈依上帝,而另外一层意思也意味着——如若不然,就要从肉体上消灭他们。
持这种论点的清教徒移民相当众多。比如德高望重的科顿·马瑟【注释9】就曾断言道,印第安人“或许是受了魔鬼的引诱,希望主耶稣基督的福音,永远都不会传布到这里来,消灭或骚扰魔鬼所建立的绝对王国”。但是可能连他自己都忘记了,要不是那些“被魔鬼引诱”的印第安人接济的粮食,他和布雷福斯等人大概未必能熬过美洲的第一个冬天。
科顿·马瑟在日记中曾经调侃过:“我最佳的成就,就是被傲慢的思想玷污了”,这种“玷污”不言而喻是指越来越神化自己。对于一个有修养的人来说,这类想法多少是会引起一些自省的。当然,不管他是不是真的认识到自己在试图造神,对待异教徒的态度,他和他的教友们是不会轻易改变的。清教徒们的宗教狂热和其他正教或者邪教信徒们一样,能将一切恩惠都归咎于他们的神的庇护,而其他不信上帝的人都该被消灭。也许正因为这个逻辑,早期美洲的殖民者才能如此肆无忌惮地在受到印第安土著恩惠之后,还大肆侵占他们的土地吧……
在开垦时期,殖民们和土著争夺土地的争斗从未曾止歇。
1622年,以一名部落长老被杀害为导火索,印第安人向詹姆斯城发动了大规模攻击。冲突导致了约有350名殖民者死亡,土著人也在殖民者随后展开的报复行动中付出了大量伤亡。由于早期殖民者力量有限,所以尚不足以对世代居住周围地区的土著部落构成威胁。直到1644年,随着殖民地人口的不断增多,对土地的需求以及殖民地本身实力的膨胀,灾难终于降临到了当地土著人的头上。印第安人的部落遭到了殖民地民兵的全面进攻,各村落遭到洗劫一空,强奸、屠杀等罪行在各处上演。殖民者在在付出了约500人死亡的代价之后,顺利占据了詹姆士河与约克河之间肥沃的土地。印第安人死了多少没人能估计得出,相信遇害者十倍于殖民者的死亡人数。
之后的1656年,随着一批新的印第安人迁入詹姆士河沿岸,弗吉尼亚和印第安人争夺土地的斗争进入白热化。殖民地甚至颁发了“上缴印第安人连发头颅可以获得奖金”这样的条例,用来鼓励白人多杀死这些占据土地的“臭虫”。在这里,殖民地和印第安人的冲突一直闹腾到1676年,当地的印第安部族最后被杀得只剩下千把人。几乎被灭族的土著被迫依照白人殖民者的命令迁往北方的所谓“土人专有地”。
马萨诸塞居民的“远征”则稍稍晚一些,在1633年,清教徒民兵们开始沿着康涅狄格河推进,一路烧杀掳掠。不过,他们的手段比弗吉尼亚的邻居高明一些,很少采用直接硬碰硬的手法,而是更喜欢用先煽动土著内斗,然后再一勺烩的勾当。
最初,他们挑动纳拉甘瑟特人和摩西干人,进攻第一个目标裘圭特人。在裘圭特人经同胞进攻元气大伤之后,这些神勇的殖民者于一个月黑风高之夜摸上部族聚居地裘圭特山将500多熟睡中的土人一网打尽,并乘势夺取了肥沃的康涅狄格河谷地区。之后,他们在罗德岛一带故计重施,又夺取了大片土地。但是,马萨诸塞殖民地领袖约翰·柯顿所采取的 “政教合一”体制很快就将冲突引向白人移民着内部,那些不接受政府的贵族精英思想和反对他们一系列施政纲领的人 在牧师汤姆士·胡格的带领下迁入刚占有的康涅狄格河谷定居。然后,这些逃离了迫害的人们,沿着康涅狄格一线向西烧杀,继续“开拓”他们这块新的殖民地……
农夫与蛇
欧洲移民、印第安土著,美洲除了这两类人还有第三种人存在——黑人,或者更准确一些说,他们恐怕需要到两个世纪以后才会被承认是人。在这之前,只是黑“奴”。
奴隶制度在美洲殖民早期曾经非常普遍,新英格兰的各种植园都采用奴隶工,只是在当时这些奴隶工主要由移居欧洲的贫苦农民或者游民构成。这些在家乡已无法谋生计的贫苦农民、流民,寄希望于前赴新大陆开垦,来获得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园。但是他们一无所有,甚至无力支付前往美洲的旅费。于是,殖民公司迫使他们以契约或者强制的形式订立合同,承诺为提供旅费和到美洲后生活花费的业主无偿工作。这些奴隶工的工作年限,依据各不同殖民地的有关法律规定各有不同,但是大致上在工作7至10年后可以获得自由并分得一块土地成为正式居民。在北美殖民的早期,居民中奴隶工的比例曾高达半数以上。所有殖民地的法律中,这些苦工都被认可享有相应的法律保障。比如:必须供给奴隶工必要的食宿、免费的医疗、不得施加身体虐待等等。尽管如此,几乎没有不曾受到虐待的奴隶工。
以我们现代人的角度来说,卖身为奴、无偿工作这些,已经是非常的极端,但是对于早期北美殖民地种植园来说,这类劳动力仍算不上是“理想”。即便再长的工作年限,奴隶工也有重获自由的那一天,而且必须为这些人提供土地,并且给予一定的食宿,况且将这些人从欧洲弄来美洲的旅费也并不算便宜。所以,业主们逐渐倾向于寻求那些可以终身为奴的劳动力来源,也就是“黑奴”。
和白人契约奴工不同,黑奴是完全不受法律保护的生物。上面已经说了,“它”们最初根本没被当作是人看待。曾经有这样一件事情,在1656年马里兰的一个业主曾将一整筒热铅倒在一名黑奴的身上,将他活活烫死。当地几位良心不坏的牧师为此咋呼了一阵,甚至将这位凶残的业主控上了法庭。但是法庭最后还是宣判此人无罪,因为这名黑奴不堪忍受虐待“袭击了他”,而且法官也认为这些黑奴是“难以教育的,可以用各种手段”。所谓的各种手段不外乎焚烧、挨饿、伤残肢体等等,如果黑人忍无可忍尝试逃亡,那么他可以被随意逮捕,如果逃亡的黑奴试图拒捕,那么等待他的只有死……
在新英格兰地区殖民地开拓的早期,就有黑奴被英国与荷兰商船运来北美贩卖,当地种植园也有使用黑奴的纪录。但是,新英格兰地区浓重的基督教氛围从信仰上还是相当抵制这种行为的。契约奴虽然被无偿使用劳动力很长一段时间,但是他们的处境还能被理解为法律形式,在欧洲广泛的契约制意识的基础上,倒也并不触动清教徒们的神经。但是等同牲口的黑人奴隶就完全不一样了,特别是那些整天喜欢把各色人等拉入门墙的传教士,在使一些黑人皈依基督之后,更是引起了某种程度上的冲突——同为上帝的信徒、他的选民,为何这些黑色皮肤的人却要被奴役?
