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枫 原载 Par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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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对台湾问题也有重大意义。台独最猖獗的时候是台湾自以为拥有台海空中优势的 90 年代。那个时候,、歼-8 代表了大陆空军具有实战规模的最高水平,而台湾的 、、 正在源源列装,差距是触目惊心的。但台海空优早已改观,歼-10、歼-11 至少拉平了两岸空军的技术水平,四代则决定性地把天平一脚踢翻,加上导弹优势,台湾空军已经没法打了,再买 F-16C 也不管用。要是美国决定出售 F-35 的话,也一样于事无补。大陆军力的绝对优势对台海是一个稳定因素。只有杜绝了台独的幻想,两岸才有和平的基础。

对于东南亚国家,四代的作用也是一样。中国从来主张和平相处,共同发展。四代的绝对优势有利于促使一些国家放弃幻想,共谋和平与发展。中国的国策从来就是共赢,但有些国家总想挖中国的墙角。四代可以“劝说”这些国家心思不要再活络了。

除了 F-22,世界上在可预见的将来没有可以压得住四代的战斗机,就是 F-22 到底是否比四代更强也是一个可以争议的事情。另一方面,美国关闭了 F-22 的生产线,拒绝向任何盟国出售 F-22,这里面可能有美国自己也缺乏对付 F-22 这一级战斗机的有效手段的原因,无法将如此国之重器托付给任何不受 100% 美国控制的国家。唯一和四代具有可比性的战斗机是 F-35,但缺乏超巡、超机动的 F-35 只能依靠体系和四代对抗,而中国在体系建设方面正在取得迅速的进步,F-35 依靠体系和四代对抗的窗口也在迅速关闭。这一切指向一个有趣的事实:不管在战略层面还是战术还是战斗层面,任何美国盟国都将无力单挑中国;作为配角,任何美国盟国也只能作为次要的配角,连打急先锋的资格也没有了。这和三代的情况不同,荷兰的 F-16、澳大利亚的 还是可以和苏联的、中国的苏-27 打一打的。四代取消了这些“二流空军”的参赛资格。这不是说四代出现之前的中国空军也没有和美国打一打的资格。中国毕竟是大国,第一有用血肉之躯和对手死磕的身架,第二有用体系对抗来弥补的能力,这些是“二流空军”所不具备的。

四代是昂贵的先进装备,但四代带来的和平与发展的红利远远超过了投入。先进军事技术的发展不是为了争霸世界,而是为了保卫和促使和平。这才是发展的正道。

一九五八年,我国开始了“东风”107 歼击机和“东风”113 高速歼击机的自行设计。这两种飞机后来都遭到了中途夭折的命运。“东风”107 是沈阳飞机设计室设计的超音速全天候歼击机。它的设计指标是:最大速度为音速的 1.8 倍,升限 2 万米;装两台发动机。该机从一九五八年八月开始设计,一九五九年五月投入试制,六月对原设计做重大修改,十一月研制中止,集中力量进行“东风”113 飞机的研制。

东风 107 模型

“东风” 113 是一个军事工程学院设计的高空高速歼击机。设计指标是:最大速度为音速的 2.5 倍,升限 2.5 万米。该机于一九五八年底开始设计,一九六〇年制造出一部分零件。由于设计指标过高,从材料,成品、武器到发动机都是全新研制的,缺乏继承性,脱离了中国当时的工业水平,也脱离了航空工业实际,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搞出来。飞机的设计速度要求过“热障”,而国内当时对气动力热和热应力问题,从理论上和试验手段上还都没有解决,必要的航空科研试验手段也还没有建设起来。当时国内不具备研制这种高指标歼击机的技术基础和物质条件。因此,一九六一年不得不中止研制。

东风 113 三面图

世界航空史表明,任何国家的飞机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在飞机研制历程中出现曲折和反复是难免的。问题在于:能否真正从中吸取教训,为后来的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航空工业通过高指标歼击机研制的失败开始找到了问题的症结:自行设计的根基不牢。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尚未建立专业配套的科研设计机构和科研试验条件;二是设计队伍本身缺乏足够的经验和必要的设计储备。”为了解决这两个问题,在五十年代后期建设跨、超音速风洞和飞行研究所的基础上,一九六一年又组建了航空研究院,陆续建立了一批专业设计研究所,专门进行飞机、发动机、仪表、电器、附件、武器的设计研究;还建立了一批科学研究所,从事空气动力、结构强度、救生、光学机械、自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其中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集中了国内从事飞机设计多方面的技术力量,分设了总体、气动力、强度等 13 个设计室,3 个试验室,1 个实验工厂,为自行设计歼击机做了组织准备和技术准备。

与此同时,狠抓设计队伍技术素质的提高。从一九六一年开始,便组织飞机设计技术人员对前苏联 飞机进行系统的“技术摸透”工作。

一九六二年五月,航空研究院和航空工业局联合下达指示,对模透 飞机的工作做了部署。航空研究院院长唐延杰多次到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讲解“技术摸透”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科研设计人员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为自行设计先进的歼击机打下一个牢固的基础。

“技术摸透”的步骤,首先是根据仿制需要,摸清主要的生产技术问题,包括技术关键和材料;其次是给合仿制,通过必要的试验研究,摸透其设计思想、设计方法和技术特点。不仅做到“知其然”,而且要“知其所以然”。

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在对 飞机的“技术摸透”中,完成了飞机强度计算报告的校核、机头锥强度计算、机翼的强度与刚度计算、飞机战斗性能分析、空气动力特性校验计算等 39 项课题;进行了 27 项 3,300 次高低速吹风试验;安排了进气道、飞机共振、座椅地面弹射、飞行等 64 项试验。通过这些计算和试验,一方面补充和校核了设计技术资料,同时也学习和掌握了原设计的方法,为自已积累了经验。

经过几年的认真准备和反复酝酿,航空工业拉开了研制新型高空高速歼击机的序幕。一九六四年五月,航空研究院在新机改进改型方案会议上提出,要在 的基础上,设计一种性能更好的歼击机。同年十月,新型歼击机开始方案论证。在论证会上,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提出了飞机装单台发动机和双台发动机两种方案。前者是全新研制的大推力发动机的方案,后者是采用成熟发动机(涡喷7甲)进行改型试制的方案。在航空研究院院长唐延杰主持下,会议确定采用双台发动机方案。这个正确的选择,稳妥,可靠,有一定的技术基础,是 歼8 飞机能够研制成功的前提。一九六五年五月十七日,总参谋长罗瑞卿批准了新歼击机的战术技术指标和研制任务。飞机命名为 歼8。