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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三皇五帝,自孔夫子到毛泽东,谁敢言生孩子是犯法?你们是千古罪人,今天你可可以罚款,有种的就带着手铐来,本人牢底坐穿这孩子也要生!为人民服务的事你们不会做,但伤天害理的事劝你们少做别做! [打印本页]

作者: 老猪的猪    时间: 2015-10-23 09:00
标题: 从三皇五帝,自孔夫子到毛泽东,谁敢言生孩子是犯法?你们是千古罪人,今天你可可以罚款,有种的就带着手铐来,本人牢底坐穿这孩子也要生!为人民服务的事你们不会做,但伤天害理的事劝你们少做别做!

作者: 家伙    时间: 2015-10-23 09:00

作者: 老猪的猪    时间: 2015-10-23 09:02
标题: 这是我在计生委里跟主任为我超生的事大声的理直气壮的跟他们说过的话

作者: 老猪的猪    时间: 2015-10-23 09:04
标题: 这是我的祖国,老子生个孩子为什么要到非洲去?

作者: 无精打采    时间: 2015-10-23 09:06
标题: 老猪变滚刀肉了。。。
老猪的猪 发表于 2015-10-23 09:02


作者: 粗俗    时间: 2015-10-23 09:08
这话基本也是对的
作者: uu911    时间: 2015-10-23 09:08
标题: 假期去乡下几个老俵家吃饭,看满桌子小孩人丁兴旺真高兴,反观在老丈人家吃饭,加上小舅子一家就一个小孩,我家的上大学去了,感觉就冷清
本帖最后由 uu911 于 2015-10-23 09:12 编辑


作者: 老猪的猪    时间: 2015-10-23 09:08
标题: 我你们到是罚款,完事,我也交得出这罚款,但你们在农村里在街道上做过多少伤天害理的事!把七八个月的胎强行打了!把怀孕七八个月的妇女装在装猪的栏子里拉到卫生所强行打胎,有没有?你们这些杂种,手摸心口想想,你们吃的人饭做的是人事么?

作者: 老猪的猪    时间: 2015-10-23 09:12
标题: 计生法就是一部恶法,千古末有!我十年前公开说过,现在仍是这样说,历史会有判决,我谈不上为民请命,但民冤民恨,要报是迟早的,天会报!

作者: ttdkk    时间: 2015-10-23 09:15
标题: 旁边邻居当年参与过抓捕超生妇女强行引产,年轻时觉得理所当然职责所在,现在年纪老了,都有忏悔的心理:当年有些7个月的胎儿打下来都是活的,就直接趁没啼哭就直接扔水桶里了。。。这要是能生下来,一票否决,整个乡镇的先进指标全部完蛋

作者: 老猪的猪    时间: 2015-10-23 09:16
标题: 想想那些失独家庭吧?,,,,,,,,,他们是怎么过的日子,不再有阳光,只有人生的灰暗

作者: 老猪的猪    时间: 2015-10-23 09:17
标题: 中国的人口密度跟日本咋比?

作者: 草原红领巾    时间: 2015-10-23 09:19
支持二师兄一下,俺认为家有一儿一女是合理的,有利于孩子成长和社会稳定。当然,像我这样主动不愿意多生的是个人自由。

作者: 远程南瓜锤    时间: 2015-10-23 09:20
标题: 吾也是这么认为的。中国最大的优势是什么?就是人口众多,多到异族杀不完,多到可以把异族同化,否则汉族早就跟无数的破民族一样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中了

作者: 火星来客    时间: 2015-10-23 09:20

作者: 老猪的猪    时间: 2015-10-23 09:21
标题: 我占便宜?天大的笑话,生孩子是占便宜?我是纳税人

作者: 火星来客    时间: 2015-10-23 09:22
标题: 猪兄说的在理

作者: ttdkk    时间: 2015-10-23 09:23
标题: 可笑的是还是当年这帮拨扒房牵牛的计生干部,现在都主动送准生证给符合条件二胎的年轻家庭,不符合政策生二胎或想生多胎也不是没有商量,花了钱都可以;地方政府也是睁只眼闭只眼默许,年轻人有能耐的都跑城市里去了,乡下小学连凑满年级人都不够了

作者: 远程南瓜锤    时间: 2015-10-23 09:29
标题: 很多小学都是几十个的学生,都说跑到县城的学校了,可连着几年县城的学校学生人数也是在下降的,是适龄入学儿童减少了