不过黑人的问题恐怕要很久以后才会凸现,当时还没到引起什么大麻烦的程度。人是一种极其现实的生物,在极度缺乏劳动力的北美殖民早期,黑人奴隶所能带来的好处还不足以刺激起清教徒的某些宗教狂热。当然,更重要的是当时并没多少黑人去信仰什么耶稣基督。弗吉尼亚议会在1661年、马萨诸塞在1641年、康涅狄格在1650年等,都陆续立法承认奴隶制度。也就是说,在北美,一些人奴役另一些人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殖民早期,黑奴在新英格兰和整个北美沿大西洋殖民地带上的总数,却是非常有限的。大约要到1700年前后,才会有大量黑奴被输送来北美洲。
白种人中半数是业主或者教士以及自由民,另外一半是契约奴工。黑人则根本连人都不是,或者说是——牲口。而印第安人,我们上面就提到了,是妖魔鬼怪。这里,让我们继续叙述“妖魔鬼怪们”的遭遇。
在1643年,彻底“平定”裘圭特人的问题之后,马萨诸塞殖民地在新英格兰地区号召组成同盟,名曰“新英格兰同盟”。这个殖民地联盟的目标是显而易见的,由于殖民地居民不断向内陆垦荒,逐渐深入到印第安人的大块土地上。不同于沿海土质一般的荒地,那里有许多印地安人世代耕种的土地,埋葬有他们祖先的遗骨,这些在印第安人眼里神圣的土地是绝对不容许被侵犯的。殖民地居民在日益激烈的边境冲突与土地争斗中也意识到,“剿灭”新英格兰地区异教徒的关键时刻即将到来。该地区各殖民地的人口已经大幅度增加,但是对比周围的土人部族还是显得很单薄,所以他们需要联合起来。新英格兰联盟包括了当时该地的所有殖民地,代表了当时新英格兰的6万多殖民主义者。他们在联盟宣言中宣称这个组织的目的——“为了保存和散播福音的真理,也是为了彼此的安全和利益”。现在,美利坚合众国的先祖们,即将开始他们讨伐异教徒的“圣战”。
在最初的30年间,新英格兰联盟主要利用印第安人的部族矛盾,促使他们之间产生内斗,借此扩展土地。他们起先与较弱的万帕诺亚格族结盟,利用姻亲获得土人的技术支持,得授施肥等技巧。万帕诺亚格族曾和殖民者签署了长期的和平协定,彼此互相扶持共抗其他的部族。凭借拉一派打一派的勾当,白人得以在纳拉甘瑟特人和摩西干人的冲突中渔翁得利,持续挑唆这两族的冲突,时而和一方结盟并提供武器和物资,借此消耗新英格兰地区的土人力量。直到1675年,在白人殖民者愈来愈肆无忌惮的威胁下,终于感受到空前危机而醒悟的印第安人决定联合起来反击这些越发猖獗的殖民者,带头者正是当年帮助过“天路客”们的印第安酋长马萨索伊特的幼子梅塔科迈特(Metacomet)。
马萨索伊特曾与英人缔结和平条约,在他死前,条约一直得到大致的信守。但是随着十几年后移民逐渐增多,土地所有权问题必然地引发了双方的矛盾。当老酋长去世的时候,部落已经和深入内地的殖民地处于犬牙交错的状态,彼此的生活已经密不可分。这种生活接轨,但信仰不同的状况最易滋生矛盾。比如说,彼此对对方来己方境内人员的执法问题。新英格兰的殖民地在北美早期以严刑峻法闻名,印第安人如果到市镇去,就得遵循殖民地当地法律。而清教徒殖民政府的法律则更为严厉,印第安人如果醉酒倒在大街上,就要被抓去抽皮鞭,或者服十天劳役。这些经历让心高气傲的印第安人备受束缚,积怨日深。而土地的矛盾最终点燃了双方的剧烈冲突。
1662年,老酋长的长子瓦姆苏塔(Wamsutta)继任酋长不久,就受到普利茅斯法庭的传讯。尽管他在部落贵为酋长,但早已反客为主的殖民者派出民兵,用刺刀将他押送到法官面前。而且,就在在法官传讯之後不久,瓦姆苏塔就身染怪病暴毙。瓦姆苏塔死的时候,距离他继承酋长之位,不过两年时间。两年内丧父失兄的梅塔科迈特一直怀疑是白人殖民政府下了毒,故而对殖民政府猜疑怨恨。梅塔科迈特的桀骜不驯殖民地政府一直是有所察觉的。1671年,在殖民地政府的授权和直接命令下,白人民兵突然包围了几个重要的印第安村落,强迫米塔科姆等交出手中的火器。碍于民兵的刺刀和殖民地武装的强大,印第安人屈服了,交出了部分收藏的火枪。但至此,双方的关系已经濒临破裂。
战争的直接导火索是1675年约翰·萨萨蒙(John Sassamon)事件。萨萨蒙是一位彻底皈依了基督教的印第安人。他被精神改造得很彻底——基督徒的思维、基督徒的生活方式、基督徒的价值观,还是哈佛大学毕业,曾为酋长瓦姆苏塔担任英语翻译。此人蔑视印第安传统,将印第安人的先祖崇拜祭奠视为魔鬼的仪式。“带路党”化的萨萨蒙察觉到了印第安部族的反叛以图,曾提前向白人殖民者报告部落将发起袭击的消息,并成为了殖民地的卧底。于是,他在告密行动暴露后,自然被族人当做“印奸”处理了。萨萨蒙被印第安人处死后,白人殖民者便以此为借口开始搜捕部族的头领,试图将叛意消灭在萌芽之中。这一次,民兵遭到了印第安人的武装抵抗。但是,仗着兵力优势,训练有素殖民地民兵多次击溃了试图反抗的印第安人,许多妇孺受到牵连被一并杀死。察觉到大祸临头的万帕诺亚格族联合当地其他部族的残余力量,遂即发起了战争。
殖民者喜欢以外号“菲利普王”称呼梅塔科迈特,所以这场战争又叫菲利普王战争(King Philip's War)。印第安人的战斗方式狂野而且手段疯狂,加之和白人怀有深仇大恨,于是将自己的遭遇十倍回敬。菲利普王的土兵所过之处,妇孺老幼皆不能幸免。而殖民地政府也据此来“激励”民兵和各地自卫队,更加疯狂地屠杀印第安人。战争之初,印第安部族联合武装进展颇为炽烈。1675年11月,印第安人土兵即肃清了整个上游康涅狄格河谷,次年3月更是逼近波士顿城不足20英里。面对严峻形势,新英格兰殖民地各政府颁布了北美历史上首个征兵条例,严令所有年满17周岁男子加入民兵服役。
在殖民者的疯狂反击下,印第安人的攻势逐渐被削弱。到了1676年8月12日,随着梅塔科迈特战死沙场,印第安联军土崩瓦解。整个战争中,总共有数千名殖民者死亡,约有1200个殖民者家庭毁灭。新英格兰地区总计90个殖民者市镇村落中,有近50个遭到袭击,其中12个被完全毁灭。随着土兵武装被歼灭,殖民者对原住民进行了疯狂的清算,被杀和失踪者多达3万人,包括梅塔科迈特妻女在内的妇孺幸存者被悉数卖去西印度群岛为奴。作为报复“菲利普王”发动“叛乱”的手段之一,梅塔科迈特的遗骸被殖民者民兵寻获。不愿罢休的殖民地当局将这个“暴徒”枭首示众,头颅被悬挂到当年举行过感恩节庆典广场的旗杆上长达25年之久。这头颅高悬的景象难免为今日美国人民的“感恩”做出了最好的诠释——只有把恩人埋入土以后,才会有全心全意的感恩。只有把一个民族和文化群屠灭殆尽以后,他们才会本着茶余饭后陶冶情操的心态,去缅怀和探索这些“逝去的文明”!
