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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反对取消这几项死刑的委员的来历 [打印本页]

作者: 慈父般的领袖    时间: 2014-11-4 10:26
标题: 反对取消这几项死刑的委员的来历
这次法律精英发起的取消9项死刑提案,已经被否决了。


微博看到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取消9个罪名死刑。昨天,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部分委员认为,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战时造谣惑众罪,集资诈骗罪等社会危害大,应保留死刑。



反对取消这几项死刑的委员的来历:


李安东、迟万春是总装的上将,


邓秀新、杨卫是院士,许振超是工人,全国学习的劳模,


李玲蔚是世界冠军,


张健是干部出身,福建的。


感谢反对的那些代表,这才是为人民说话啊。


光是强迫中学生卖身,被传媒公开报道的就很多很多了,还有没被传媒报道的呢。



        李安东、迟万春、邓秀新等委员认为,核扩散的危害性极大,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因此不应取消走私核材料罪死刑。李安东委员举例说,一杯高放射性的核废料就能污染整个洞庭湖。世界各国都把核材料管制列为最高级别,确保核材料不落入恐怖分子之手。对“走私核材料罪”保留死刑可以起到对犯罪分子的惩处和震慑作用。




  有委员认为,走私武器、弹药罪应保留死刑。杨卫委员说,走私武器可能会直接威胁到很多人的生命,如取消死刑,国际军火商人可能会增加向中国走私武器。张健委员说,我国反恐形势严峻,走私武器弹药对社会安全造成重大的隐患。(提这的人是不是有问题?)




  对拟取消强迫卖淫罪死刑,许振超委员说,强迫卖淫罪的部分案情相当恶劣,对妇女野蛮践踏,手段残忍,如不用死刑震慑,这种犯罪行为始终是对妇女的一种威胁。唐世礼等委员认为,应保留组织卖淫罪和强迫卖淫罪的死刑。




  许振超委员说,在很多集资诈骗罪案例中,一些人辛苦一生积攒的钱都被骗,最后被逼迫走投无路,社会危害非常大。




  审议中,也有部分委员支持取消草案提出的9个罪名死刑。苏晓云委员说,这次拟减少9个死刑罪名,刑法修正案(八)减少了13个,这是一种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以前我们的理念是杀人偿命、冤冤相报,这不能完全涵盖犯罪的行为以及内在的本质。”





PS:


想问下苏晓云委员:杀人偿命有错吗?
说这是一种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无非是个面子问题。不能要面子不要里子。不能为了减少而减少。




http://www.lkong.net/thread-1089188-1-1.html





作者: 重修    时间: 2014-11-4 10:34

作者: 丁丁    时间: 2014-11-4 10:38
应该把支持取消这九类犯罪死刑的那部分委员也介绍下 ,让大家都认认。

作者: netsurfer    时间: 2014-11-4 10:40
标题: 感谢反对的委员,最好把提案的王八蛋委员也拉出来晾晾
慈父般的领袖 发表于 2014-11-4 10:26
这次法律精英发起的取消9项死刑提案,已经被否决了。


作者: 金瓯    时间: 2014-11-4 10:42

作者: sunmoonlion    时间: 2014-11-4 10:44

作者: 0211    时间: 2014-11-4 10:54
标题: ....遏止cia美分對中國的演變....

作者: 桂系军阀    时间: 2014-11-4 10:57
标题: 重大议题,应该接受质询。让全国人民看清楚,到底是否代表人民。强调依法治国,就不能让几个讼棍操弄法律

作者: 乌兹    时间: 2014-11-4 11:00
标题: 土鳖又走私出口的,九十年代不就是走私了几千只77去4V么。
gxws 发表于 2014-11-4 10:40


作者: 武装绵羊    时间: 2014-11-4 12:11
标题: 这才是正解
慈父般的领袖 发表于 2014-11-4 10:26
这次法律精英发起的取消9项死刑提案,已经被否决了。


作者: mech    时间: 2014-11-4 12:18

作者: waterproof    时间: 2014-11-4 14:27
标题: 正义的力量!

作者: netsurfer    时间: 2014-11-4 14:32
标题: 制定法律是为了防止犯罪,那种以什么罪名没有人犯过而作为理由来取消,纯扯淡,这恰恰说明该条律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独角兽 发表于 2014-11-4 10:37
那么问题来了,在土鳖的司法实践中,有走私核材料的案例吗?


作者: 张桃方    时间: 2014-11-4 14:37
标题: 你该扒一扒那个苏晓云的裤衩。。。看看裤衩里面是不是长着脑袋?

作者: shuiji1988    时间: 2014-11-4 14:40

作者: 笑看风云    时间: 2014-11-4 14:43
标题: 就应该有这样正义的力量

作者: 飞翔吧兽医    时间: 2014-11-4 14:52
标题: 其实偶也赞成取消死刑,但是恢复累计刑期,对人来说,最可怕的不是死刑,而是永无出头之日的刑期--------------还有监狱里面那种非人待遇---------,当然某些模范监狱犯人可以领工资是另一说-------
其实重刑犯都应该发配到私人小煤窑,或者私营小砖厂---------------而不是在监狱里面做灯泡---------
作者: Forwhere    时间: 2014-11-4 14:56

作者: 竹子明    时间: 2014-11-4 15:31

作者: 大小伙子    时间: 2014-11-4 17:01

作者: 火星来客    时间: 2014-11-4 19:21

作者: 火星来客    时间: 2014-11-4 19:23
标题: 啥时候杀人无罪啊,正好去干死这些反对死刑的砖家

作者: lymd12345    时间: 2014-11-5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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