作者: uu911    时间: 2015-10-23 09:29
标题: 原来计划生育的宣传是政府来养老,现在宣传呢,是不能什么都靠政府。

作者: ttdkk    时间: 2015-10-23 09:30
标题: 三哥日本是官方组织的?朱德文章说家里溺婴是官府统一执行的?来,你家娃或孙子什么时候生,通知下派出所带个痰盂,生了直接扔进去

作者: uu911    时间: 2015-10-23 09:31
标题: 我说的是农村

作者: ttdkk    时间: 2015-10-23 09:33
标题: 农村有补贴,独身子女每个月50块钱,够多的了,失独的再加100,够了吧;反正你七老八十的,造反都懒得睬你

作者: 无精打采    时间: 2015-10-23 09:33
标题: 看你扇子摇的挺潇洒,请问:溺死的不是你的骨肉吧?
尤仁叶 发表于 2015-10-23 09:25


作者: uu911    时间: 2015-10-23 09:34
标题: 老子从来没有对抗计划生育

作者: 老猪的猪    时间: 2015-10-23 09:37
标题: 我是私企,,,,,,,,,,,,,,你错了,如是国企,我早大牢里蹲着了,此生没拿过国家一分工资的人

作者: 无精打采    时间: 2015-10-23 09:38
标题: 本穷对计生政策无态可表。但一些基层干部的的所作所为本穷是亲眼目睹的。小心五雷轰顶。。。。。。
尤仁叶 发表于 2015-10-23 09:35


作者: uu911    时间: 2015-10-23 09:40
标题: 计划生育不等于只能一胎,还去其他大量的什么不平等待遇。

作者: uu911    时间: 2015-10-23 09:41
标题: 将来若有战争你们会送自己的独子上战场么,别讲漂亮话

作者: 老猪的猪    时间: 2015-10-23 09:43
标题: 国家可提倡,可鼓历,但不能强制生娃,生孩子这是最能的人性,

作者: 无精打采    时间: 2015-10-23 09:47
标题: 限制个毛,计生政策到了基层变成了某些人的揽财工具。交了罚款,生。没钱,对不起。牵牛,扒房,打掉。
三文不名 发表于 2015-10-23 09:39


作者: 非核打击    时间: 2015-10-23 09:49
还14亿,40亿都有了

作者: 无精打采    时间: 2015-10-23 09:52
标题: 共党从来不缺乏好政策,但一些干部。。。。OK?
三文不名 发表于 2015-10-23 09:46


作者: 无精打采    时间: 2015-10-23 09:54
标题: 恰恰就是这些执行的人败坏了政策,毁坏了名声
三文不名 发表于 2015-10-23 09:50


作者: tomhanks    时间: 2015-10-23 09:56
标题: 计划生育最恶毒的就是变成一胎化,让民族自杀,其心何其毒也

作者: bdhz    时间: 2015-10-23 09:56
标题: 爱国首先要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 ... 2mww6H7dUcCCdi_#2_6
作者: tomhanks    时间: 2015-10-23 09:56
标题: 计生可以这样,两胎可以,再多生猛罚。

作者: uu911    时间: 2015-10-23 09:56
标题: 脑子不正常,老子懒得跟你说

作者: U33    时间: 2015-10-23 09:57

作者: 无精打采    时间: 2015-10-23 09:58
标题: 本穷告诉你个密秘:天不怕,地不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尤仁叶 发表于 2015-10-23 09:53


作者: xhk    时间: 2015-10-23 10:00
标题: 老猪无非是仗着自己有钱,公然对抗破坏国家基本国策和法律,没钱你看他敢这么NB不

作者: xhk    时间: 2015-10-23 10:03
标题: 占中国主体的农村没有实行一胎化,与农村孩子相关的新闻,你能找到一胎的,那个家庭不是几个孩子

作者: 粗俗    时间: 2015-10-23 10:09
人多不是事,地球上空着的地方多着呢,把自己民族干死算屁本身。。。。没地方了去抢呗
作者: U33    时间: 2015-10-23 10:12
标题: 这不是抬杠,而是事实!活生生的事实!镇政府就是这样干的。
90年代,我当镇干部的同学,一个行动高潮下来,积极的奖金就十几万,少的也有几万……那时候,我回家,几个同学聚一起,我当医生的女同学就经常对当镇干部的同学说,你们要为自己为后代积点德,那些快要生的,就不要捉过来引产,这是作孽……
作者: jl117    时间: 2015-10-23 10:16

作者: 无精打采    时间: 2015-10-23 10:29
标题: 本穷压根就没指望共产党员个个高大上,不做伤天害理的事已经阿弥陀佛。
尤仁叶 发表于 2015-10-23 10:14


作者: 无精打采    时间: 2015-10-23 10:34
标题: 我费个屁的心。天塌了有共产党员顶着。
尤仁叶 发表于 2015-10-23 10:32


作者: leea66    时间: 2015-10-23 10:46
标题: 总有人会成为牺牲品.豁不豁出去都是个人的选择.任何时代,弱肉强食抗争和妥协总会有的

作者: 鼎盛噜噜    时间: 2015-10-23 10:51
标题: 这招符合40亿年来任何生物种族的天性,大道之行。

作者: 事外高人    时间: 2015-10-23 11:05
标题: 人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法,是要守!可这世界上,还有一种法,叫恶法!暴力行使恶法,就叫恶政!