毫无疑问,清教徒民兵们在这次可以被称为美国历史上首次战争的冲突中,冲锋在前勇猛无比,如同他们远在英格兰的教友们于英国内战中的表现一样。这些以《圣经》作自己的良心指示的人,指引他们的并不是人的本性。那么,反正……异教徒可不是人啊,所以尽管杀!末了,作为盖棺定论,科顿·马瑟大人在他的书中这样写道——感谢上帝庇佑,把印第安人的荒芜之地变得如此光辉灿烂。
殖民地的大发展时代
现代国家的雏形正在北美萌生:种种迹象从一片杂乱无章的景象中不断显露,似乎正在为这里后来诞生的国家做着准备。
在新英格兰,最初是没有宗教自由可言的。某一教派信徒独大的问题曾直接导致了殖民地的分裂。那些分裂出来的“少数派”信徒——罗德岛以及以后在更南边建立的宾夕法尼亚殖民地的居民,在汲取了这次分裂的教训之后,开始在自己的殖民地境内施行全面的宗教自由法律。但是,这仍然局限于新教各教派信徒间的信仰自由。作为新教的大敌,传统的天主教徒以及自古以来就被欧洲唾弃的犹太人,依旧被普遍性的歧视。但他们的处境比在其他几块殖民地要好得多,至少还有一纸法律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以及一批虽然对他们充满不谑,但还懂得守法的邻居。不过,信仰自由似乎止步于基督的信徒之内。1664年,一纸法案得到了新英格兰的一致通过——凡是拒不信仰真神的人将被处死,天主教徒因为一样信上帝倒是得以幸免,犹太人似乎也信上帝所以可以苟活。至于穆斯林、道士、佛教徒能不能幸免,笔者就不知道了,所幸最开始是没有这样的人会去美洲的。
宗教改革运动和与之相关的战争与迫害,制造了大量的“受迫害者”以及流民,作为欧洲各国“宗教异议分子”或者人渣的集中堆积场(任何殖民地发展的早期都有一种作为流放地的传统),北美洲最初是那么的混杂不堪。各色人等乘船来到那里定居,他们可能是来自任何一个欧洲国家的居民,有着截然不同的习惯、风俗、礼节、教育水准、生活技能。如果一定要给这样一批人找一个共通点,那就是这批人都是教徒,或者说是“基督徒”,甚至于几乎涵盖了基督教的每个分支。这里是宗教学家研究基督教的圣地,如果有人想要罗织一本有关新教派系的百科全书,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你在北美殖民地可以找到几乎所有新教派别的信徒以及宗教组织。据一项不完全统计,在独立战争之前,现属美国的十三个殖民地里,一共有3105个宗教组织,其包罗万象涵盖了几乎所有新教教派。其中,658个属于组合教派【注释10】、543个属于长老会、480个属于主教教会、295个教友派教会、261个德意志—荷兰改良教会、151个路德宗教派教会,还有50个天主教教会。这里是一个基督徒的大杂烩,末了,甚至还能找到几个穆斯林大胡子,以及到处都可以看到但是哪里都不是很多的犹太人。
移民美洲的一个理由是,不管你信仰什么宗教隶属什么教派,都可以去那里寻求你的宗教自由。然而移民们很快便发现,北美并非就是宗教自由的天堂,其体现出来的宗教专制主义一度比欧洲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北美各殖民地内,只有罗德岛、特拉华和新泽西没有政府或者殖民地当局指定的“正统教会”,其他的各块殖民地均设有被政府承认并且支持的“正统教会”。何谓“正统”?其实就是被这里居住的占据多数地位的信徒们认可的宗教组织,也就是说大多数人的教会。北部殖民地的正统教会是清教教会(如果这些清教徒们组织的比较像教会的话);南部以长老派教会视之为正统教会;而在中部的宾夕法尼亚和纽约分别为贵格派和长老会把持。在这个“没有绝对的法,只有圣经才是至高无上的准则”的地方,殖民当局往往就打着圣经的招牌来把统治这里的正统教会的教义,作为治理殖民地和规范殖民地社会道德准则的理论依据。而我们所知道的是,《圣经》其实只是一个有连篇说教的故事集,就故事情节与人物塑造方面来说,甚至不如《西游记》来得出色。如果你要从中理解出法律来,自然是各人有各人的理解。基督教各教派的差异其本质不也源于此么?与当地正统教会的教义相抵触的非正统教会教义则被视为异端邪说,乃至斥为巫术,信奉非正统教会教义的人自然就是异端分子。遭到“多数人的独裁”惨遭迫害一类的下场,也是理所当然的……所以,清教徒在南部遭驱逐,长老派教徒在北部惨遭放逐,贵格会教徒在宾夕法尼亚、罗德岛之外无立锥之地,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除了成文立法和各殖民地之间不同宗教信仰的差异,北美洲最初的道德与习俗在各殖民地倒是比较一致。这里最初的居民是英格兰人,他们以来自英格兰的社会习性来规范社会生活的细节。英格兰通行的家长制成为了绝对的社会制度,丈夫对妻子、父亲对子女享有绝对的“统治”权。“鞭之适足以示爱”,男性家长可以任意鞭打子女甚至是妻子,这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在所有殖民地里,原始的刑法残忍而且野蛮,鞭笞、毁伤肢体、甚至是刺青,继承自中世纪欧洲的原始肉刑在这里非常普遍。至于民间也是私刑泛滥,而且在多数时候,个体利益是被忽视的。正由于殖民地建设最初的艰苦,所以各殖民地尤其是新英格兰地区,普遍地将整体利益视为至高无上,而单一的个体,我们很遗憾地说——是可以被忽略的——如果整体需要的话。这种情形对于现今强调独立自主性近乎极端的美国来说,也许是不可思议的。作为维护整体利益的实际手段,多数殖民地采取限制最高工资、控制物价、甚至是利润率的各种措施。以马萨诸塞来说,1630、1633、1636年都通过法律,限制最高工资(最初则没有最低工资这个概念),其他各殖民地也普遍采取这一类的法律或者法案。当然,这些法律并不能制止最精明的商人或者握有重权的官僚去获取自己的利益。于是,殖民地的贫富差距被拉开了。而几乎所有的殖民地内,虽然民主是普遍的,但也是有门槛的。那些没有产业的人,比如契约奴和雇工,就不会得到任何政治上的权利。
宗教信仰上的压迫、原始的社会道德、严苛的法律、有限的所得、越来越集中化的财富,以及那些被奴役的人……哪里有压迫,哪里便会有反抗。于是,这片被寄希望为“主应允之地”的新天地在完成最初的开拓以后,也开始不那么太平起来。
