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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娃为了网费抢出租 19岁同伙分他4个硬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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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三山行
时间:
2014-12-25 10:05
标题:
14岁娃为了网费抢出租 19岁同伙分他4个硬币
14岁娃为了网费抢出租 19岁同伙分他4个硬币
2014年12月24日 08:43
来源:南昌晚报
一个是刚成年的1995年的小伙子,一个是2000年出生、乳臭未干的未成年人,让人怎么也联想不到,这对组合会在一个月之内连续抢劫三个出租车司机。
今年3月下旬,因为沉迷网络游戏,再加上没什么经济来源,1995年出生的孔某带上平时跟自己一块上网的赖某,说可以搞到钱让他上网,赖某一听有网可以上,就毫不犹豫地跟着孔某前去“谋财”。
二人在市区包家花园路边拦到一辆的士,孔某以120元的价格让的士师傅载他们到南昌县广福镇。当车开出市区到了一个乡镇附近时,孔某告诉司机自己身上没有带钱,先把手机押给他,等明天带钱到出租公司将车费补上,再把手机赎回来。开车的李师傅一看对方是两个小孩子,天又这么晚,就答应了孔某的请求,同时因为孔某说自己还没有吃晚饭,还答应借给他们每人20元。
李师傅写完自己所在公司的名称、以及自己的姓名、联系方式以便二人第二天方便找到自己。就在他拿钱给孔某时,孔某竟用一把刀顶住他的腰部。在实施抢劫过程中,孔某谎称自己刚吸过毒,让李师傅把钱全部给他。这时候赖某也拿出一把刀,但因为慌张,一时恍惚却把刀顶在了同伴孔某的身上。
迫于无奈,李师傅只好把身上的370元钱和一部手机交给了孔某。随后,孔赖二人下车逃离现场。由于害怕李师傅开车追他们,孔某走时顺便把车钥匙拔掉并向外扔出好远。事后,孔某带着赖某去网吧上网,并给了他四个一元硬币。
在随后的一个月里,孔某以同样的方式伙同赖某抢劫了一次,自己又单独抢劫了一次。经查,孔某3次抢劫钱物共计4345元。近日,南昌县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孔某提起公诉。
作者:
opopo
时间:
2014-12-25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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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给了他四个一元硬币
作者:
澹台樵夫
时间:
2014-12-25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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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是成人,至少五年,一年还合不到一块钱。
作者:
东星斑
时间:
2014-12-25 10:33
标题:
有这胆子干嘛不直接上霸王网,玩完不给钱
作者:
采姑娘的小蘑菇
时间:
2014-12-25 20:08
标题:
老区怎么还有这种SB,,,,、
作者:
采姑娘的小蘑菇
时间:
2014-12-25 20:09
标题:
前几天还有个。。。13岁的杀了自己的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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