作者: 事外高人    时间: 2015-10-23 11:06
标题: 把计划生育,搞成一胎政策,还是歧视性的,违法宪法!你怎么不谈守法爱国啦?!

作者: 事外高人    时间: 2015-10-23 11:08
标题: 老猪,别谈这事了,历史自有公论!

作者: 鼎盛噜噜    时间: 2015-10-23 11:27
标题: 恐龙是因为数量多灭绝的?恐龙是一种动物?恐龙正因为数量多,所以面对大灭绝还是有很多后代活到了今天。

作者: bdhz    时间: 2015-10-23 11:31
标题: 放你的狗p,不想遵守法律的借口而已

作者: 老猪的猪    时间: 2015-10-23 11:36
标题: 兄弟我还有什么感情利益?该罚款的早交了,娃都大学毕业了,我纠结啥?只是有切身体会罢,独生子女本就可优生但难优育,,,,,,,,,,,,,违天理违人性的事,真是误国误民

作者: 老猪的猪    时间: 2015-10-23 11:38
标题: 我现在忧也就为那些独生家庭忧罢,我奔六的老倌还有啥想不开的?

作者: bdhz    时间: 2015-10-23 13:00
标题: 谁告诉你是计划生育是一胎制?农村生二胎以上的还少吗?你说违法宪法就违法宪法?

作者: bdhz    时间: 2015-10-23 13:03
标题: 公民遵守法律是常识!不遵守法律还有理了!如果公民都像你这样以恶法为由破坏法律,国家的法律岂不是一纸空文,国家还能运转吗?如果法律有问题,可以修改,但遵守现行法律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作者: maxlee    时间: 2015-10-23 13:45
标题: 人本身就是资源.你的养老金不是煤炭,铁矿石这样所谓资源,而是养老金可以采购任何商品.任何所谓资源都必须人加工成有实用价值的产品,这个中间劳动力资源就起了作用.把人和物质资源对立起来不是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是西方普世环保派的思路.

作者: 事外高人    时间: 2015-10-23 14:04
标题: 放你的屁!你有理讲理、有话说话!胆敢谩骂,本人一向是奉陪!

作者: 事外高人    时间: 2015-10-23 14:08
标题: 计划生育不是大道理上不对,而是执行偏差。一是把计划生育片面理解为一胎化,二是差别对待。至于政策调整时间倒反而是个技术小问题,个人认为结合晚婚晚育政策,执行一代人10年的时间,就需要重新检讨、调整。

作者: 事外高人    时间: 2015-10-23 14:09
标题: 沿海、城市、干部,不是一胎化吗?你说农村不一胎,不正是区别性歧视的表现吗?讲话基本逻辑一致性有没有?

作者: 事外高人    时间: 2015-10-23 14:11
标题: 宪法里有一条:违法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合同法里也有一条:违法法律的合同条款是无效的。退一万步讲,不是反对两个凡是么,怎么到了计划生育这个政策上,就3、40年都不变啦?!

作者: 事外高人    时间: 2015-10-23 14:14
标题: 理智地讲,当初面临和平后人口暴涨,这个方法是可以的,短期内一胎,再结合晚婚晚育,在经济条件不好的情况下短期控制一下人口,是合理正确的。问题是,后面走歪了。

作者: 事外高人    时间: 2015-10-23 14:17
标题: 执行简单粗暴有问题,有其现实原因。首先是政策有问题,走极端了,导致对抗情绪,也就导致简单粗暴执行。根本问题在政策,需要根据长远问题结合短期问题及时调整~~~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懒政!谁都不负责、不动。

作者: 事外高人    时间: 2015-10-23 14:17
标题: 兄弟,覆巢之下啊~~~~~~~

作者: 蹲街看美眉    时间: 2015-10-23 14:19

作者: tomhanks    时间: 2015-10-23 14:20
标题: 中国从来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只考虑让领导看到效果高兴,不管长期的后果。