契约奴和黑奴逃跑的事件,从未停止过,这种反抗很快就演变成了“狗咬人”一类的新闻。但是有几次玩得比较大,所以历史中被留下了些许纪录。在1663年,弗吉尼亚境内的格劳斯特郡,一些黑奴和契约奴秘密联络,试图发起全郡奴隶们全面的暴动。但是和所有规模浩大但是组织不严的起义一样,他们只是被雇主迫害的郁闷,还未有过什么具体的目的,也没有进行严密的组织。于是,一次简单的告密就瓦解了这次反抗。9年以后,弗吉尼亚的黑奴再次发起暴动,这次他们真动起了手,参与者多达百人。但是这次起义的结果并没有比前一次好多少,这种纯粹因为不满而发起的暴动缺乏目的性,也没有计划和详细的准备,更没有一个有能力的组织者。于是起义最后被顺理成章地镇压下去,几个首要参与者,在拘捕中被殖民地民兵当场枪杀。
除了奴隶反抗奴隶主的斗争以外(老实说,这种情景出现在宣扬上帝博爱的基督徒身上,确实很有讽刺意味),其他的种种暴动、罢工、动荡,无非是延续欧洲的那一套。或者是某一带的农民因为某地的商人垄断夺取利润而开始打砸抢,或者是某地的居民因为某个不对他们脾胃的法案大动肝火上街闹事。发生最多的动乱,往往和殖民地的官员有关,因为某个总督下令实施的一连串不合民众胃口的法案,最后导致其被怒不可遏的居民赶下台。
先例还是出在弗吉尼亚,1635年一名前契约奴(已期满,获得土地成为自由民)马修斯,他组织起了民兵武装,上百名因为一个不合人心的税案而怒不可遏的人,冲入了总督府将总督赶下台并踢回英国。这一类的暴动还曾发生在马里兰、北卡罗来纳。但是暴动中最有代表性的一次发生在弗吉尼亚,在美国历史上被记载为“纳撒尼尔叛乱”。 由于边境居民在土地开垦中和印第安人的冲突,以及在政府和当地印第安人的皮货贸易中持有不同立场,最后演变成波及弗吉尼亚、北卡罗来纳、马里兰三个殖民地的大规模暴动。暴动者攻占城市、解散政府机构、组织军队,最后在英国政府插手并出兵镇压之后才告平息。这场冲突可以被认为是美国内战之前最大规模的内部动乱,也可以被看作是美洲暴民的起源。而民众暴力问题和暴民政治的阴影,从此将会给美利坚的未来蒙上阴影。【附录:纳撒尼尔叛乱】
而教育方面,就像之前叙述的那样,哈佛大学的招牌虽然在1639年就被挂了起来,清教徒也比较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但是公立学校——对年轻人进行系统教育的机构,几乎屈指可数。较后建立的纽约在各殖民地中走在了前列,在1664年时全境的公立学校已经被建成一个体系。但这得益于这个殖民地的建立者荷兰人,最初这里叫新尼德兰。中部的宾夕法尼亚与新泽西,要拖到18世纪初才会成规模地建设起公众教育系统。除了纽约,所有殖民地都将宗教作为基本教育之一,神学是哈佛大学的必修课,除此以外还有帮助你完成这一科目的其他可选内容,比如拉丁语、希腊语、伦理学、修辞学。只有在这些基础课外,才教导算术、医学等较为实际的内容。
上述便是天路客登陆以后至18世纪初,美利坚殖民地的大致风貌。吵吵闹闹,乱七八糟,但却每时每刻地在发展壮大。有一个简略的统计,在1700年的时候,英属北美殖民地的总人口已经增长至25万人。
有一个重要的历史事件我们不能不特别提一下,受英国国内在1688年所发生的政变影响,马萨诸塞的平民为了与本土“联动”,推翻了之前表现出过于忠于英国政府的总督。随后,新英格兰同盟宣告解体,普利茅斯、康涅狄格、罗德岛随之恢复到之前的政治状态上。由于持续动荡、叛乱、起义、与印第安人的边境冲突从未休止,北美大西洋沿岸的殖民地从未真正的太平过。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应当看到积极的一面,因为这里从未有过根深蒂固的传统利益,也不曾被某个强大的统治集团完全把持。所以在每次冲突和矛盾之后,法律和法案都会对上一个问题作出适当的弥补。尽管矛盾存在于社会的各方面,但是这样一个一个法案的补充和完善,最终将美洲导向了有序的发展。18世纪初,北美洲殖民地巩固了,也发展起来了……
一个国家,正在喧嚣中沉睡着。
殖民地宗教迫害运动的高
构成北美洲殖民地内部冲突的主要原因,是各教派之间的争端。北美洲曾两度发生大规模的宗教迫害事件,零星的则是不胜枚举。1647年至1663年、1688年至1693年间,在马萨诸塞殖民地的带领下,新英格兰地区发生了殖民地历史上极为悲惨的迫害异教徒的所谓“巫觋事件”。整个异端迫害史的高潮,发生在1692年马萨诸塞殖民地首府波士顿城东北的塞勒姆镇,史称“塞勒姆血案”。
塞勒姆镇由于发展迅速,于1689年被许可从村落升格为镇(town),并建立了自己的教堂。当地一位曾经经商的信徒萨米尔·帕里斯成为了镇里的牧师。在1692年2月,帕里斯9岁的女儿贝蒂和他的外甥女突然得了一种奇怪的病。两个小姑年最初呈现昏睡状态,偶尔清醒的时候会无端地发出尖叫声,并且乱扔东西。两人无法以双腿站立,如果想挪动位置必须四肢着地爬行。帕里斯牧师请来医生诊断,但是根本没法查出病因。无奈的医生认为这些女孩受到巫术的蛊惑。更可怕的是,就在之后的几周内,镇上其他一些女孩也出现了同样的症状。
为了对付巫术,临近几个镇的牧师被请来为塞勒姆镇的病人祈祷,然而却没有任何效果。由于当时人们普遍认为,恶魔是通过一种仪式召唤出来的,然后附身在凡人的躯体上作乱的——也就是恶魔必须让一个人充当它的代理人。之后,牧师们要求女孩必须指出哪些是使用巫术的人。于是,神志不清的病孩们便在惶恐不安的大人们的循循善诱之下四处指证。最初被确认为女巫的有三个——某个女黑奴,某个在当地流浪的女乞丐,外加某个与契约劳工结婚并很少参加教会集会的不合群女人。
在随后的一个多月内,被指证人的数量逐渐增加。到了1692年5月,等待审判的巫术嫌疑犯使得塞勒姆镇和波士顿城的监狱里人满为患。据统计,大约有200多人被指控“使用巫术罪”,不仅有“女巫”,还出现了“男巫”。包括最初3人在内的被指控者,起先还竭力为自己声辩,但是不久之后这些人就发现自己已经陷入了怎么都无法洗清自己的境地。于是为了能够减小“罪责”,多数人都选择了认罪,许多被指控者为了“将功赎罪”,开始肆意检举他人为“施巫术者”。于是,被指证者群体进一步增加。在整个马萨诸塞殖民地范围内,一度成了人人自危的状态。随着女巫案情不断扩大,有些人开始怀疑这些女孩指控的真实性。在1692年的夏季,6个女巫的绞刑并没有使马萨诸塞地区的女巫审判案终止。愈来愈多的人出现病魔折磨的症状,于是对女巫的指控和审判也来愈来愈多。不论贫富,农民或商人均有人被指控。没有人能够幸免被指控为巫术师,甚至于总督都随时有被检举然后监禁的危险。整个殖民地已经出现了被我们现代称之为“群体性癔症”的癫狂状态。
这出闹剧在那一年的岁末终于收场。由于闹到了邻近的几个殖民地,当地头脑正常的人开始越来越怀疑整个事件的真实性。于是,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马萨诸塞殖民地总督在1692年10月29日下令:除非万不得已,不得关押巫术嫌疑犯,并不要伤害任何在押的嫌疑犯。同时,总督又下令解散了特别审判法庭。1693年1月,最后一场审判巫术的案件结束。5月,所有在押的巫术嫌疑犯得到了特赦,所有的审判被下令终止。然而截此为止,塞勒姆女巫审判案已使得19人被处以绞刑,1人被处以投石刑。尤其令人感到荒唐的是,在这次事件中有2条为居民豢养的狗居然也被当作巫觋而处死。
在近代,通过现有的医学常识,历史学家普遍认为这场事件的起因只不过是小女孩食用了被麦角菌感染的小麦后引起的麦角毒素中毒现象,这种毒素能够使人肌肉痉挛、昏厥,并产生幻觉。而整个事件最发人深省的是,那些对被指控者处以绞刑和石刑的人,实际上都是由于宗教迫害而从英国或欧洲其他地方远渡重洋前往北美的清教徒的后代,而他们居然像当年迫害他们的人一样,不能容忍和他们不一样的人。这种要纯洁自己自我、纯洁世界的执着,一瞬间就会变成残酷迫害异端的可怕动力。可见,清教徒本质上和他们所反对的那些人并无区别。
美洲作为清教徒和其他不满欧洲教权者的流亡地,原本在民间的宗教信仰是相当宽松的——或者说这种“宽松”是因为“单一”,反正压根就没有别的教派信徒。但是随着殖民地的发展,政府机构的组织完善,英国本土势力逐渐加强了对美洲的控制。当英国国教圣公会的势力渗入美洲殖民地之后,教会组织再度被建立起来,教权开始被强加到这里,这种情况在新英格兰地区也不例外。在南方,长老会和贵格派信徒们,也照例组织起自己的教会。似乎是为了对抗这些“异端”,清教徒们也组织起了严密的宗教组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背弃了自己的信仰自行沦为成某种“异端”。因为我们所知道的是,清教徒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些只在乎上帝而无视权贵的人的统称。
于是,教派冲突的景象再次浮现,不同的宗教信徒们在各自占据多数的殖民地内乐此不疲地驱逐着其他派系的信徒们。在饥寒中挣扎的人是残酷无情的,安居乐业的人则会产生更多的同情心。当在土人和荒凉中挣扎求存的第一、第二代移民先后死去,那些曾使用血腥手段压制其他不同观点基督徒的宗教极端者的后代们,在和宗教见解并不相同的邻居共处下长大了。
经历了歇斯底里式的1692年血案后,新英格兰地区严苛的宗教氛围逐渐松动。也许是宗教暴民们在见识过火刑和绞索之后,联想到了自己的先祖在玛利女王治下时的情景吧……而更南边的那些殖民地,佐治亚、南卡罗来纳、北卡罗来纳、新泽西等地,更无意让极端的宗教氛围成为殖民地发展的阻碍。或者我们也可以这么认为,虽然北美的各政府在实际上并不支持教派对抗,但是因一些宗教解释方面的异见,民间许多极端的信徒却在不断的制造血案……一种继承自欧洲的宗教恶习。而现在,在18世纪初,当新一代纯真的美洲人长大以后,和解的愿望已经被广泛认同,但是人们期待着一个机会,能公开诉诸这一愿望。
契机出现了。1726年一个荷兰归正宗牧师,福瑞德·林怀森来到了新泽西殖民地,开始他的布道工作。在他的宗教布道集会上,不再以教规和教义为惟一,而是以宣扬上帝的爱与信徒们对上帝的爱为发端,呼吁人们“悔改重生”、虔诚地信奉基督,以宗教感情而非空洞的教义和死板的教规来对人们进行触动。上帝是身为凡人的你无法了解的,你的罪不会因为你的任何行为而被赎回,惟一的救赎便是全心全意信奉主……在这种理论的引导下,教会又有什么意义呢?你不会因为你属于哪个教会而得到救赎,更不会因为去维护这一个教派的观点得到救赎。你的救赎就在你每周的礼拜上,还有你每一天的虔诚祷告上,以及你做好每一项工作上。救赎无所不在,但从未有任何预定的形式。
林怀森的布道得到了广泛而热烈的响应。以林怀森的布道为开端,在欧洲和美洲,宗教的束缚被进一步打破,继宗教改革运动以后的又一场宗教变革开始影响整个西方世界。1735年,自英国福音奋兴运动开始,英国国教圣公会与其他新教教派以及天主教之间的隔阂正在被打破。以对上帝的感情为基础的宗教热情,将各派信徒们联系了起来。曾是英国国教圣公会的牧师怀特·菲尔德于1739年赴美布道,他本人在1735年曾是福音奋兴运动的热情参与者——该运动发起者约翰·卫斯理的朋友,但是他并不赞同卫斯理的“意志自由”之说,这导致了最后两人分道扬镳。菲尔德选择了前往美洲布道,他在有生之年曾7次赴美布道演说,最后客死在美洲土地上。虽然菲尔德的主张演变成了极端化的加尔文主义,但是这也更利于瓦解教会系统,也在事实上促进了北美洲不同基督教教派之间的相互融合。
基督徒们在一百余年前曾打破教会的垄断,可以自由地理解其信仰,从而产生了新教与新教教派。虽然所谓的“信仰自由”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但是当解释圣经的权力垄断被打破之后,每个人都依照自己的理解来诠释圣经却造成了进一步的信仰混乱以及宗教冲突。而现在,随着福音运动的出现,北美洲的基督徒们又进一步意识到,对信仰即便持有不同解释,但彼此仍旧身为上帝的选民。而且,对信仰的不同认识已经不再是衡量善与恶的准则。
18世纪30年代中后期,福音派思想向北传播到了新英格兰地区,迅速与当地原始的清教主义思想产生共鸣,由此发展出燃遍整个北美洲各殖民地轰轰烈烈的“宗教复兴”运动。人们终于可以摒弃教派之见,基督徒们以彼此对上帝无私的热爱来互相联系。教会势力在美洲彻底衰落了,但是宗教却由此复苏……或者说是,得到了“重生”。
大觉醒运动推动了前所未有的宗教自由化,以及伴生的宗教生活民主化。原本存在着隔阂的南方、北方殖民地之间,在相互审视彼此的先辈迁赴美洲的原因之后,终于开始相互接近,开始真正地将对方当作“同胞”来看待。这也就促成了美利坚民族主义的觉醒,成为了美利坚独立战争的催化剂。甚至,由于教派之见的淡化,基督徒之间感情的增进,肤色不再被看作隔阂……
也许美洲的事情正在逐渐变好,但是我们不应当忘记的是,在大觉醒运动蓬勃的1741年,在纽约又发生了一场宗教迫害事件。不过这次轮到了异教徒。这次事件中先后有194人被捕入狱,除有35人被处死外,另有70人遭到流放。