作者: 无精打采    时间: 2015-10-23 14:24
标题: 话撵话到这了。本穷承认,是气话。
事外高人 发表于 2015-10-23 14:17


作者: bdhz    时间: 2015-10-23 14:30
标题: 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时候,土鳖农村人口占主体,沿海农村生几个的也不再少数。城市、干部做个先行也是按国情出发的。

作者: bdhz    时间: 2015-10-23 14:32
标题: 你算哪颗葱,你有啥资格判定违宪?那是不是所有的违法者都可以借口法律违宪来证明自己违法有理!有种去敏感词广场示威,抗议《计法》违宪,别在这里嘴炮!
本帖最后由 bdhz 于 2015-10-23 14:56 编辑


作者: bdhz    时间: 2015-10-23 14:37
标题: 你这种货色,恶毒公鸡国家法律,如果不是法盲,就是想恶意践踏法律,骂你不是应该的吗!

作者: bdhz    时间: 2015-10-23 14:40
标题: 尼玛,违法还有理了!

作者: 鼎盛噜噜    时间: 2015-10-23 14:50
标题: 基本的进化都不懂,鸟类都是恐龙的后代啊。要是没有数量,哪有机会进化成鸟类。何况现在的哺乳动物都是类似于老鼠的早期哺乳动物进化来的。没有数量你存在个毛啊。

作者: su27    时间: 2015-10-23 15:33
蹲街看美眉 发表于 2015-10-23 14:19


作者: 小草    时间: 2015-10-23 15:47

作者: 扯蛋    时间: 2015-10-23 16:07

作者: 鼎盛噜噜    时间: 2015-10-23 16:10
标题: 重点是哪个物种延续下来了。有逻辑不?是数量少的还是数量多的?

作者: 事外高人    时间: 2015-10-23 19:32
标题: 党中央在号召依法治国,无论任何党派、组织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你这是赤裸裸地打中央的脸!

作者: 事外高人    时间: 2015-10-23 19:35
标题: 照你的逻辑,法律就该千古不变的,任何说法律不好的,就是恶毒攻击国家法律~~~~~帽子好大!你不是要守法么?你凭啥定我这个罪?你凭啥张口骂人?你有法么? 你有基本素质么?

作者: 事外高人    时间: 2015-10-23 19:36
标题: 那请问宪法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律平等的条款呢?就是废纸?

作者: 事外高人    时间: 2015-10-23 19:37
标题: 国情~~~~~国情就是有法不依,你说啥就是啥~~~~

作者: 燕小六    时间: 2015-10-23 22:59
标题: 这个必须顶老猪

作者: 卓越奇迹    时间: 2015-10-23 23: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五条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哪个说计划生育违反宪法的,来给我解释解释宪法25/49条怎么回事,凡事要讲究根据,别张嘴就来,法律不是你家制定的。
作者: 卓越奇迹    时间: 2015-10-23 23:06
bdhz 发表于 2015-10-23 09:56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L3c_WRsKUJv3KZMfolIauIbdeC7VYWdYJqaF4lkOkhXNTsf3pELSGsU4yNGJ46RpK9HY93f2mww6H7dUcCCdi_#2_6

宪法25/49条就有计划生育的规定,那可是根本大法,前边还有人说违反宪法,张口就来。
作者: bdhz    时间: 2015-10-24 06:13
标题: 别偷换概念,中国建国后的很多法律一直在修改完善,但只要是现行法律,公民就应该遵守。否则都以法律不好为借口,破坏践踏法律,国家岂不乱套了?违法就是违法,还找啥借口?

作者: bdhz    时间: 2015-10-24 06:19
标题: 果然是不学无术的法盲,下面有ID已经说了宪法25/49条就有计划生育的规定,那可是根本大法,你居然说违反宪法。

作者: bdhz    时间: 2015-10-24 06:30
标题: 我虽然是普通公民,但知道守法爱国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不像某些人不守法还找借口。。。

作者: maxlee    时间: 2015-10-24 06:56
标题: 你还有没有下限?溺婴的最主要原因是男女不平等和缺乏避孕手段,恰恰是没有生育选择权利造成的.到你嘴里就成了合理的人口控制手段?

作者: maxlee    时间: 2015-10-24 06:57
标题: 只有人口红利,什么叫做计生红利?如果有的话计生红利的钱从哪里来的?

作者: 老牛居    时间: 2015-10-29 22:42
标题: 想起我上中学时政治老师了,需要不停为政策的变化找正确答案

作者: 用户名339811    时间: 2015-10-30 12:06
标题: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事外高人 发表于 2015-10-23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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