在大觉醒的时代,在北美殖民地社会内,有一个极为显著的特点正引起人们的注意。曾经为开拓这片土地贡献了宝贵青春和大量无偿劳动的契约奴,正在逐渐消失。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有二。首先,美洲的业主们正对契约奴所需要投入的消耗感到厌倦,尽管契约期内他们可以被当作奴隶一样使用,但是却必须为他们提供至少不算糟糕的食宿,而且在契约期满后必须提供他们土地使之成为一个自由民。如果雇主曾虐待过这个奴工,那么此人在成为自由民后势必就为雇主在本地制造了一个仇人……从最长远的角度来看,契约奴的花费并不比雇用一个工人少多少;其次,随着宗教的“复兴”,基督徒之间曾被教派割裂的情谊开始复苏,一个人也许会为一纸契约被迫为奴,但上帝的子民又怎么可以被另一个上帝的子民所奴役?这种雇用方式,在道德上越来越无法得到认同,最后走向了消亡。
但是美洲依旧需要大量劳动力,特别是南方肥沃土地上的种植园,在那个没有拖拉机的年代里,即便是有畜力协助也无法替代能执行复杂指令的人类。作为替代方式,在契约奴数量锐减的时代,美洲的农场主以输入更多的黑人奴隶来弥补契约奴数目锐减而产生的巨大劳动力缺口,从而使到达美洲的黑人数量成倍增加。
一个不为人所注意的细节是,活跃在美洲的那些充满热情的牧师、教士们对给那些黑皮肤的同类们传道显得乐此不疲。而许多遭受奴役,过着非人生活的黑人们迫切寻求精神支柱,维持他们继续生存的勇气,所以他们乐于接受那些牧师与传教士们的教诲,皈依基督教。
在这个细节的另一面,大量以契约奴方式来到美洲的人,现在已经获得了自由并拥有了自己的土地和产业,但是他们和他们的妻子、子女,并未曾忘记那些被迫卖身为奴的岁月。他们对耕耘自己苦心获取的家园投入了相当大的热情,更重要的是他们对同样深陷奴役之中,而且可能注定无法摆脱被奴役命运的黑人同伴们,怀着真切的同情……
附录:
路德宗与加尔文宗教义
“我不能在教皇或教会之下委曲我的信仰,因为当今他们屡屡犯错、自相矛盾。因此,我只信奉《圣经》……我不能,亦不会放弃……这是我的立场,我别无选择。那么,请上帝帮助我,阿门!”,后来所有基督教新教派别的导师,马丁·路德在罗马教廷召开的审判他的会议上如是说。
马丁·路德阅读《圣经》,并自己加以理解,依照他的思想后来形成了著名的路德宗,又名信义宗。
路德坚信,上帝创造的世界神圣而完美,当夏娃在撒旦的诱惑下与亚当一同背弃上帝,宁可以依靠自己的力量和智慧后,才产生了原罪。人类之后的诸多罪恶是原罪所致,而原罪又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我们一出生就是罪人。
信义宗的核心教义为四点:
唯独恩典——罪人无法逃离上帝公义的审判。每个人的思想和行为,都受罪及罪恶动机的濡染。上帝爱罪人,因此不会袖手旁观,唯独凭他的恩典,他无条件的救恩,人才能得到赦免,成为神的儿女,并得到永恒的救赎。
唯独信心——人唯独通过信心,才能领受神的救恩,要全心相信神的承诺。因为就连信心,也来自上帝的赐予,所以,听神的话语,并接受洗礼,是获得信心的途径。
唯独基督——救赎是通过耶稣基督的出生、受难和复活才降临于人类的。信义宗相信耶稣基督是道成肉身,兼具神性与人性。因神性,他生而无罪,因人性,他会死亡。他以自己的死赎买了一切人类的罪恶。
唯独圣经——这一条可以用马丁·路德在审判会上的辩词来诠释,“我只信奉《圣经》……我不能,亦不会放弃……这是我的立场,我别无选择。”
加尔文宗(Calvinism),又名归正宗。
加尔文主义上是新教派神学家加尔文毕生的宗教主张的汇总。在现代的神学论述当中,简单归纳加尔文主义就是指他的“救赎预定论”和“救恩独作说”。
加尔文支持马丁·路德的“因信称义说”,主张人类不能透过正义的行为获得救赎,恢复逐渐被天主教所遗弃的奥古斯丁学说“救恩独作说”,他反对逐渐成为天主教神学主流的“神人合作说”。因此加尔文建立的教会命名为“归正宗”。
归正宗五要点为:
全然的败坏——人类由于亚当的堕落而无法以自己的能力作任何灵性上的善事。
无条件选择——上帝对于罪人拣选是无条件的,他的拣选并非因为人在伦理道德上的优点,也非他预见了人将发生的变化。
有限的代赎——基督钉十字架只是为那些预先蒙选之人,不是为世上所有的人。
不可抗拒的恩典——人类不可能拒绝上帝的救恩,上帝拯救人的恩典不可能因为人的原因而被阻挠,无法被人拒绝。
圣徒蒙保守——已经得到的救恩不会再次丧失掉,上帝必能保守其拣选的。
亨利八世的离婚案
这可能是人类自从进入父系社会并有了婚姻概念后,历史上闹得最大的一桩离婚案了。
亨利八世的父亲亨利七世在位时,英格兰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它在欧洲的地位已经日益提高。亨利七世在位的时候广泛采用联姻策略。他的两个女儿先后依照父命被嫁给苏格兰和法国王室。他的长子,英格兰王储,则迎娶当时声势日盛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西班牙卡洛五世的女儿,西班牙公主凯瑟琳为妻。但是,他的长子在这桩联姻完成后不久病故。由于当时法国和西班牙不睦,女儿新过门就成寡妇,而导致他女儿成了寡妇的国家又与法国联姻,这点势必会引起卡洛五世的不满。为了不触怒西班牙,亨利七世下令他的次子娶凯瑟琳为妻。教皇批准了这个改嫁【*】。
亨利八世在18岁继位的时候,迎娶比自己大很多的凯瑟琳公主为妻。婚后,凯瑟琳公主为亨利八世生育了一个女儿(即后来英格兰的第一任女王玛丽一世),以后的几次生育虽然有男孩降生,但是都因为各种问题过早夭折。也就是说,凯瑟琳一直没有给亨利八世生下过继承人。急于想要继承人的亨利八世又搞上了他妻子的女侍官,并让他的宰相,当时的英格兰大主教向教皇申请离婚。但是亲自批准这桩改嫁婚姻的教皇犯了难,他不愿意为难这位曾“信仰捍卫者”【**】,但是也不愿意就此开罪势力正盛的西班牙,故只有保持沉默。但是亨利八世可无法耐心等待教皇的批复,因为他的情人已经怀孕了。
进退不得的亨利八世铤而走险。首先,撤职并监禁了倾向教会的宰相,英格兰大主教。随后,他下令英国各地本应该缴纳罗马教廷的税收一律改为上缴国王。最后,他甚至开始下令没收英国各地修道院所有的土地。被逼急了的教皇开除了亨利八世的教籍,但是对于亨利八世来说这正是他希望的——这样他便可以不受教皇约束踹老婆了。
但是教皇很清楚亨利八世的打算,所以在开除他教籍不久之后,罗马教廷对英格兰全境下达了绝罚令——一夜之间,全英格兰的神甫都停止了他们的工作——给婴儿施洗、为新人主持仪式宣誓结婚、为死者主持葬礼。简单地说,整个英格兰的活人,处于不能出生、无法入土、也不能结合的窘境。这道命令的后果可想而知,但是亨利八世为了踢开老婆连教会和教籍都可以抛弃,这道法令也许能震住其他所有君主,但是休想震慑住他!
很快,依照亨利八世的命令,英国教会宣布脱离罗马的天主教圣公会,成为独立的英国国教圣公会,并他自任英国国教圣公会的最高首脑。亨利八世乘着当时兴盛一时的宗教改革风潮,居然成为了这场运动的先锋。而他,则如愿以偿地娶到了新欢。
不过,这位前女侍官的下场并不好。就在加冕为英国王后不久之后,她为亨利八世生下了第二个女儿。为了这桩婚姻孤注一掷的亨利对此极度失望,一怒之下以通奸罪的名义处死了这个不幸的女人。
在这以后,他又三次结婚,第三位妻子为他生下了独子(后来的英王爱德华六世),但是本人却死于难产。第四位妻子是德国某个邦国信仰新教的公主。最后一位妻子为他操持了晚年,调节了他和几个子女的关系,并照顾他离开人世。
【*】当时,从基督教习俗上来说,基督徒的婚姻是神圣的,不可解除。离婚或者丧偶再嫁娶都是不允许的,如果有特殊情况都需要获得教皇的批准批准。
【**】亨利八世早先曾撰文驳斥果马丁·路德的主张,在欧洲各国君主摇摆不定的时刻,教皇特别感激这种协助。为此,还专门封给亨利八世“信仰捍卫者”的头衔。
五月花号公约
《五月花号契约》又名《五月花号公约》,是美洲大陆上第一个具备法律性质的协约。它的意义在于,它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不依靠王权或者权威,而是依照一种被集体认可并需要遵守的协约,由此来决定一个世界的秩序。它可被视为现代法治的开端,即政府本身是完全由被管理者认可的,而且将依法而治。
以下为五月花号契约的中英文对照:
以上帝的名义,阿门。我们这些签署人是蒙上帝保佑的大不列颠、法兰西和爱尔兰的国王——信仰和捍卫者詹姆斯国王陛下的忠顺臣民。
为了上帝的荣耀,为了增强基督教信仰,为了提高我们国王和国家的荣誉,我们漂洋过海,在弗吉尼亚北部开发第一个殖民地。我们在上帝面前共同立誓签约,自愿结为一民众自治团体。为了使上述目的能得到更好地实施、维护和发展,将来不时依此而制定颁布的被认为是这个殖民地全体人民都最适合、最方便的法律、法规、条令、宪章和公约,我们都保证遵守和服从。
据此于耶稣纪元1620年11月11日,于英格兰、法兰西、爱尔兰第十八世国王暨英格兰第五十四世国王詹姆斯陛下在位之年,我们在科德角签名于右。
(签名略)
The Mayflower Compact (November 1620)
IN The Name of God, Amen. We, whose names are underwritten, the Loyal Subjects of our dread Sovereign Lord King James, by the Grace of God, of Great Britain, France, and Ireland, King, Defender of the Faith, &c. Having undertaken for the Glory of God, and Advancement of the Christian Faith, and the Honor of our King and Country, a Voyage to plant the first colony in the northern Parts of Virginia;
Do by these Presents, solemnly and mutually in the Presence of God and one another, covenant and combine ourselves together into a civil Body Politick, for our better Ordering and Preservation, and Furtherance of the Ends aforesaid; And by Virtue hereof do enact, constitute, and frame, such just and equal Laws, Ordinances, Acts, Constitutions, and Offices, from time to time, as shall be thought most meet and convenient for the general Good of the Colony; unto which we promise all due Submission and Obedience. In WITNESS whereof we have hereunto subscribed our names at Cape Cod the eleventh of November, in the Reign of our Sovereign Lord King James of England, France, and Ireland, the eighteenth and of Scotland, the fifty-fourth. Anno Domini, 1620.
清教派思想
要解释何为清教徒本身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对于我们这些无神论者更是如此。
从通常意义上来说。清教徒都是一些生活最圣洁、信仰最虔诚的新教徒。清教徒们认为“人人皆祭司,人人有召唤”,意为每个基督徒的个体,不需要借助任何代理人,都可以直接与上帝交流。清教思想无疑是直接打击教会的,教会以及其庞大的宗教体系包揽了中世纪西方信仰的全部,而宗教改革运动要求教会做出改变,而清教徒们则坚决地说——不仅仅是改变,而是要彻底抛弃——他们反对天主教神甫团体的腐败与专横,不满于教会的各种繁文缛节、铺张浪费、形式主义。清教徒的理想是以简单、实在的方式,实现基督在被钉上十字架之前就一直主张的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虔诚的信徒生活。
我们所公认的第一个清教徒是英国人威廉·丁道尔(William Tyndale),他留名史册是因为他在1524年完成了将旧约圣经翻译成英语的工作,使任何一个英格兰的基督徒可以最便捷地阅读到《圣经》,英国人从此以后都可以直接从圣经中去听取基督的教诲,去理解他的作为。丁道尔的工作,无疑是以另一种形式打击了教会长期以来独占的关于《圣经》的解释权【*】,而爆发于16世纪轰轰烈烈的宗教改革运动,其实质正是信徒们各自对《圣经》的不同理解。但丁道尔能够出名——甚至可以说是闻名于世——并不全因为他的翻译工作,还因为他的下场。他为了翻译《圣经》离开英国前赴日内瓦,这本身并没有获得国王的许可,而在当时未经许可离开不列颠在英格兰是赦之罪。丁道尔被英王下令以火刑处死,他在行刑前说道:
“主啊,请打开吾王的眼睛吧!”
也许清教徒究竟为何本身并不需要我们如何理解,丁道尔就为其作了最好的诠释。“敢作敢为、以上帝和良知作为自己的行事准则,不屈从于权贵……”
清教徒并不将担任神职视为一种对上帝特殊的奉献,他们更喜欢做好自己的本职,因为在清教徒看来职业本身便是无形中为上帝感召、安排与命令的工作,其本身就是神圣的,而干好自己的本职又是虔诚的。当天路客决定迁居美洲的时候,无疑是想到了上帝的这种召唤。
对世俗的认同是清教徒和天主教信徒最大的差别。在他们看来,躲在修道院内背诵或者反复抄写圣经是荒唐可笑的。于传统修士的修行厌世而出世的态度相反的是,清教徒们认为:“世界就是我们的修道院”(摘自约翰·加尔文语)。工作本身,便是他们在尘世中修行的方式,而职务——在上面就说了——就是上帝安排的任务,是神圣的天职。清教徒在尘世内修行,其内容就是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这,同样也是我们每个人的本份。
与天主教与罗马教廷曾一度宣扬的那套相悖,清教徒们是肯定营利活动的。他们认为人是上帝财富的托管人,他们所能掌管的只是上帝交付的财物。而作为神圣财产的托管人,每个人都有义务将持有的财富增值。一位名叫约翰·普勒斯顿(John Preston)的清教徒领袖在他的著作中所写:“若有人问如何能晓得神在他身上的旨意,我的答案很简单:只要看看神赐给他的产业便成。”
清教徒也可被视作创业精神的代言人,就像天路客放弃在荷兰的舒适世俗生活,而选择踏上美洲殖民的路途开垦新的土地那样。但是清教徒并不主张纵欲和享乐,甚至比较排斥消费行为。他们更喜欢将消费性投入和支出,全部转用于生产性投资和扩大再生产上,以实现增值财富的目的促进产业的发展。“不是纵欲和贪婪积累了财富,而是克制和禁欲增长了社会财富”。
清教徒在创业中尤为推崇商业和工业活动,而在具备巨大利益的商业活动中坚持诚实守信、决不坑蒙拐骗,这本身便是一种极好的修行方式。但是清教徒企业家并不仅仅单纯地追求利润最大化,他们并不会忘记其工作的原动力。清教徒们具有极强的对社会的回馈意识,他们会自觉地担当社会责任、扶持社会公正,在为社会公益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的同时,亦不忘记承担大量的公共事业义务。
18世纪中叶美国著名的清教徒布道家约翰·卫斯理的一句名言成为了清教徒精神的精辟概括:“拼命地挣钱、拼命地省钱、拼命地捐钱”。拼命地挣钱,是因为以赚取财富为天职;拼命地省钱,是因为他们克制禁欲,始终过一种圣洁、理性的生活;拼命地捐钱,是因为他们要关照精神信仰、关照社区和国家等人类共同体,他们捐钱捐物,在对世间的爱中得到永恒。这样三种拼命精神,无疑是清教徒精神的思想精华。
但是,所有人也不应该忘记的是,清教徒无法突破的局限在于其优点和创造性只适合在基督教社会内存在。所有人都不该因为他们对社会发展积极的这一面而对他们曾和所有激进的基督徒那样迫害不同信仰者的行为,视而不见【**】。
【*】在16世纪出现宗教改革以前,罗马天主教会严格控制著对圣经的诠释权。古老的拉丁文是教堂做礼拜与诵读圣经的惟一语言,而广大信众居然没有机会去阅读自己所信仰宗教的圣典。
【**】本附录参考了维基百科与百度百科部分内容。
纳撒尼尔叛乱
发生于弗吉尼亚的这次大规模暴动的起因多种多样:1660年起的经济萧条、1672年至1673年的口蹄疫流行、1670年的新选举法令【注释:在以往的财产限制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门槛,规定只有拥有不动产的业主才具备选举权。】、境内土地越来越集中的现象、荒唐的人头税法案(无地的贫民和拥有两万英亩土地的业主缴纳同样的税收)……这种种事件在这个殖民地内积聚起了相当大的不满,最后还是在和土地有关的问题上彻底爆发了出来。
由于从1670年起此地成为新一轮移民浪潮的登陆地,境内已有土地已无法满足新移民的需求。于是,这些新移民和一些希望扩展自己耕地的居民,开始将殖民地边境持续向北拓展,或者说从住在那里的萨斯圭翰娜印第安人手中掠夺土地。
这势必造成严重的边境冲突,而殖民地官方却一直和北部的萨斯圭翰娜印第安人关系良好并且大做皮货贸易。新移民对边境冲突的加剧,使官方和土著的外交限于被动,而之前印第安人因为和政府良好的关系一直在占地问题上比较克制。但是,这种种的问题,导致了政府不断安抚印第安人在冲突中保持克制,边民又进一步利用印第安人的克制发起攻击,而最后印第安人则进一步迁怒殖民地政府对其信任尽失。闹到最后,有关皮货的贸易也迫终止,政府和大业主们失去了一项重要的财源。而正在这个时候,边疆农民为了抵御印第安人,上书要求在北部边境修建防御工事。
正因为这群滋事的“刁民”的所作所为大伤脑筋的政府,严词予以拒绝,之后为了安抚印第安人并且迫使这些刁民们无法继续扩大事态,政府中一些激进的官员甚至向印第安人转让了一批火器,试图用来抵御边民的进一步侵略。知悉此事的边民分外恼怒,在1676年8月,北部民兵武装击败印第安人巩固了北部虏获土地之后,他们在一个叫做纳撒尼尔·培肯(Nathaniel Bacon)的领袖带领下,挥师进入詹姆士城,推翻了殖民地当局,宣布成立“平民的弗吉尼亚”。
培肯的祖上曾是英国的辉格党人,他于1673年与友人吉利士·布兰德一起来到美洲。由于具有领导才能,而且其信仰符合底层民众的心愿,很快成为北部地区渴望得到土地的贫民们的领袖。他在挥师占领詹姆士城后解散了殖民地参事会,并且没收了总督以及其许多随员的财产。随后,他以“人民的将军”的名义,召开了新的弗吉尼亚殖民地代表会议并举行了新的选举,最后通过了一些更符合群众利益的法案,比如普选法等。
在完成上述工作之后,培肯率众继续征讨印第安人。一度由于势力壮大,培肯产生了建立一个包括弗吉尼亚、马里兰、北卡罗来纳的政权的想法。但是他的这些想法没有能付诸实施。10月,在英国政府出兵干预下,詹姆士城被原殖民地政府一方夺回,而培肯本人在11月染疾暴毙,他的朋友布兰德则在和英国当局谈判时被捕。
失去了领导人之后,这支由“刁民”和各怀不同目的的不满者组成的军队迅速瓦解。
■ 路德的纹章,“路德玫瑰”。路德向一位朋友描述这个玫瑰。他说,红心中的黑十字提醒我们是受难的耶稣拯救了我们。当我们信仰受难的基督,十字使我们蒙羞,也引发我们的伤痛,更带给我们正义与生命。红心位于白玫瑰的中央,显示信仰带来超乎世俗的(beyond that of the world)欢乐、安慰与祝福。玫瑰的背景是蓝天,显示上帝的和信仰的欢乐是即将到来的天堂般的欢乐的开端。它为金环围绕,标志天堂的祝福是无尽而永恒的,并且比其它的欢乐与宝藏更珍贵
【注释1】:由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是基督教神学,因此这个时期的发展理论无不打上神学的烙印。而一些进步的社会发展观也不得不披上宗教的外衣,以神学异端的面貌出现,对正统的教条加以否定。用我们习惯的通俗一些的话来说,就是“打着红旗反红旗”。
【注释2】:为建造罗马的圣伯多禄大殿(现位于梵蒂冈境内)筹款,教会发行了所谓的赦罪书(赎罪券),只要缴一定的钱买赦罪书的人就可以将自己或已逝世的人的罪赦免了。“随着钱落入盒子里的声音,你的灵魂就升天了。”
【注释3】:1563年,在伊丽莎白当政期间召开的“总会议”(Convocation),奠定了相当长时间内英国国内的宗教形势发展。那次会议上。清教徒“要求洗礼中停止使用十字架和圣水盘,不强求跪领圣餐、不强迫神职人员穿罗马式长袍和戴帽子。”,但是结果却是清教徒以58票比59票的一票之差落败。这是一个分水岭,标志着清教徒在英国国教内改革努力的失败。在这之后虽然仍旧有几次机会,但是终究未能成功。
【注释4】:我们通常所称的“新英格兰地区”。其位于美国大陆东北角,是首批居住于美国的殖民者开垦和生活的土地。此地濒临大西洋和加拿大接壤。新英格兰地区包括现代美国的6个州,由北至南分别为:缅因州、新罕布什尔州、佛蒙特州、马萨诸塞州、罗德岛、康涅狄格州。马萨诸塞首府波士顿是该地区的最大城市以及经济与文化中心。
【注释5】:约翰·哈佛出生于英格兰,是个家境富裕的清教派牧师,在1637年追随着天路客的足迹与理想踏上美洲。但是,他在踏上美洲土地后不久即染上严重的肺病,于1639年9月14日去世。他在弥留之际订立遗嘱,将自己一半财产——共计719镑17先令2便士——以及大约400册藏书全部捐赠给了当时“剑桥学院”。这在当时是一笔巨款,差不多是自治体政府拨款的两倍,极大地支持了学校的建设和扩建。为了感谢哈佛的慷慨义举,马塞诸塞议会遂于1639年3月3日将学院更名为“哈佛学院”。对于哈佛大学本身而言,由于其历史久远可以追溯到美利坚地区殖民地建立的初期,他们的口号就是“先有哈佛,后有美国”。
【注释6】:该州曾大量采用黑奴等廉价劳动力,即便是在殖民地建立最早期。
【注释7】:联系到清教徒在英格兰被迫害时期呼吁的“政教分离”,这实在是无比的讽刺。实际上,清教徒并不是对政教分离本身有要求,只是希望可以采取政教分离的政策以保障他们自己的信仰自由而已。
【注释8】:会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并不复杂,总督包括殖民地政府官员薪金支出来自殖民地本身,而不是由英国国王和英国国库支付的。如果殖民地总督过分倒向英王或者英国政府,而无视殖民地利益,殖民地议会往往会出台一些拒绝支付官员薪水的议案,迫使他们就范。谁也不会无聊到去和自己的衣食父母过不去的。
【注释9】:科顿·马瑟(Cotton Mather),1663-1728。他是美国第一部史《基督教美洲传教史》(或称《1620—1698年新英格兰教会史》)的作者,著名的神学家,也是清教派牧师。他是天路客的一员。
【注释10】:以位于普利茅斯的英格兰宗教分离主义信徒和清教徒构成主体,这两派(如果能算作两个教派的话)的信仰和思想极其接近,在天路客到达美洲之后逐渐合为一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